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4-20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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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鲁商泉城中心城市广场1号楼307三年使用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953503

2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4-17
起始日期
286.6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78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22.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2.5万元
  • 单价:0.0785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潍坊市
  • 用途:办公
  • 起始日期:2026-04-17
  • 结束日期:2026-04-30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
  • 评估价:2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86.6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用或装修房屋给出租
    空置情况:闲置
    小区:单位或政府
    注册资本:1200000000.0
    法定代表人:潘涌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梨园街道健康东街
    经济类型:国有
    交通:地铁
    娱乐健身:商城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挂牌起止日期:2026-04-17至2026-04-30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SWZC260306监测编号GR2026SD1000794标的名称济南市历下区鲁商泉城中心城市广场1号楼307三年使用权转让底价22.5万元挂牌日期2026-04-17挂牌截止日期2026-04-30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中介机构山东致勤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6-04-09评估结果(万元)7.5备案单位潍坊市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9288号鲁商•泉城中心城市广场1号楼307出租面积286.62㎡出租用途商业、商务办公用地/商铺出租期限三年免租期限无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详细信息该处房产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9288号鲁商泉城中心城市广场1号楼307,地理位置优越,东临广电中心,西邻山东省体育中心,南临山东省财政厅,北邻银座商城

交通便利,位于高架及济南地铁4号线旁,区域交通便捷物业管理规范(鲁商物管),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6-04-17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出租期限3年,租金按半年度分期预付,先付款后使用

首期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自第二期租金起,后续各期租金由承租方在每半年租期开始前30日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不抵租金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挂牌价格为3年使用权的租金总价

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标的情况以实际踏勘为准,意向方应提前自行踏勘现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全部相关问题

2.承租方在出租标的范围内所经营的项目需报出租方备案

3.租赁期间,因出租方及上级管理单位或政府行为,需利用该租赁标的物时,出租方具有合同解除权,承租方需于出租方通知解除合同后一个月内将租用标的物腾空,出租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根据实际租赁时间交纳租赁费用

4.如遇因统一规划调整造成本项目变更,在正式合同签署前,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

5.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交易合同》收回出租标的,且不负责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方违反约定使用或装修房屋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6.意向承租方如对标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装修时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纠纷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标的房屋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终止时,意向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设施归出租方所有

7.出租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8.租赁期内,意向承租方为标的房屋的实际管理人,须按要求依法经营证照齐全,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环保、消防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无过错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意向承租方从事的各项活动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9.原则上不允许承租方转、分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分租的,需在整体运营的前提下进行,且应当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出具书面文件,方可转、分租

10.其他事项详见鲁(致勤)房咨字第261015号《房屋租金估价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

首年租金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保证金不抵租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逾期未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进行装修改造或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等,均属违约行为,租期内如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警告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搬离,且不负责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方违反约定使用或装修房屋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担物业、维修、卫生清扫清运及水电暖、网络、有线电视、通讯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房屋及室内设备设施毁损的,由承租方按原样恢复或赔偿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间,不得将标的物进行抵押贷款和对外担保,不得在标的物上进行新建、改建,新建改建的部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娱乐、洗浴、医院等产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出租用途需要和出租方沟通确认后方可报名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不得损害出租人权益、声誉和社会公共利益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交易机构审核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潍坊市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梨园街道健康东街13600号1号楼2012法定代表人潘涌注册资本50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决策情况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81272777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看货联系人鞠先生看货联系电话13806360667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附件材料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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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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