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物:拍卖房产位于会宁县会师镇枝阳巷交通局综合楼,使用权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用途:住宅用地,共有宗地面积:1048.41m2
所占土地东至红军北路,南至会宁县政府,西至枝阳楼,北至枝阳街宗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质状况较好,宗地开发程度达到“七通”(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暖),场地平整
注:该房产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内暂有人居住,介意者慎拍!室内状况:该房产位于会宁县会师镇枝阳巷交通局综合楼1幢6层602室,建筑面积110.71m2(专有建筑面积96.31m2,分摊建筑面积14.4m2),户型两室两厅一厨一卫,空间布局不规则,东西采光,所在建筑物房屋总层数6层,混合结构,竣工年代为2009年8月17日
建筑物外墙面刷涂料,共6各单元,所在单元设有单元门禁、语音对讲
平层布局为一梯两户,楼梯间公共区域水泥地面,墙面、顶棚刷白,入户门安装防盗门
室内装饰装修:客厅、我是地面铺地砖,墙面、顶棚刷白;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砖,PVC吊顶,水、电、暖、气等设备齐全
';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会宁县会师镇枝阳巷交通局综合楼1幢6层602室住宅房产的公告(第二次拍卖)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9日10时至2026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会宁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拍卖房产位于会宁县会师镇枝阳巷交通局综合楼,使用权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划拨;用途:住宅用地,共有宗地面积:1048.41m2
所占土地东至红军北路,南至会宁县政府,西至枝阳楼,北至枝阳街宗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质状况较好,宗地开发程度达到“七通”(通路、通电、通水、排水、通气、通讯、通暖),场地平整
注:该房产设有抵押权,抵押权人为甘肃会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内暂有人居住,介意者慎拍!室内状况:该房产位于会宁县会师镇枝阳巷交通局综合楼1幢6层602室,建筑面积110.71m2(专有建筑面积96.31m2,分摊建筑面积14.4m2),户型两室两厅一厨一卫,空间布局不规则,东西采光,所在建筑物房屋总层数6层,混合结构,竣工年代为2009年8月17日
建筑物外墙面刷涂料,共6各单元,所在单元设有单元门禁、语音对讲
平层布局为一梯两户,楼梯间公共区域水泥地面,墙面、顶棚刷白,入户门安装防盗门
室内装饰装修:客厅、我是地面铺地砖,墙面、顶棚刷白;厨房、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砖,PVC吊顶,水、电、暖、气等设备齐全
二、评估价:472200元,起拍价(保留价):339984元,保证金:6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竞买条件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5月8日起至2026年6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咨询电话:0943-5980373)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标的物登记在孟宏东、周彩英名下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持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与房产有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5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在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主张权利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6月1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会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县支行,账号:622840122718834656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三、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943-598037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43-5980373会宁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拍卖须知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9日10时至2026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会宁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竞买条件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活动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6月11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会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宁县支行,账号:6228401227188346568),并在缴纳尾款后7日内(节假日除外)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到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收款收据
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院执行局办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协助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移交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会宁县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43-5980376会宁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