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多机构联合选送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4月12日-2026年04月25日资产类型土地流程提交意向洽谈公告详情四川德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2年6月27日,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德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德伦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8月23日裁定本案由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2022年11月7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1902破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慧人汇韬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担任四川德伦管理人
管理人在重整程序内编制了《重整计划草案》,并于2025年5月29日提交四川德伦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投票表决
2025年10月28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1902破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四川德伦重整计划草案
因投资人重庆利畅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畅嘉公司)未按约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重整投资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及约定,解除与利畅嘉公司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
鉴于《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为充分发挥四川德伦的资产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和财产价值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以不低于《重整计划草案》中的条件,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四川德伦重整意向投资人,具体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债务人基本情况四川德伦成立于2010年11月16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韩栋才
现登记股东为韩栋才(持股比例66%)、韩官伦(持股比例34%)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截至四川德伦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公司唯一在开发项目为位于巴中市巴州区的“四季花城”项目,且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两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1.位于巴中市巴州区佛阳社区三组雷破石沟A03地块,总用地面积10,618.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7,038.7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用地3,579.4平方米,权证号为川(2017)巴中市市不动产第0003245号,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容积率1.76;使用年限为2017年1月16日至2057年1月16日
目前该地块上有一处地基工程,该工程有三层,具有梁、板、楼等基础框架结构
2.位于巴中市巴州区佛阳社区三组雷破石沟B04地块,总用地面积24,489.09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9,441.9平方米,代征城市道路用地5,047.19平方米,权证号为川(2017)巴中市市不动产第0003244号,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3.5;使用年限:商业为2017年1月16日至2057年1月16日,住宅为2017年1月16日至2087年1月16日
目前该地块建有一处基坑工程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为保障四川德伦重整顺利完成,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各相关主体的利益,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相应地经济实力,能够在重整中的相关节点按时支付投资款;3.意向投资人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或限制高消费名单,未负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或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4.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但应当作为一个报名人申请参与比选
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确定一名牵头人为代表,并书面说明联合体成员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等
【特别说明】1.前述各项要求仅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比选的最低限制性要求,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必然参与重整的承诺;2.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将综合最大限度地实现四川德伦的市场价值、谋求各方利益最大化等原则对意向投资人进行比选
三、报名流程(一)报名时间1.对四川德伦有投资意向并符合以上要求的投资人,应当于2026年4月25日下午18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给管理人,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管理人邮箱(文件命名格式:XX公司参与四川德伦意向投资人比选报名材料);2.纸质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以到达管理人邮箱时间为准;(二)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2.意向投资人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原件应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扫描一份发送至管理人邮箱):(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应按照“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第4款关于联合体参选的要求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提交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承诺);(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最近一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3)承诺书(意向投资人应书面承诺未负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或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等);(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6)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7)意向投资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四川德伦意向投资的决议文件复印件;(8)重整投资方案;(9)保密承诺(意向投资人应书面承诺对在参与四川德伦重整投资人比选过程中获悉的四川德伦的一切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0)保证金支付凭证(需自意向投资人账户支付)
【特别说明】1.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三)保证金的缴纳1.意向投资人应当将报名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缴纳至管理人以下银行账户:户名:四川德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营业部账号:22700101040018664备注:四川德伦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XX公司)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比选;2.意向投资人被正式确认为本案投资人后,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
(四)保证金的退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最迟在与中选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参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1.意向投资人未能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的;2.意向投资人参与比选后落选的;3.意向投资人为备选的
(五)保证金的没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没收参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投资人提供参选材料或附件为虚假的;2.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后拒绝签署意向投资协议/投资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放弃或要求退出投资的;3.意向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后不履行义务或无故违反其他承诺的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一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对《重整投资方案》内容的要求具体如下:1.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四川德伦的经营方案、拟投入资金、投入期限和方式、股权调整方案等内容,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2.投资方案中设定的各项条件应当不低于现有《重整计划草案》中的投资及清偿条件,具体请联系管理人沟通并获取相应材料;3.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照项目地块现有容积率(即A03地块容积率1.76,B04地块容积率3.5)编制相应的《重整投资方案(基于现有容积率)》;意向投资人除前述《重整投资方案(基于现有容积率)》外,还可根据预期调规增容后的容积率增加《重整投资方案(基于预期容积率)》的内容,并根据现有容积率及预期容积率分别提供相应的债权清偿方案;4.为保障四川德伦“四季花城”项目通过重整顺利完成建设,意向投资人应当承诺确定不低于一级房建总承包资质的省属国有建筑企业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
五、投资人的确定1.在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以比选方式确定四川德伦重整投资人;2.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比选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的监督及指导下,由管理人、债务人代表、债权人代表组成比选委员会进行;3.若有2家以上(含2家)意向投资人参加比选且均满足本次招募要求的,比选委员会将从意向投资人中选出1家为中选投资人,选出1家为备选投资人;若只有1家意向投资人参选且符合本次招募要求的,比选委员会将直接选出该意向投资人为中选投资人;4.比选委员会选出中选投资人后,管理人将该投资人的投资方案等报请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审查,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最终确定中选投资人
管理人将向中选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并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5.中选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在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后30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提供额外的履约担保
如中选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重整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单方决定与备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六、其他事项1.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不构成要约或承诺,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2.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各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四川德伦的基本情况,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承担保证责任;3.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比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4.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赔偿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如有疑问,欢迎联系管理人问询特此公告四川德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更多信息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