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5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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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第一百一十三加油站5年经营权出租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8036

4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3
起始日期
18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5万元
  • 单价:0.25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临沂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7-23
  • 结束日期:2026-07-24
  •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下峪村
  • 评估价:4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8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小区:沂南县张庄
    座位数:4座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租<\/span><\/div>租期:<\/span>5年<\/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重要信息提示】<\/font><\/span><\/u><\/p>Â<\/span><\/p>1、承租方应以自身名义作为经营主体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以原加油站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承租方应按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加油站租赁合同》(包含<安全管理协议书>.<消防安全承诺书>等文件,合同详见附件)约定

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font><\/span><\/u><\/p>Â<\/span><\/p>2、租赁期限共计5年,按《加油站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按照“2+2+1”模式收取,即前2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按一年的租金)在期初一次性交清,第3、4年租金在履约第2年的最后一个月月底前交清,最后一年租金在履约第4年最后一个月月底前交清,承租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font><\/span><\/u>期初<\/font><\/span><\/u>所要求的租金

承租方付清租金后,方可办理经营证照变更、资产交接手续出租方收到租金后,于<\/font>15日内向承租方提供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租赁费增值税发票

<\/span><\/u><\/p>Â<\/p>3、《加油站租赁合同》签署后10日内,承租方须缴纳一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font><\/span><\/u><\/p>Â<\/p>4、承租人必须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且在国家征信网站无不良征信记录,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

承租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未列入失信人黑名单承租人前期未和出租方产生过法律纠纷,未担任过破产清算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出现违规违纪受过处理或受到司法处理的现象

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

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font><\/span><\/u><\/p>Â<\/p>5.交接期、承租期间,承租方需优先借聘出租方原加油站员工(2人),并支付合理的薪酬,薪酬标准不低于系统内同档级相当的标准(具体详见合同附件2和附件3条款),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额外雇佣员工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签订劳动合同,承租方保证不以出租方或原加油站主体名义与雇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承租方若接收原加油站员工,应与员工建立5年以上劳动关系,不得恶意辞退

<\/font><\/span><\/u><\/p>Â<\/p><\/font><\/span><\/u><\/p>6.资产的优势及亮点:Â<\/span>高速出入口站、省道站

<\/span><\/u><\/span><\/span><\/p>Â<\/p>7、若为公司委托个人参拍,请在报名前提供委托书(详见附件),以证明委托关系

<\/font><\/span><\/u><\/p>Â<\/p>竞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font><\/span><\/u><\/p>Â山东省临沂市第一百一十三<\/span><\/span><\/span>加油站坐落于沂南县张庄镇下峪村迎宾大道以西,自2019年开始运行,目前处于营业状态<\/span>

<\/span>占地总面积3332平方米,站房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网架罩棚面积780平方米

4座30立方地下油罐(1汽、3柴),1座20立方地下油罐(汽油),加油泵岛4座,加油机4台

已进行双罐、双线改造,<\/span>2019年9月进行防渗改造,<\/span>经营手续齐全,站内设备设施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要求

证照齐全<\/span><\/p>Â<\/p><\/span><\/div><\/div><\/div><\/div>受委托,海南龙禹易捷商贸有限公司于2026年07月14日13时起至2026年07月24日13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对山东省临沂市第一百一十三加油站5年经营权出租进行公开挂牌出租,现公告如下:注:2026年07月23日13时起至2026年07月24日13时止(延时的除外),实施标的物竞价,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拍标的物:1.标的物:山东省临沂市第一百一十三加油站5年经营权出租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下峪村迎宾大道以西;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竞拍价格为加油站5年租金,竞价要素信息如下:租金起拍价:45万元/年,5年租金225万元,竞拍保证金:54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二、重大事项披露:1.山东临沂石油分公司第一百一十三加油站5年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招租

承租方应以自身名义作为经营主体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以原加油站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承租方应按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加油站租赁合同》(包含<安全管理协议书>、<消防安全承诺书>等文件,合同详见附件)约定

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2.租赁期限共计5年,按《加油站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按照“2+2+1”模式收取,即前2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按一年的租金)在期初一次性交清,第3、4年租金在履约第2年的最后一个月月底前交清,最后一年租金在履约第4年最后一个月月底前交清

承租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期初所要求的租金承租方付清租金后,方可办理经营证照变更、资产交接手续

出租方收到租金后,于15日内向承租方提供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租赁费增值税发票

3.《加油站租赁合同》签署后10日内,承租方须缴纳一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双方对资产、证照、设备交接无异议后,承租方无违约、违规等情况下,出租方收到承租方提交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后,出租方无息返还至承租方

