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5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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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金海岸紫光阁小区4号楼404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7511

26.563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9
起始日期
82.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20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9.515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6.5637万元
  • 单价:0.3204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威海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7-29
  • 结束日期:2026-07-30
  •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金海岸紫光阁小区
  • 评估价:29.515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2.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车位:产无车位、车库、储
    户口:负责户口迁入问题。
    钥匙:动产钥匙存放于物业
    清房清场:清场交付
    查封情况:查封、涤除抵押
    看样时间:看房者请自行看样。4.上述不动产欠缴物业费、水电气暖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404室
    小区:岸紫光阁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位
    开发商:拍卖由公开招标的网拍辅助
    配套情况:车位
    装修配置:电视
    协助执行: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声明本院法拍项目无任何合作的中介机构,也未通过任何视频号发布任何涉及标的物信息或视频(搬迁腾房现场视频);所有过户手续、腾房等事宜买受人均可自行办理,无须中介参与,请竞买人仔细甄别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建议先咨询我院

公告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由公开招标的网拍辅助机构办理,本业务为收费服务,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买受人不承担拍卖费用

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4.上述不动产欠缴物业费、水电气暖费等未能查明,请意向购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进行查询;上述费用若有欠费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风险特别提示1.竞买人需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定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充分了解标的物状况及潜在的各种风险,自愿承担相关义务,费用及风险

如未咨询或缺乏了解导致的责任风险由其承担,竞买后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不得再以室内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此情况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2.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中不包含评估对象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本标的可能涉及的欠缴不动产面积差额费用、物业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水费、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网络通信费、有线电视费、垃圾清运费、排污费、车位管理费、物业费、工本费、过户所产生的交通费以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上述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欠费情况,故提醒意向竞买人如参加竞买视为接受该竞买条件

3.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暖等户名变更手续,自行办理落户、工商注册注销事宜

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标的物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情况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拍卖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确权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出具其他证明文件等文书材料,因政策原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确权裁定需在买受人交齐全款,并在税务机关核算被执行人所需缴纳税费后向买受人送达,拍卖成交后,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原产权人负担部分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于垫付之日起五日内凭税务部门开具的缴费凭证原件向本院申请退费,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自公告发布到拍卖结束拍卖标的物现状可能发生变化,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房产情况,本院不对此期间标的物状况变化予以保证;7.若拍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规、违章情况,本次拍卖行为不具有将拍卖标的物违法、违规、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违章建筑而强制拆除及恢复原状的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8.本次拍卖严格按照证载用途进行,相关的权利义务、土地出让金计算、后续产权变更等事宜,均以证载用途为准

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请充分考虑上述情况,谨慎决策9.因司法拍卖不同于正常市场交易,买受人买受后,法院解除查封、涤除抵押需要一定时间,以及可能存在法官出差办案等情况,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比普通市场交易办理时间会延长,请急切用房、急切办证者理性考虑,慎重竞拍!10.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11.法院负责拍卖标的物的清场交付(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清场方式和交付日期)

12.拍卖标的物能否贷款以及是否支持公积金贷款,由意向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银行协商、自行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并由银行、公积金管理部门决定,如贷款不能,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拍卖余款

13.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后以自己使用的竞拍设备卡顿、网络延迟等理由主张竞拍结果无效,申请撤销拍卖结果或重新拍卖的,不属于异议事项,本院不予受理

14.对于公告内容外的相关问题,因涉及办案相关保密信息,电话、当面问询时可能依法不予答复

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拍卖有异议,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主张权利

二、瑕疵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证,面积,构造,装修装饰、规划设计、建筑质量、能否过户、是否违建及拆除风险、拆除后是否有补偿、相邻关系纠纷等),实际面积如比登记(公告)面积少,缺少面积本院不予负责;对于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标的物,在办理初始登记后面积多于拍卖面积,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第三人与买受人的纠纷由买受人与第三人依法自行解决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一切已知瑕疵及拍卖时未知瑕疵,包括但不仅限于实物现状所提示的所有瑕疵)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委托机构)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七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性住房、商办类等相关房产)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法院均有权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权人通知及说明: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视为收到标的物拍卖的通知,如有意向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开拍日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视为已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优先购买权

八、申请执行人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的,应于竞价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免交保证金参与购买权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或须补交的差额款,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具体税费等费用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本条规定的竞买条件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未缴纳相关税费影响过户的,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被执行人所需支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将产权证办理完成后,买受人持垫付费用的单据以及相关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索,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愿意承担竞拍标的物存在的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

买受人竞买成功的,视为知晓此项内容并承担拒不垫付上述费用产生的一切风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可能会对个人征信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标的物成交裁定送达后,标的物若被认定违建造成拆除或被征收等本院不承担该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

标的物成交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主管过户登记等部门后,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合理时间内办理过户,而标的物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造成被其他机关查封等风险的,买受人自行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本院不负责协调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优先购买权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三、买受人若需在本标的落户,具体迁入政策需前往相关部门查询结果,法院不负责户口迁入问题

十四、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注意:保证金是支付到淘宝网上的,竞买人自行将保证金汇入本院账户的无法参与竞拍)

十五、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荣成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账号:6228400307729272662】,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6)鲁1082执1309号案件拍卖款,并在付清余款后十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荣成市人民法院(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平致巷2号)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特别提醒:由于银行转账有一定的时间差,确认款项到账后再联系法院工作人员

期限内未支付余款将视为放弃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司法网络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十七、本拍卖公告由荣成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0631-7562060法院咨询电话:0631-756621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拍卖辅助机构:盛亿拍卖(山东)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192801595荣成市人民法院2026年7月13日拍卖须知荣成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29日10时至2026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荣成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荣成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631/06),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二、本次拍卖、变卖(以下统称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竞买人资格及法律风险后,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委托机构)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七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竞买成功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交委托关系资料的预约登记电话:0631-7566215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的名义报名竞买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不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本次拍卖为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根据法律规定及执行工作需要,法院有权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委托手续办理竞买成功后,法院将涉案财产裁定至竞买人或委托人名下

九、未能及时交付的风险案外人提出异议和利息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竞买成功后,拍卖尾款交付前,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按照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风险提示笔录及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逾期支付尾款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竞买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共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标的物的,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和标的物

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及时提取、受领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后果

标的物成交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主管过户登记等部门后,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合理时间内办理过户,而标的物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造成被其他机关查封等风险的,买受人自行向有关机关提出解决,本院不负责协调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相关规定由买受人及原产权人各自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房产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准(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先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局、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如本标的物存在查封情况的,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如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均价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五、为了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络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荣成市人民法院所有举报监督电话:0631-7562060法院咨询电话:0631-7566215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受托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委托权限:因委托人张三(身份证号码XXX)不便网上操作竞买,为参与荣成市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标的物名称)的拍卖,现委托李四(身份证号码XXX)作为委托人参与竞买的代理人

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金海岸紫光阁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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