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吐鲁番高昌区新编十四区文化路北侧天伦乐园小区高层综合楼1028号3#1单元1301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新0103执5699号标的所有人卡*标的现状房产证号新(2019)吐市高区不动产权第0004612号规划用途住宅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查封(自2025年6月26日起)抵押是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拍卖委托书3评估报告4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44.38平方米所在层数13层/23层装修简单装修结构钢混结构户型三室两厅一厨两卫朝向南北一、四至:估价对象所在小区东临吐鲁番力青宾馆,西临米兰小区,南临文化路,北临住宅小区
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小区内有较多蔬菜店,生活用品商店等网点,生活服务设施较优;区域内教育设施,购物,餐饮,医疗,金融网点,文体,通讯设施等主要配套设施多,配备较优
三、交通状况:估价对象小区临文化路,区域内有文化路,高昌中路,柏孜克里克路,绿洲西路,老城西路等城市主次干道构成对外交通路网
估价对象小区附近有公交站:吐鲁番大饭店,公交线路数量3条,其公交线路:5路,202路,206路,距离铜锣湾商业广场0.15km,距离吐鲁番西域时代广场0.3km,距离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一小学0.45km,距离吐鲁番市旅游文化广场0.35km
周边和小区均设有专用停车场,停车泊位较多,停车便捷;双向通行,无交通管制
标的物现状是否空置否是否租赁否钥匙被执行人处标的物评估价评估价562215.72元欠物业费:1301.31元欠热力费:0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本公司所展示的标的物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994—2356559、16669962333';关于拍卖吐鲁番高昌区新编十四区文化路北侧天伦乐园小区高层综合楼1028号3#1单元1301室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9日10时至2026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吐鲁番高昌区新编十四区文化路北侧天伦乐园小区高层综合楼1028号3#1单元1301室;评估价:562215.72元;拍卖保留价:449773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1.标的物介绍:权证号:新(2019)吐市高区不动产权第0004612号,吐鲁番高昌区新编十四区文化路北侧天伦乐园小区高层综合楼1028号3#1单元1301室建筑面积为:144.38平方米,钢混结构,普通装修;房屋用途为住宅,宗地内达到七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电、通讯、通气、通路,地势平整”
2.特别说明及瑕疵:(1)拍卖成交后,以移交时的现状进行交付,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包含分摊土地使用权、室内装修及不可搬移的设备,不含动产、债权债务、抵押权、车位,以及其他他项权利
(2)截止2026年一季度,该房屋未欠缴水费、电费、暖气费,欠缴2026年一季度物业费1301.31元
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可能存在的租赁及占用等情况;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
(3)该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拍卖成交后以现状进行交付,对可能存在的未知风险和瑕疵,请竞买人再三斟酌,仔细考虑,竞买人一旦报名并出价,则视为接受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所有条款,接受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所有责任及风险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人民法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请有现场看样意向的竞买人提前预约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该标的物座落地的购买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限购等政策,由此产生的过户不能情形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应于2026年5月22日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事项;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本次拍卖标的不支持多人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6年6月2日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竞买人应在竞价结束前(延时除外)缴纳保证金后(以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买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额由竞得者(买受人)在2026年6月17日前一次性付清至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东路支行;银行行号:310881000061;账号:60070078801400000057)
6.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税费缴纳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及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缴费用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七、过户及交付1.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包含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
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4.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注:房屋腾退期限为6个月八、悔拍及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应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6月2日前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联系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责任、政策规定
拍辅机构名称:新疆景润拍卖有限公司拍辅机构咨询电话:0994-2356559、1666996233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91-556075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6年5月9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6月9日10时至2026年6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吐鲁番高昌区新编十四区文化路北侧天伦乐园小区高层综合楼1028号3#1单元1301室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瑕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时为准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进行移交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7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部分价款,买受人须在网上竞拍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的物所在地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主体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监督电话:0991-5560752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655号拍辅机构咨询:新疆景润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4-2356559,16669962333拍辅机构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商业大厦12楼1208-1210室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