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8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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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现代城东1202号房 <结束>

资产编号:10531349

236.551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25
起始日期
350.7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74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76.668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36.5512万元
  • 单价:0.6743万元/平米
  • 区域:宁夏 银川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1-25
  • 结束日期:2026-01-26
  •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 评估价:276.668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50.7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基本状况①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钥匙:赁/钥匙/限购情况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12日
    房屋结构:钢混
    电梯:有电梯
    交易状态:二拍
    小区:及地方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融资
    教育学校: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学
    开发商:拍卖提供文件1、《执行裁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现代城东1202号房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标的所有权人宁夏绿润万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房屋权益状况所有权证号所在层/总层数总建筑面积㎡规划情况宁(2023)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36797号12/29层350.79办公土地权益状况使用权证号地号地类用途总分摊面积㎡//其他商服用地37.77使用权总面积㎡土地性质终止日期/出让2047-11-22标的实物状况一、(1)标的基本状况:该标的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现代城东1202号房办公用房,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教育北巷、西至进宁北街、南至解放西路、北至新力巷

2、交通状况:①.道路状况:解放西路是城市交通干道,车流量较大,路面状况较好;②.出入可利用的交通工具:所在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出租车等,交通路网密集,主要分布有解放西路、进宁北街等交通干道,附近通行1、11、12、34、35、42、49、60、106路等公交汽车;③.交通管制情况:进宁北街由南向北单行;④.停车方便程度:停车较方便

3、外部配套设施状况:①.外部基础设施:道路、给水、排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电话、互联网、有线电视)、燃气、供热等设施的完备

②.外部公共服务设施:所在区域内有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新华百货)、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营业部)、建发现代城、新华百货、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学等

4、周围环境状况:①.自然环境:环境较好、整洁,空气、噪声、水、辐射、固体废料等无污染,环境卫生状况较好

②.人文环境: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居民治安状况、相邻类似房地产利用状况相似;③.景观:附近无特殊景观

二、土地实物状况①.土地面积: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现代城东1202号房办公用房,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7.77平方米;②.土地形状:所在区域形状较规则;③.地形地势:地势平坦;④.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⑤.土壤:土地未受过污染,非垃圾场、盐碱地等

三、装饰装修基本状况①.建筑规模:建筑面积为350.79平方米;②.建筑结构:钢混结构;整体结构稳定,所在幢基础稳固、无沉降现象,工程质量良好;③.设施设备:室内配套给排水、采暖、通电、通风、电讯、电梯等设施设备;④.装饰装修:所在幢外墙面玻璃幕墙,入户门为玻璃旋转门,内部设有电梯及安全通道上下通行

室内为木门,断桥铝合金窗,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铝扣板吊顶;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瓷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石膏板吊顶;⑤.空间布局:各空间的交通流线合理,利用率较高;⑥.建筑功能:外墙保温;⑦.外观:外观规则整齐;⑧.新旧程度:建成于2009年

注:该标的已查封本次标的挂拍照片仅为部分照片,图片仅供参考,实际房屋照片请以实际情况及实际交付房屋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屋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易税费承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若无明确条款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后请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持票据到本院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退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现代城东1202号房;总建筑面积:350.79平方米

评估价:2766681元;起拍价:2365512.25元;保证金:47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权利人产权证号结构用途所在层/总层数房号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单价(元/㎡)总价(元)宁夏绿润万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2023)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36797号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12/291202号350.79/78872766681注:该标的已查封

本次标的挂拍照片仅为部分照片,图片仅供参考,实际房屋照片请以实际情况及实际交付房屋为准;亦包含定着于房屋的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未包含房屋内外可移动的家具、器具、家用电器等

标的基本情况请竞买人以实地看样为准,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月12日9时起至2026年1月23日17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院已委托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若无明确条款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后请在7个工作日之内持票据到本院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退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成交后法院腾迁交付、解除查封手续等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与本财产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于15日内交纳至永宁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户名:永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宁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120726947676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永宁县人民法院咨询人:李法官0951-8411057

拍卖咨询: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吕女士18595117314永宁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竞买须知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月25日10时至2026年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9?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72.4ad01a33kdSvm8)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竞买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三条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2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八)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拍卖标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现代城东1202号房;总建筑面积:350.79平方米

评估价:2766681元该标的描述情况:该标的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现代城东1202号房办公用房,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教育北巷、西至进宁北街、南至解放西路、北至新力巷

①.建筑规模:建筑面积为350.79平方米;②.建筑结构:钢混结构;整体结构稳定,所在幢基础稳固、无沉降现象,工程质量良好;③.设施设备:室内配套给排水、采暖、通电、通风、电讯、电梯等设施设备;④.装饰装修:所在幢外墙面玻璃幕墙,入户门为玻璃旋转门,内部设有电梯及安全通道上下通行

室内为木门,断桥铝合金窗,室内地面铺地瓷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铝扣板吊顶;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瓷砖,墙面刷乳胶漆,顶棚石膏板吊顶;⑤.空间布局:各空间的交通流线合理,利用率较高;⑥.建筑功能:外墙保温;⑦.外观:外观规则整齐;⑧.新旧程度:建成于2009年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纳至永宁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户名:永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宁支行营业部;账号:622840120726947676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八、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若无明确条款规定的应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若拍卖成交,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过户后请在七个工作日之内,持票据到本院办理退费,逾期未办理退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或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永宁县人民法院咨询人:李法官0951-8411057永宁县人民法院联系地址:永宁县人民法院(宁和北街59号)

拍卖咨询:宁夏正茂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吕女士18595117314;永宁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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