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8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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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朝阳新区新华路543号幸福花园小区第22幢15层1501室至1516室共16套房产 <结束>

资产编号:10531682

258.11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2-09
起始日期
813.6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17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68.73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58.111万元
  • 单价:0.3172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塔城地区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2-09
  • 结束日期:2026-02-10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 评估价:368.73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13.6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室内装修,满足房屋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钥匙:付。钥匙有评估总价
    查封情况:查封信息: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即日
    建筑类别:大厦
    建成年限:(':2021年', '')
    房屋结构:框架
    房屋朝向:南北朝向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501室
    小区:3号幸福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额敏县**大酒店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钥匙有评估总价3687301元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抵押信息:额敏县朝阳新区新华路543号幸福花园小区第22幢15层1510室、1511室、1512室、1515室、1516室抵押给蒋拥军、窦豫红;额敏县朝阳新区新华路543号幸福花园小区第22幢15层1513室、1514室抵押给周荣

2、查封信息:查封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3、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1、标的物权属情况:额敏县朝阳新区新华路543号幸福花园小区第22幢15层1501室、1502室、1503室、1504室、1505室、1506室、1507室、1508室、1509室、1510室、1511室、1512室、1513室、1514室、1515室、1516室房产

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标的所在层数:15层;总楼层:17层;建筑总面积:813.66平方米;建筑朝向:南北朝向;建筑结构:框架剪力墙;建成年代:2021年

2、标的物周边情况:周边有九师绿翔大厦、额敏客运站、百佳超市、庆隆国际广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等

3、标的物四至:东临新华路,北临阿格勒克西街,西临光明路,南临幸福花园小区

4、特殊说明:(1)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

(2)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相应主体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7、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拍平台拍辅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299820022邹主任注:该标的物所展示的照片及文字资料仅作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及详细情况,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标的所在层数:15层;总楼层:17层;建筑总面积:813.66平方米;建筑朝向:南北朝向;建筑结构:框架剪力墙;建成年代:2021年

(备注:本次拍卖包含此标的物及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房屋现状室内装修,满足房屋正常使用的给水、排水、配电、供暖等不可分割的配套设施设备,不包含房屋现状室内经营性家具、家电、装饰物等动产

)详见评估报告参考价:依法选定并委托新疆中创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确定2025年11月20日的参考价为: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柒仟叁佰零壹元(¥3687301元)

起拍价: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壹仟壹佰壹拾元柒角(¥2581110.7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

执行依据:(2022)兵07民终98号民事判决书二、拍卖标的物的特别提示已知的重要事项及瑕疵情况说明:1、本次拍卖的16套房产欠缴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物业费共计14570.42元;欠缴2023年度至2026年度暖气费共27588.94元

2、额敏县朝阳新区新华路543号幸福花园小区第22幢15层1503室、1504室,租赁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租金已付清;额敏县朝阳新区新华路543号幸福花园小区第22幢15层1505室、1506室,租赁期为2023年11月18日至2026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11月17日年度租金未付

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或通过网络仔细看样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的特别提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一次出价竞买前意向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要求操作

具体要求请阅读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规则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并经法院确认(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四、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申请及有效证明,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五、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将拍卖情况通知能够通知的当事人及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法院已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

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

欢迎社会各界对法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992-3218966

法院选定本次拍卖唯一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拍平台拍辅服务有限公司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自即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具体情况请联系本次拍卖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特别提示:咨询、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法院未接受除网络拍卖平台系统外的任何途径缴交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在竞买成功后十五日内(即在2026年2月25日之前),买受人须将拍卖余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款项)缴入法院账户(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团结北街兵团支行,账户信息:30615501040005781,行号:103898161556,填写缴款单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执行案号:(2025)兵0701执恢81号)

法院未接受其他任何途径缴交拍卖余款缴款后请及时告知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保证金将冲抵欠款不予退回

十、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产权转移及税费负担的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据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详情请联系本次拍卖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请买受人在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时提取标的物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转让过户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未能过户及办理证照的后果

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买受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均由相应主体承担

办理二次过户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在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尽快到税务部门缴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款,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十一、竞买人银行贷款拍卖贷款行为属竞买人个人行为,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协商和签约,与法院无关

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拍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二、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公示及悔拍的法律后果的特别提示买受人真实身份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载明,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买受人的真实身份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再次拍卖造成的差价的,是否需要继续补足的应于说明)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法院的联系方式及监督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权属和价值等材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

若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特别提示:除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锁定保证金,竞买成功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保证金扣划至法院指定的账户,及买受人将拍卖余款汇入法院账户外,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等均不涉及收取任何费用情况

敬请特别留意,如有疑问请到法院核实相关情况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邹主任15299820022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京东网咨询电话:400-622-9586;400-836-3020】法院财产处置团队电话:0992-3218973法院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992-3218966法院联系地址:奎屯市团结东街19号

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1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177.0klznz本次拍卖详细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9日拍卖须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9日16时至2026年2月10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92/1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177.0klznz),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额敏县朝阳新区新华路543号幸福花园小区第22幢15层1501室、1502室、1503室、1504室、1505室、1506室、1507室、1508室、1509室、1510室、1511室、1512室、1513室、1514室、1515室、1516室房产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辅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一)任何人参加拍卖会作为竞买人都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法定的证明文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二)其次,拍卖标的的出卖人与拍卖人都不能同时成为竞买人

(三)对于特殊标的物的拍卖,其竞买人的资格,要由出卖人与拍卖人依照法律及有关政策确定

六、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2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2月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尾款请在成交后于2026年2月2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相应主体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辅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辅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92-3218966法院地址:新疆奎屯市团结东街19号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中拍平台拍辅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299820022邹主任拍卖辅助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翠泉路388号万科天山里702室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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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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