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该标的物位于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529号三安首作1号楼C单元2003室房产,建筑面积99.97㎡,不动产权证号:闽(2020)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928号
法院不负责落户及学位问题,请竞买人参拍前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可移动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
房屋未腾空(已签署腾房承诺书),法院将在合理期间内腾空并交付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图片和视频仅供参考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若后期相关部门对自建部分进行拆除或相关权利主体主张权利,本院不对此自建部分进行任何保证,本院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上述拍卖的标的是否设立居住权,需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自行了解,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上述情况了解并接受,本院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竞买人买受标的物后使用应符合原规划用途,具体要求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醒(拍卖有风险,竞拍需谨慎):1、税收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则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由买受人自法院实际交付房产及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自然日)持成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原产权人(被执行人)名义申报缴税,取得完税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凭税单、转账记录及完税凭证向法院申请返还代缴款项,由法院依法审核后从拍卖、变卖款项中优先支付
(税收缴款书中注明的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与拍卖公告中房产信息需一致)
如买受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法院将及时分配、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上述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税务部门核算,法院不承担税费核算责任
当事人对税费核算有异议的,应自行向税务机关提出2、其他费用:在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所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未明确缴款义务人的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水、电、天然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上述费用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承担的则由竞买人先行垫付,均不在拍卖价款中扣除,垫付后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主张权利)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需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如遇拍卖标的物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移交的,可撤销拍卖并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经济损失,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此条款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529号三安首作1号楼C单元2003室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执行依据(2025)闽0524执4448号、(2025)闽0524民初4941号民事调解书不动产权证号闽(2020)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928号标的所有人廖某根评估鉴定基准日/标的现状用途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是否已腾空否
已签署腾房承诺书租赁情况/落户情况法院不负责学位和落户问题,请竞买人竞拍前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经营情况无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安溪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
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
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建筑总面积99.97㎡分摊建筑面积/土地总面积/使用期限/装修情况/户型/楼层房屋总层数:35,所在层:20层
其他介绍房产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本次拍卖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和设备
标的物估值起拍价1150000元人民币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所涉及的费用问题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承担的则由竞买人自行先行垫付,均不在拍卖价款中扣除,垫付后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主张权利
税费情况请竞买人竞拍前咨询相关职能部门,所涉及的税、费问题,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则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由买受人自法院实际交付房产及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七日(自然日)持成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原产权人(被执行人)名义申报缴税,取得完税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凭税单、转账记录及完税凭证向法院申请返还代缴款项,由法院依法审核后从拍卖、变卖款项中优先支付
(税收缴款书中注明的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与拍卖公告中房产信息需一致)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及其办理过户的二次费用等,所涉及的费用问题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承担的则由竞买人自行先行垫付,均不在拍卖价款中扣除,垫付后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主张权利
';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529号三安首作1号楼C单元2003室房产的公告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28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529号三安首作1号楼C单元2003室房产
该标的物位于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529号三安首作1号楼C单元2003室房产,建筑面积99.97㎡,不动产权证号:闽(2020)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928号
法院不负责落户及学位问题,请竞买人参拍前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可移动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
房屋未腾空,法院将在合理期间内腾空并交付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产图片和视频仅供参考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若后期相关部门对自建部分进行拆除或相关权利主体主张权利,本院不对此自建部分进行任何保证,本院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上述拍卖的标的是否设立居住权,需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自行了解,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上述情况了解并接受,本院不做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竞买人买受标的物后使用应符合原规划用途,具体要求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起拍价:920000元,变卖预缴款:920000元,保证金:18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拍卖有风险,竞拍需谨慎):1、税收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则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由买受人自法院实际交付房产及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自然日)持成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原产权人(被执行人)名义申报缴税,取得完税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凭税单、转账记录及完税凭证向法院申请返还代缴款项,由法院依法审核后从拍卖、变卖款项中优先支付
(税收缴款书中注明的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与拍卖公告中房产信息需一致)
如买受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法院将及时分配、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上述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税务部门核算,法院不承担税费核算责任
当事人对税费核算有异议的,应自行向税务机关提出2、其他费用:在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所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未明确缴款义务人的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水、电、天然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上述费用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承担的则由竞买人先行垫付,均不在拍卖价款中扣除,垫付后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主张权利)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需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如遇拍卖标的物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移交的,可撤销拍卖并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经济损失,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此条款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明泉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对于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13505035979,请竞买人提前预约房产看样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它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不必等到60日届满,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网络司法变卖结束(流拍)
2、竞买人需要先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变卖房产是否能够单独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等问题,由竞买人事先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以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期开始前五天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事项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到相关当事人
六、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安溪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3560101040003582000013790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95-23260110
安溪县人民法院二○二六年七月九日网络司法变卖须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7月28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拍卖有风险,竞拍需谨慎):1、税收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则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由买受人自法院实际交付房产及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七日内(自然日)持成交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原产权人(被执行人)名义申报缴税,取得完税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凭税单、转账记录及完税凭证向法院申请返还代缴款项,由法院依法审核后从拍卖、变卖款项中优先支付
(税收缴款书中注明的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与拍卖公告中房产信息需一致)
如买受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法院将及时分配、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上述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税务部门核算,法院不承担税费核算责任
当事人对税费核算有异议的,应自行向税务机关提出2、其他费用:在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和所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未明确缴款义务人的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水、电、天然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上述费用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承担的则由竞买人先行垫付,均不在拍卖价款中扣除,垫付后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主张权利)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需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如遇拍卖标的物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移交的,可撤销拍卖并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经济损失,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此条款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它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不必等到60日届满,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网络司法变卖结束(流拍)
2、竞买人需要先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变卖房产能否单独办理产权证及土地证等问题,由竞买人事先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以职能部门的意见为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期开始前五天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事项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到相关当事人
七、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溪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安溪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3560101040003582000013790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5-2326011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5-23110572安溪县人民法院二○二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