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甘肃鸿瑞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鸿瑞评字(2024)第1140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标的名称张掖市甘州区青年西街267-289号增福苑小区3号楼1层2-101室拍卖依据(2025)甘01执恢375号、(2025)甘01执恢37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标的权证情况甘(2017)张掖市不动产权第0009361号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韩世臣标的现状用途住宅租赁情况空置优先购买权人情况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已查封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为位于张掖市甘州区青年西街267-289号增福苑小区3号楼1层2-101室,建筑面积145.90㎡的住宅房地产,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拍卖对象建筑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估价对象位于张掖市甘州区青年西街267-289号增福苑小区3号楼,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8732.80㎡;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2017-07-21,土地性质:出让
所占土地东至劳动街,南至民主西街,西至增福巷,北至青年西街宗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质状况较好,宗地开发程度达到“七通”(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讯、通暖、通气),场地平整
2.建筑物实物状况:张掖市甘州区青年西街267-289号增福苑小区3号楼1层2-101室,建筑面积145.90㎡,属于增福苑小区,房屋总层数地上6层,建筑物外墙面喷刷涂料,安装铝合金窗
现场实地查勘时,被执行人韩世臣经提前通知没有到达现场,估价人员无法进入室内并对室内装饰装修,水、电、暖、气等设施设备、建筑结构、室内布局等情况进行查勘,仅对估价对象周围环境、外围情况进行了一般性的查勘
后对该房屋所在单元不同楼层、相同户型进行了查勘,因此,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对象室内装饰装修情况为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水、电、暖、气等设施设备齐全,建筑结构符合质量标准,所在单元一梯二户,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南北朝向,入户门安装钢制防盗门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结合实地查勘,本次估价推定估价对象建成于2011年,钢混结构
3.限购情况: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4.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其中一方无法联系或不予缴纳的,由另一方暂时负担、先行垫付
5.物业情况:物业等费用缴纳情况不明,如存在欠缴,由买受人负担
';变卖公告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23日10时至2026年7月23日10时(延时除外),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张掖市甘州区青年西街267-289号增福苑小区3号楼1层2-101室,建筑面积145.90㎡的住宅房地产,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估价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产权人韩世臣共有情况单独所有产权证号甘(2017)张掖市不动产权第0009361号坐落青年西街267-289号增福苑小区3号楼1层2-101室房屋状况房号620701004002GB001390020006结构钢混所在层/总层数1/6建筑面积145.90㎡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建成年代2011年户型三室二厅一厨二卫房屋朝向南北土地状况使用权类型土地使用权面积地类(用途)终止日期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8731.80㎡城镇住宅用地2017-07-21出让价值时点:2024年12月22日
评估价:572700元,变卖价:458160元,变卖预缴款:458160元,保证金:45816元,增加幅度2291元/次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有意者可与本院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确定看样时间组织统一看样,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所涉及的一切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日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黄河家园支行,账号:6232638500101550863(大额行号:10482100462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931-8563120
十四、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1—8563153
十五、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变卖须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5月23日10时至2026年7月23日(延时的除外),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付款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变卖成交后,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黄河家园支行,账号:6232638500101550863(大额行号:104821004623)】;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1—856315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办法官咨询电话:陶法官0931-8563120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