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1)沪0105执500号拍品名称陕西省西安市文景路(中段)220号2幢12601-12606室六套房屋产权及室内物品(整体拍卖)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西安市不动产登记簿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陕西***地产有限公司拍品现状租赁情况无钥匙/使用情况无/无户籍/工商注册无/截止至2025年11月12日,在企查查网络平台查询,标的内无工商注册信息(仅供参考)
标的成交后,如有工商注册,法院与辅助机构不负责原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迁移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和费用
欠费情况截至2025年11月10日调查时点,陕西天地一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缴费通知单》信息内容:物业管理费应交费用:153111.15元、生活垃圾清运费应交费用:13509.90元,(物业管理费单价:6.8元/平方米/月,生活垃圾清运费单价:0.6元/平方米/月,费用周期:2024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暖气空置费应交费用:27019.62元(暖气费单价:7.5元平方米/月,费用周期:2024.11.15-2025.03.15和2025.11.15-2026.03.15)
水费、电费均无欠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
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所有水费、电费、燃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生活垃圾清运费、暖气空置费等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复核
权利限制状况及抵押状况查封状况:陕西省西安市文景路(中段)220号2幢12601-12605室,上海市公安区长宁分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预查封;陕西省西安市文景路(中段)220号2幢12606室,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预查封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无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房屋权属状况:12601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65号;建筑面积:244.73平方米,套内面积:180.49平方米;12602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78号;建筑面积:171.36平方米,套室内面积:126.38平方米;12603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79号;建筑面积:209.34平方米,套内面积:154.39平方米;12604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80号;建筑面积:276.66平方米,套内面积:204.04平方米;12605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92号;建筑面积:284.64平方米,套内面积:209.92平方米;12606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77号;建筑面积:314.36平方米,套内面积:231.84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1501.09平方米;幢号:2;总层数:26;所在层:26;结构:钢混;规划用途:办公;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登记日期:2019/5/27;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6990.12平方米;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期限:2011/08/02至2051/08/01
2、标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所在物业名称为“一方中港国际”,建筑物总层数为26层,标的位于第26层
3、四至情况:东至文景路,南至凤城十二路,西至凤轩路,北至北三环
4、公共交通:周边主要有329路、727路及地铁2、4号线等线路,交通便捷度较便捷
5、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有超市、银行、学校、医院等,周边外部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
6、特殊说明:(1)标的房屋现为空置,按现状带固定装修拍卖,标的物房屋及室内物品合并整体拍卖
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完成缴税办理产权过户完毕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法院负责交付
拍卖标的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根据《西安市不动产登记簿》信息记载:房屋现登记于开发商(陕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下,可能需要二次交易过户,在二次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如须办理二次过户而造成的垫付费用增加、过户时间延长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可能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3)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12601-12606室六套房屋已与相邻部位打通连为一体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现场难以识别原有界限
买受人如需恢复原样或测绘面积,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及成交确认书给买受人,标的物的买受发票及发票的种类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提请竞买人注意自行了解复核,谨慎参拍(6)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室内物品(详见附件)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品质真伪、完整性、完好性、安全性、再次利用性等是否有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供的拍品照片、视频仅供参考
买受人所竞得的标的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为准可能存在部分可移动资产的数量溢缺包括受损等情况,拍卖结果不变,拍卖成交价不作任何调整
买受人不能以此要求退款或延期提货(7)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支付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生活垃圾清运费、暖气空置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8)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应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
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9)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10)买受人办完过户登记手续后,须将过户凭证复印件和为原权利人先行垫付的税费有效支付凭证原件提交给拍卖辅助机构
7、以上提供的关于拍卖标的物的资料、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勘查、认真分析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全面调查、深入研究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
竞买人未看样的,视为已知晓、接受、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的全部现状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并核实拍品信息';拍卖公告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7日10时至2026年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陕西省西安市文景路(中段)220号2幢12601-12606室六套房屋产权及室内物品(整体拍卖)
12601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65号;建筑面积:244.73平方米,套内面积:180.49平方米;12602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78号;建筑面积:171.36平方米,套内面积:126.38平方米;12603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79号;建筑面积:209.34平方米,套内面积:154.39平方米;12604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80号;建筑面积:276.66平方米,套内面积:204.04平方米;12605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92号;建筑面积:284.64平方米,套内面积:209.92平方米;12606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77号;建筑面积:314.36平方米,套内面积:231.84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1501.09平方米;幢号:2;总层数:26;所在层:26;结构:钢混;规划用途:办公;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登记日期:2019/5/27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6990.12平方米;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期限:2011/08/02至2051/08/01
