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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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房山区白杨路7号4幢等4幢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房字第035091号目前用途具体详见资产明细表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坐落位置房山区乐毅路6号1幢等3幢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房字第060284号目前用途具体详见资产明细表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土地坐落位置房山区良乡地区乐毅路南侧土地证号京房国用(2004)字第352号土地面积(平方米)42109.83用途工业用地类型出让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在建工程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乐毅路新兴建设良乡基地描述参见公告附件《资产明细表》其他名称参见公告附件《资产明细表》计量单位所在地型号数量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号通财函【2026】44号批准单位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30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踏勘确认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以及资产评估报告、转让方关于关于转让标的情况的告知书、说明等全部备查文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愿完整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风险与法律责任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并提交由转让方盖章、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提交踏勘申请并电话预约后,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应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
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申请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18611606027,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标的资产为新兴建设良乡基地B区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房屋构筑物、在建工程等,具体详见资产明细表和资产评估报告
2、本项目转让价格包含增值税
3、本项目标的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的证载所有权人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系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前身
目前,上述证件尚未办理权利人更名有关手续,具体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4、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踏勘并由联系人统一安排进行,不接待自行前往或非预约时间踏勘
联系人:潘先生,咨询电话:18611606027踏勘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白杨路北新兴建设良乡基地
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踏勘确认书》并递交北交所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踏勘确认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告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已确认自身符合北京市及房山区的产业政策,符合产业主管部门对受让方的资质要求,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6、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况,标的土地目前处于自用状态,转让方承诺将在权属转移前停止自用并完成清退工作
7、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3000.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付清交易价款的
处置方式(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还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附件:12-资产明细表(B区).docx,10.2现场踏勘确认书-B区.docx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B区.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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