4.《加油站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分别成立交接小组,具体负责本协议项下标的加油站的资产清点、交接和证照核验事宜

双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点、交接及证照核验事宜

任何一方原因未完成资产清点、交接及证照核验事宜的,视为认可对方的单方清单数据,并视为双方已交接及完成证照核验

本协议有其他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方并应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5.交接期、承租期间,承租方需优先借聘出租方原加油站员工(2人),并支付合理的薪酬,薪酬标准不低于系统内同档级相当的标准(具体详见合同附件2和附件3条款),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额外雇佣员工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签订劳动合同,承租方保证不以出租方或原加油站主体名义与雇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承租方若接收原加油站员工,应与员工建立5年以上劳动关系,不得恶意辞退

6.出租方在出租前应委托具有专业能力资质的技术单位进行环境检测,并出具加油站现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检测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一式两份经双方确认,由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双方各持一份

7.承租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足额投保安全责任险等相关强制性保险和意外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加油站的资产总额,并将出租方列为保险受益人

将相关保单送出租方备案,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三、竞拍人资格条件1.承租人必须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拥有符合加油站运营的相关资质(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及危险化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且在国家征信网站无不良征信记录,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

2.承租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未列入失信人黑名单

3.承租人前期未和出租方产生过法律纠纷,未担任过破产清算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出现违规违纪受过处理或受到司法处理的现象

4.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

5.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

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6.竞拍人在拍得该加油站经营权后不得转让

7.竞拍人在拍得该加油站经营权后,应合规经营,不得以超低价扰乱市场秩序

8.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竞买,亦无优先承租人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

五、竞价方式1.不设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方可成交

如果只有一个人报名,一个人出价视为竞价成功

如果有多人报名,多人出价,确定价高者即为竞价成功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五分钟内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分钟,5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具体以标的物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

六、价款支付1.项目成交后,竞价全部款项按照合同约定以公对公电汇形式缴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双方签署合同且承租方缴纳平台服务费后,海南龙禹易捷商贸有限公司将承租方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原路退回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标的物租赁登记等所涉及的税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标的交付双方签订合同并付清款项后,应在合同规定日期内进行加油站交接(包括设备、证照等)

八、报名及竞价流程1.竞买人登录阿里资产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搜索本标的公告,按平台提示完成实名注册/登录;竞拍人应于竞拍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2.如有特殊资质要求,需按要求在平台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审核;竞拍人在竞价前可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支付宝向平台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凡参加竞拍人员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履约保证金;竞拍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出价前,须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4.竞价时间内,按平台规则参与线上出价,出价成功后平台实时公示;竞价过程中,因网络故障、设备问题、账户异常等自身原因导致出价失败、漏拍的,产权方及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招租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拍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市场价格的波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本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拍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竞拍人在竞拍前需自行调研,谨慎决定竞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风险,责任自负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租赁协议》《安全管理协议书》《消防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均在阿里巴巴旗下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公开展示,竞拍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

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视为竞拍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全部条款和内容

十一、按照平台规则,项目成交后,平台软件服务费发票的抬头需与报名人一致,如公司委托个人参与竞拍,请务必在竞拍前与我司联系,提供委托书后方可形成委托关系

竞拍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拍须知具体详情咨询阿里拍卖平台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产权方或资产招租受托方咨询,受托方联系人:宫女士:13942623990.受委托,海南龙禹易捷商贸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07月14日13时起至2026年07月24日13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拍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拍人:各竞拍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竞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拍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拍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拍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竞拍标的物:山东省临沂市第一百一十三加油站5年经营权出租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五分钟内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分钟,5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具体以标的物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

3.竞拍时间:2026年07月23日13时起至2026年07月24日13时止届时正式竞拍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租金起拍价:45万元/年,竞拍保证金:54万元,加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5.参与本次竞拍活动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

竞价前竞拍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6.买受人须于拍下标的后10个工作日签署《租赁协议》(详见附件)

逾期未签署租赁合同视同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软件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7.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或逾期未支付竞价款,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产权方有权组织重新竞拍活动

8.竞拍人参与本次竞拍活动,视同对租赁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租赁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产权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9.竞买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处置方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成交资格,没收保证金,追究其违约责任:(1)资质不符、提交虚假材料参与竞买的;(2)恶意竞价、串通竞价、操纵竞价价格的;(3)竞买成功后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服务费或平台费用的;(4)竞买成功后悔拍、拒绝提货、拒绝签署交易合同的;(5)违反产权方管理规定,造成标的或场地设施损坏的;(6)其他违反《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阿里资产平台规则的行为;9.资产租赁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产权方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租赁活动,同时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租赁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资产租赁申请提交出租方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竞拍公告》、《竞拍须知》、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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