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5)新0203执恢211号】拍品名称克拉玛依区纬七路10-102号权证情况(2025)新0203执恢211号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性质商业所在层数1,2,3建筑面积3079.77平方米(总面积)总层数(-1、3)规划用途商业建成年份2020年权利限制及其他情况1、已抵押,已查封
2、标的物所在宗地四至:东南至纬七路,西南至经二路,北至西环路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1、拍卖标的基本状况:位于克拉玛依区纬七路10-102号等33套房产
2、标的物位置:东南至纬七路,西南至经二路,北至西环路
3、设施设备:详见报告
4、装饰装修:详见报告
5、特殊说明:(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中目前可能存在欠缴物业、水、电、暖气费等,拍卖成交收到裁定书前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收到裁定书后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物室内的可移动家具、电器、室内装修,均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注:该标的物所展示的照片及文字资料仅作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及详细情况,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拍卖公告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6年2月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克拉玛依区纬七路10-102号房产
建成年份:2020年规划用途:商业;房屋权利性质:商业
装饰装修:详见评估报告现状:部分空置、部门租赁,详见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请看样者按时到达,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看样及咨询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
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如果竞拍成功后需过户至他人名下,请先持委托手续及相关资料在开拍前到法院办理委托关系录入,再到拍卖网站点击报名,竞拍成功后,所拍标的物才可显示第三人的姓名并过户给第三人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六、标的物解封、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物业、水、电、暖气费等,拍卖成交收到裁定书前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收到裁定书后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清园路19-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0-6260205法院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清园路19-1号联系人:鲁法官咨询电话:18094830712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9日拍卖公告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6年2月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克拉玛依区纬七路10-102号房产
建成年份:2020年规划用途:商业;房屋权利性质:商业
装饰装修:详见评估报告现状:部分空置、部门租赁,详见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请看样者按时到达,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看样及咨询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
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如果竞拍成功后需过户至他人名下,请先持委托手续及相关资料在开拍前到法院办理委托关系录入,再到拍卖网站点击报名,竞拍成功后,所拍标的物才可显示第三人的姓名并过户给第三人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六、标的物解封、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物业、水、电、暖气费等,拍卖成交收到裁定书前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收到裁定书后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清园路19-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0-6260205法院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清园路19-1号联系人:鲁法官咨询电话:18094830712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