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址在永春县蓬壶镇汤城村19组的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产权证号:永春国用(2016)第0391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070号;永春国用(2016)第1228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841号;永春国用(2016)字第1227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842号;永春国用(2016)字第0392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071号;永春国用(2016)字第0390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072号3、执行依据:(2024)闽0525民初2497号民事判决书拍品所有人尤某某、潘某某、尤某某拍品现状房产用途及土地性质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住宅租赁情况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无租赁权申报钥匙无其它详见福州建融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建融房估(2026)综10016号】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抵押于福建永春漳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址在永春县蓬壶镇汤城村19组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永春国用(2016)第0391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070号;永春国用(2016)第1228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841号;永春国用(2016)字第1227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842号;永春国用(2016)字第0392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071号;永春国用(2016)字第0390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072号】
建筑面积1270.49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1-5层
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住宅请竞买人慎重购买,过户事宜以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为准
拍卖标的含室内二次装修【含室内衣柜、吊顶、灯饰、卫浴设施、厨房设施、电梯等需经专业拆卸方可移动的物品】,不含可简易移动或简易拆卸即可移动等的家具家电或其他设施等,房屋现状以腾空后为准
拍卖标的及附属设施属人民法院查封物品,任何单位及个人严禁对拍卖标的及附属设施进行毁损、破坏
该房屋顶层搭盖未办理产权证,不属于司法拍卖处理范围,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可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请求处理
(提示:拍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注意事项: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及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8日10时至2026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址在永春县蓬壶镇汤城村19组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永春国用(2016)第0391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070号;永春国用(2016)第1228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841号;永春国用(2016)字第1227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842号;永春国用(2016)字第0392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071号;永春国用(2016)字第0390号、永春房权证蓬壶镇字第025072号】
建筑面积1270.49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所在层:1-5层
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住宅请竞买人慎重购买,过户事宜以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为准
拍卖标的含室内二次装修【含室内衣柜、吊顶、灯饰、卫浴设施、厨房设施、电梯等需经专业拆卸方可移动的物品】,不含可简易移动或简易拆卸即可移动等的家具家电或其他设施等,房屋现状以腾空后为准
拍卖标的及附属设施属人民法院查封物品,任何单位及个人严禁对拍卖标的及附属设施进行毁损、破坏
该房屋顶层搭盖未办理产权证,不属于司法拍卖处理范围,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可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请求处理
(提示:拍卖标的产生的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以有关职能部门的答复为准,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评估价:3012000元,起拍价:2108400元,保证金:421000元,增价幅度:10500元
拍卖标的的价值评估报告已随首次拍卖公告发出,发出后经过15日即视为向未送达的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等送达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报告有异议的,应于送达之日起5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价值评估报告的效力在有效期内及于首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和变卖等价值变现程序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拍卖房产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
拍卖成交后需五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具备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法院不能出具成交裁定书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联系电话:0595-23865003
如需申请看样,请提交申请、有效证件等,审核通过后组织统一时间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及产权等方面问题,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或未进行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知悉并接受财产一切现状及瑕疵的确认条款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若存在需办理初始登记情形而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则仍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负担,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对税费不清楚的可直接咨询税务部门
竞买房屋所涉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涉及过户等相关问题,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须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
该标的物待本院交接给买受人后,买受人方可对该标的物进行处置,否则后果自负
标的物因除权和腾空需要一定期限,本院对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不作承诺,延迟移交的风险参与竞买人视为知晓且同意,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在六个月内未能强制移交,视为拍卖不成交,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拍卖过程中,涉及执行异议,若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或其他法定事由应撤销拍卖的,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八、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注意事项:1、拍卖标的如果办理过户需要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该拍卖标的尚未腾空,房屋现状以腾空后为准
3、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5、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办理流程等,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如涉及到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于竞买活动中享有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理性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本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8月3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01001001000006268000031607,注:尾款一次性一笔转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通知
十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因拍卖标的权属等持有异议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之前依照法定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未提出异议的,拍卖程序依法进行,有关法律风险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等自行承担
竞买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5-23865003监督电话:0595-2386540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永春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7日拍卖须知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8月18日10时至2026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21000元)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21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8月31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01001001000006268000031607,注:尾款一次性一笔转入】,由本院通知竞买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办理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95-23865003永春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