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5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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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福宁街5号院1号楼5层516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6843

22.69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30
起始日期
25.9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74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40.519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2.691万元
  • 单价:0.8744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房山区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7-30
  • 结束日期:2026-07-31
  •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 评估价:40.519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5.9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方米装修情况见询价
    车位:关于车位购买资质及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格;户口问题需买受
    钥匙:不详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被北京市房
    户型:2室0厅1卫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室
    卫生间数:1卫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个体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无关,法院不负责办理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福宁街5号院1号楼5层516案件信息法院执行依据(2024)京0111民初25221号法院执行案号(2025)京0111执11780号标的物权证情况标的物所有人王某某房屋产权证京(2019)房不动产权第0022008号标的物现状规划用途商务办公房屋性质商品房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截止上拍之日,无人申报经营情况不详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提供的文件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25.95平方米套内面积18.12平方米装修情况见询价报告、照片等房屋户型2室0厅1卫房屋楼层5(共16层)其他介绍以房屋状态的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估值标的总价405196.50元费用总价所涉及的一切与该房产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

其他费用情况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物业称,截止公告期间,该房产有物业费欠缴情况,从2019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欠缴物业费10994.03元,具体欠费情况以物业咨询为准,买受人需负担欠缴物业费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7月27日16:00前)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重要提示: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买受人需持购房资格证明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购房资格按悔拍处理

土地出让金及增值税由买受人负担(具体金额请竞买人到相关部门咨询)瑕疵情况:物业称,截止公告期间,该房产有物业费欠缴情况,从2019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欠缴物业费10994.03元,具体欠费情况以物业咨询为准,买受人需负担欠缴物业费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标的进行拍卖,此外的其它事务本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争议与本院无关,自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14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010-80381522王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8月1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京0111执11780号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8158683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

咨询电话:010-80381522监督电话010-80381587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0号院网址:http://fsqfy.chinacourt.org/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二0二六年七月十四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30日10时至2026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10/12机构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司法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8月15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5京0111执11780号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81586836),并在2026年8月30日15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通路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在办理权证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10-8038158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80381522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二O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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