评估价:1507.55万元(其中12601室:247万元;12602室:175万元;12603室:211万元;12604室:276万元;12605室:284万元;12606室:311万元;室内物品:3.55万元)
起拍价:964.832万元(房屋总价:962.56万元;室内物品:2.272万元);保证金:96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6年2月7日10时至2026年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三、特别提示: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当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当地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1、标的房屋现为空置,按现状带固定装修拍卖,标的物房屋及室内物品合并整体拍卖
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完成缴税办理产权过户完毕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法院负责交付
拍卖标的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根据《西安市不动产登记簿》信息记载:房屋现登记于开发商(陕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下,可能需要二次交易过户,在二次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如须办理二次过户而造成的垫付费用增加、过户时间延长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可能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3月2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古北新区支行;账号:6228400037226054061),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十二、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2月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6年2月4日前办理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陕西省西安市文景路(中段)220号2幢12601-12606室六套房屋产权及室内物品】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3203129213818164705国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70号1705-1706室举报监督电话:021-52574999-14240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四日竞买须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7日10时至2026年2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陕西省西安市文景路(中段)220号2幢12601-12606室六套房屋产权及室内物品(整体拍卖)
12601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65号;建筑面积:244.73平方米,套内面积:180.49平方米;12602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78号;建筑面积:171.36平方米,套内面积:126.38平方米;12603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79号;建筑面积:209.34平方米,套内面积:154.39平方米;12604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80号;建筑面积:276.66平方米,套内面积:204.04平方米;12605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92号;建筑面积:284.64平方米,套内面积:209.92平方米;12606室不动产权证号: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77477号;建筑面积:314.36平方米,套内面积:231.84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1501.09平方米;幢号:2;总层数:26;所在层:26;结构:钢混;规划用途:办公;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登记日期:2019/5/27;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6990.12平方米;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商服用地;使用期限:2011/08/02至2051/08/01
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标的房屋现为空置,按现状带固定装修拍卖,标的物房屋及室内物品合并整体拍卖
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完成缴税办理产权过户完毕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法院负责交付
拍卖标的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根据《西安市不动产登记簿》信息记载:房屋现登记于开发商(陕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下,可能需要二次交易过户,在二次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如须办理二次过户而造成的垫付费用增加、过户时间延长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标的办理审税、过户等时间可能会较长,其中的手续办理、审核报批手续可能涉及多个部门,且不受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敬请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谨慎参拍
3、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截至2025年11月10日调查时点,陕西天地一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缴费通知单》信息内容:物业管理费应交费用:153111.15元、生活垃圾清运费应交费用:13509.90元,(物业管理费单价:6.8元/平方米/月,生活垃圾清运费单价:0.6元/平方米/月,费用周期:2024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暖气空置费应交费用:27019.62元(暖气费单价:7.5元平方米/月,费用周期:2024.11.15-2025.03.15和2025.11.15-2026.03.15)
水费、电费均无欠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
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所有水费、电费、燃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清运费、暖气空置费等各类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复核
5、截止至2025年11月12日,在企查查网络平台查询,标的内无工商注册信息(仅供参考)
标的成交后,如有工商注册,法院与辅助机构不负责原企业注册登记信息迁移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和费用
6、12601-12606室六套房屋已与相邻部位打通连为一体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现场难以识别原有界限
买受人如需恢复原样或测绘面积,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及成交确认书给买受人,标的物的买受发票及发票的种类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提请竞买人注意自行了解复核,谨慎参拍8、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室内物品(详见附件)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品质真伪、完整性、完好性、安全性、再次利用性等是否有瑕疵等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供的拍品照片、视频仅供参考
买受人所竞得的标的以移交当日的现场现状为准可能存在部分可移动资产的数量溢缺包括受损等情况,拍卖结果不变,拍卖成交价不作任何调整
买受人不能以此要求退款或延期提货谨慎参拍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房屋内物品包含在拍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应符合国务院及当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
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六、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26年3月2日16时前由买受人(或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务必缴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账号:6228400037226054061;开户行:农行上海长宁古北新区支行;开户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