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6-30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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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兴创国际中心-D座)3号楼1层103商业用房公开出租(年租金底价:638174.00元/年,租期:1年) <结束>

资产编号:11351856

63.817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9-15
起始日期
406.6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56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63.817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3.8174万元
  • 单价:0.1569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大兴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5-09-15
  • 结束日期:2025-09-19
  •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
  • 评估价:63.817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06.6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式无装修期限无承租
    空置情况:闲置
    建筑类别:大厦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0000房
    小区:院(兴创国际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3号楼1
    交通:地铁
    教育学校:公里范围内有北京大学
    环境:公园
    开发商: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兴创国际中心-D座)3号楼1层103商业用房公开出租(年租金底价:638174.00元/年,租期:1年)项目编号N0109FCZZ2516241挂牌起始日期2025-09-15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9-19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期

资产概况评估报告内容:估价对象坐落于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兴创国际中心-D座)3号楼1层103;北临宏业路、南临宏康路、西临欣美街、东临欣雅街;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10年4月19日起2050年4月18日止,土地形状基本规则,土地地形平坦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兴创国际中心-D座)3号楼1层103商业用房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铺所在层数1层租赁面积约(㎡)406.61租赁期限1年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结算

租金递增方式无装修期限无承租押金100000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评估报告内容:1、繁华程度:较繁华,2公里范围内CDD创意港嘉悦广场、北京荟聚购物中心、西红门新光界等;2、基础设施配套:“七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燃气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3、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2公里范围内有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大兴院区)综合医院、北京景山学校大兴实验学校、中国移动、恒丰银行等;4、交通便捷度:便捷:500米范围内有地铁4号线大兴线:兴34路、兴79路、兴82路公交等;5、环境景观:较好:周边有地铁文化公园、西红门生态公园·怀畅园、兴华公园等其他情况无评估情况评估价638174.00评估基准日2025-05-15评估机构内蒙古中泰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租金底价(元)638174.00(含物业费)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内蒙古兴蒙源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刘俊杰联系电话:13304747472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察哈尔右翼前旗新润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本次出租房产只可用于运营原味乌兰察布体验馆(经营乌兰察布市农特产品等相关用途)

公告中标的照片和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出租的房产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兴创国际中心-D座)3号楼1层103商业用房,装修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本次出租标的面积为招租方提供,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2、本次招租标的房产目前闲置中

3、本次招租标的租期为1年,招租底价包含物业管理费,最终租金价格以竞价后的成交价为准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交房事宜,自行承担按现状承租后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查阅档案、现场调查走访,并独立作出是否投资、投资价值如何等的判断,中心对标的资产的内容、状态、效力、价值等不做出承诺,所提供的推介资料及介绍、说明、解释等内容,也不构成对标的资产价值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标的资产最终以其相关法律文书等记载的内容为准,请意向承租方自行与出租方联系查阅

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标的租赁后,出租方提供相关发票

6、本标的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如因承租户使用房产过程中导致的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9、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刘俊杰13304747472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统一结算

承租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及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本公告中披露的承租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将通过中心结算的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出具交易凭证

3、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内容,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及确定租赁起止日期

4、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

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8、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含与租赁相关的房产税、土地税以及一切经营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标的勘验: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刘俊杰联系电话:13304747472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5-09-1509:00:00至2025-09-1917:00:00报名手续承租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1.docx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9-19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交易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7)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处置方法:1、若竞租成功,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可由交易中心直接扣除(不足部分需另外缴纳),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保证金超过服务费金额时)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5-09-1509:00:00-2025-09-22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安亚钊咨询电话15647472750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技术支持李经理13074779186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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