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房屋基本情况:拍卖标的:位于张掖市甘州区金沙苑小区续建工程10号楼1层06铺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建筑面积:97.37平方米,楼层:委估对象总6层,位于1层;用途: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价值,不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价值
东临中轴路、南临长沙门路、西临市地税局家属楼、北临东水路共有宗地面积863.94平方米;建筑规模(建筑面积):97.37m²;层高:3.3米;建筑类型:属多层建筑,委估对象总6层,位于第1层;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设施设备:估价对象水、电、暖、通讯、网络及消防设施较齐全,设施设备较完善;空间布局:估价对象整体为长方形大开间,整体布局规则;两面采光;建筑功能:估价对象所在楼幢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用房、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建成年代:2008年;使用及完损情况:目前用于自住,至价值时点,房屋基础无明显沉降、承重结构部件墙面等维护状态良好,没有损坏状况,功能使用正常,属基本完好房;装饰装修:楼幢外墙一层贴条形砖,二层以上刷涂料,安装卷帘门、双开玻璃弹门;室内地面铺瓷砖,内墙壁及顶部乳胶漆刷白;厨房内墙壁半墙贴砖,顶部乳胶漆刷白;卫生间地面铺瓷砖,内墙壁贴墙砖,PVC吊顶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25日10时至2026年5月26日2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兰州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房屋基本情况:拍卖标的:位于张掖市甘州区金沙苑小区续建工程10号楼1层06铺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建筑面积:97.37平方米,楼层:委估对象总6层,位于1层;用途: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分摊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价值,不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价值
东临中轴路、南临长沙门路、西临市地税局家属楼、北临东水路共有宗地面积863.94平方米;建筑规模(建筑面积):97.37m²;层高:3.3米;建筑类型:属多层建筑,委估对象总6层,位于第1层;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设施设备:估价对象水、电、暖、通讯、网络及消防设施较齐全,设施设备较完善;空间布局:估价对象整体为长方形大开间,整体布局规则;两面采光;建筑功能:估价对象所在楼幢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用房、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建成年代:2008年;使用及完损情况:目前用于自住,至价值时点,房屋基础无明显沉降、承重结构部件墙面等维护状态良好,没有损坏状况,功能使用正常,属基本完好房;装饰装修:楼幢外墙一层贴条形砖,二层以上刷涂料,安装卷帘门、双开玻璃弹门;室内地面铺瓷砖,内墙壁及顶部乳胶漆刷白;厨房内墙壁半墙贴砖,顶部乳胶漆刷白;卫生间地面铺瓷砖,内墙壁贴墙砖,PVC吊顶
评估价:413823元,起拍价:331058.4元,增价幅度:10000元,保证金:30000元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权参与竞买;未经确认,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五个工作日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执行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看样时间统一组织看样,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一人报名,达到保留价即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款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暖气等欠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在2026年5月3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新区支行,账号:10456252881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二、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李法官:0931-5172295/18919945351
其他涉及淘宝技术,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权参与竞买;未经确认,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五个工作日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执行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看样时间统一组织看样,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一人报名,达到保留价即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款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的各种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暖气等欠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在2026年5月3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新区支行,账号:10456252881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二、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李法官:0931-5172295/18919945351
其他涉及淘宝技术,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