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5-10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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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建设辖区花园街23号东方名居31栋2至3层1商业用房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078257

340.780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23
起始日期
1094.0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11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40.7805万元
  • 单价:0.3115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5-23
  • 结束日期:2026-05-24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花园街23号
  • 评估价:556.844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94.0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建成年限:('', '2001年土地使用期限2041年')
    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有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建设辖区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辅助机构或银行机构及
    楼栋总数:1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情况调查表(不动产)标的名称库尔勒市建设辖区花园街23号东方名居31栋2至3层1商铺执行依据(2026)新7102执恢2号权利性质出让不动产权证新(2020)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00010988号建筑时间2001年土地使用期限2041年11月1日止规划用途商业服务租赁情况有租赁建筑面积1094.03㎡标的所有人王*抵押情况有抵押权利限制情况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查封评估价5568449元起拍价3407805.79元过户费相应主体承担欠缴费相应主体承担提供的文件《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一、标的物介绍:(1)库尔勒市建设辖区花园街23号东方名居31栋2至3层1商铺;建筑面积:1094.03㎡;总层数3层,所在楼层2-3层;房屋结构:砖混结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

(2)该标的房屋竣工时间为2001年,使用期限为2041年11月1日止

二、特别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交付,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贷款说明:本标的物可以向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贷款额度标的物住宅最高70%、标的物商业房产最高60%(银行机构将在竞买人自有资金缴纳后放款),该标的物竞买贷款可能需要银行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担保,该服务将由第三方机构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或银行机构及担保机构,银行联系方式:叶经理13579045566;赵经理15001581113;担保机构联系方式:13139608676

评估价:5568449元;起拍价:3407805.79元;保证金:3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贷款说明:本标的物可以向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贷款额度标的物住宅最高70%、标的物商业房产最高60%(银行机构将在竞买人自有资金缴纳后放款),该标的物竞买贷款可能需要银行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担保,该服务将由第三方机构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或银行机构及担保机构,银行联系方式:叶经理13579045566;赵经理15001581113;担保机构联系方式:13139608676

特别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交付,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2026年5月13日前向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本次拍卖标的不支持多人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6年5月13日前向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竞得者(买受人)在2026年5月29日前一次性付清至法院账户(账户名称: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城区支行,账号:6232814560000558132)

6.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1.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按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2.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过户及交付1.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包含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八、悔拍及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应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5月13日前与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联系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佣金及服务费

重要提示: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96-2987021拍卖咨询电话:吴女士1588686855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竞买须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将于2026年5月23日上午12时至2026年5月24日上午12时(延时除外)在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库尔勒市建设辖区花园街23号东方名居31栋2至3层1商铺;建筑面积:1094.03㎡;总层数3层,所在楼层2-3层;房屋结构:砖混结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5月13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账号:623281456000055813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城区支行贷款说明:本标的物可以向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贷款额度标的物住宅最高70%、标的物商业房产最高60%(银行机构将在竞买人自有资金缴纳后放款),该标的物竞买贷款可能需要银行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担保,该服务将由第三方机构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或银行机构及担保机构,银行联系方式:叶经理13579045566;赵经理15001581113;担保机构联系方式:13139608676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我公司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996-2987021拍卖咨询电话:吴女士1588686855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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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花园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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