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调查表拍品名称天津绿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安徽东方立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实际为5.739%的股权(稀释前为6%的股权)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所有人天津绿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目前已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天津绿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安徽东方立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实际为5.739%的股权(稀释前为6%的股权)
2.瑕疵及风险提醒:1、股权税费及过户费由买受人咨询有关机构,依照税法及相应的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税法及行政法没有规定、没有明确的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优先购买权人为公司股东[天津高联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高联环保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产投科创种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市新站区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鑫津科技有限公司)]
3、本院冻结时是6%,之后股权被稀释为5.739%,竞买成功后按被稀释之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3.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716—8800102付助理4.法院联系电话:0716-880688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5.法院监督电话:0716-8025152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拍卖公告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28日10:00时至2026年7月29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天津绿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安徽东方立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实际为5.739%的股权(稀释前为6%的股权),评估价:869003.89元,起拍价:70万元,保证金:7万元,竞价幅度:0.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若无故悔拍,将予以罚款等司法惩戒,请意向竞买人理性参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716-880010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要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须符合国务院及该标的物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故意、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物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详细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至相关行政机关查询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暂无优先购买权人登记,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开拍前7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并经法院确认后其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
当事人已在本公告发布之前以合理方式通知,因下落不明或联系方式变更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8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荆城支行,账号:(623263760010832164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高昂,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请自行上网查询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以便拍卖平台有充足时间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十六、瑕疵及风险提醒:1、股权税费及过户费由买受人咨询有关机构,依照税法及相应的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税法及行政法没有规定、没有明确的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优先购买权人为公司股东[天津高联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高联环保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产投科创种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市新站区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鑫津科技有限公司)]
3、本院冻结时是6%,之后股权被稀释为5.739%,竞买成功后按被稀释之后的实际情况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联系电话:0716-8800102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716-8025152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联系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9号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www.tb.com/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6月26日竞拍须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28日10:00时至2026年7月29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标的物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716-8800102)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须符合由国务院及标的物所在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本拍卖标的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但暂无人向法院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优先购买权人愿意参加竞买,应于2026年7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8月5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荆城支行,账号:(6232637600108321648),并在2026年8月14日10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财产移交手续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股权过户税费依照税法及相应的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税法及行政法没有规定、没有明确的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六、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16-8025152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联系电话:0716-880688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9号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看样:0716-8800102付助理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