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淄博市周村区机场路145号1号楼4单元5层西户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鲁0306执恢232号产权证号06-1025573标的所有人王艳、周洪良评估鉴定基准日2026年3月24日标的现状备案房屋用途住宅性质详询执行法官土地用途详询执行法官是否已腾空详询执行法官租赁情况详询执行法官过户情况详询执行法官房屋性质详询执行法官钥匙详询执行法官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已抵押标的物介绍户型二室二厅一卫面积59.87²房屋楼层共5层,所在5层其他介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务必亲自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并实地看样,未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定向询价69149.85元';变卖公告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29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3/07),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坐落于淄博市周村区机场路145号1号楼4单元5层西户房产
瑕疵说明:1、房产性质及证照办理情况:截止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房产已办理抵押权登记;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无车位,无车库、储藏室
2、房产实际占用情况:上述房产截止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正常居住,未发现设定租赁权和居住权
3、房产清户及交付情况:房产拍卖成交后,本院将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依法进行清户
4、房产水电费支付情况:水、电、物业及相关费用,缴纳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5、税款负担情况:竞买人、房产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承当相应的税款
相关税目及税率以过户时税务征收部门确定的税目和税率为准6、案涉房产装修情况:简装,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
该标的实际情况以交付时为准,在实地看样时了解的房屋现状,不作为该标的交付时的现状
7、该标的成交后,因标的存在争议而导致的无法交房或延迟交房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本院不负责赔偿
起拍价:62235.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9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对变卖标的物有意者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也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变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正阳路支行账号:622840028774322456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6191667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3-6181380(路法官)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805332191(山东拍辅帮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三日变卖须知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29日10时起至2026年9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3/07),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坐落于淄博市周村区机场路145号1号楼4单元5层西户房产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须在2026年7月29日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6年7月29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院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62235.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的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正阳路支行,账号(6228400287743224560)
并在缴齐全部变卖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终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533-6191667法院咨询电话:0533-6181380(路法官)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