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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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新塍镇新城路北侧阳光景苑2号楼203室不动产(含室内固定装修)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8599

4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03
起始日期
137.4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49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4.3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8万元
  • 单价:0.3491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嘉兴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8-03
  • 结束日期:2026-08-04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阳光景苑2号
  • 评估价:84.3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7.4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权利来源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4.户口问题:若拍
    钥匙:租赁钥匙有配套情况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7月31日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203室
    小区:侧阳光景苑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表拍品名称嘉兴市新塍镇新城路北侧阳光景苑2号楼203室不动产(含室内固定装修)权利来源(2024)浙0411民初5986号民事判决书、(2026)浙0411执14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拍品所有人陈**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性质:出让房屋是否腾退及有无租赁情况已腾退,无租赁钥匙有配套情况请现场查看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嘉兴市新塍镇新城路北侧阳光景苑2号楼203室不动产(含室内固定装修),以实际交付为准

2.权证编号情况:不动产权证号为:00069587,登记房屋建筑面积137.48平方米,所在层/总层数:2/5,登记时间:2005年12月20日

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2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3年11月30日

3.限购情况: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具体房产限购限售政策请自行咨询当地住建部门,以住建部门信息为准

具体限购政策可详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4.户口问题:若拍卖房屋内存在户口,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户口的强制迁出

涉及户口迁入等问题,请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5.税费负担情况: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税费种类及标准请竞买人自行向税务等部门咨询了解

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依法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凭纳税(费)凭证到法院的拍卖价款中支取

6.物业情况:请实地查看,原产权人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可事先向相关部门确认,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已腾退,无租赁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不动产权证号为:嘉兴国用(2007)字第0831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2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3年11月30日

评估价:843200元,起拍价:480000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特别提醒: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当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当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执行法院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3、涉及户口迁入等问题,请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法院不负责户口的强制迁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7月31日下午4:00)

请各竞买人至少提前一天联系法院预约看样,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

联系电话:0573-82726338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原产权人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2026年7月29日15时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3-82725004,联系人:严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6年8月2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收款账号:955885120400867474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73-8272114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2726338(拍卖相关咨询)0573-82725004(承办人严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2026年7月15日拍卖须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3日10时至2026年8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27.ABDOPu),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②网络服务提供者;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7月31日1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五、限购情况: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户口问题:涉及户口迁入等问题,请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法院不负责户口的强制迁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7月30日1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拍卖平台上将自动生成并公示《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买受人应在2026年8月24日前将尾款支付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账号:9558851204008674745),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2026年8月31日到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来之前与法院联系,电话:0573-82726338,地址:嘉兴市洪兴西路1639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

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272114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2726338(拍卖相关咨询)0573-82725004(承办人严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2026年7月15日如须按揭贷款进行拍卖请阅读下面的贷款须知贷款须知1、竞买人在拍得标的物后,可以向己与法院签订会议纪要的银行申请贷款支付部分成交价款,并应遵守本《贷款须知》

《贷款须知》与《拍卖须知》和《竞买公告》约定不同的,以《贷款须知》为准

2、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后,请务必在确定的拍卖日5天前自行与相关银行协商,完成贷款授信

贷款人的资格、贷款合同的条款设计、贷款对象、房产价值、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贷款业务风险点的尽责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由双方自行协商,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为嘉兴大市范围内的两证(或不动产权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工业房产、商业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

4、竞买人竞拍前应向法院提交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应依照与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向法院支付首付金额

法院在收取买受人符合银行《贷款工作联系单》告知法院的首付金额后,将确认竞买人竞拍成交事实

若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未及时支付首付金额,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将不接受以贷款方式缴纳成交款,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5、法院收取全部拍卖款项或银行付款保函后,相关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件将交予银行,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应如实向银行和法院确认系夫妻共同购买或个人单独购买,并根据权利人实际情况签署《抵押合同》,若因买受人虚假陈述损害他人利益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7、法院裁定重新拍卖的,将银行汇入法院执行账户的款项全数直接退还银行,竞买人与银行之间关系自行处理,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8、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委托公证或与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缴纳的法律后果

详情可联系建设银行嘉兴秀洲支行,联系电话:沈经理:13616830618/82093596张经理:13484188086/82755071绍兴银行嘉兴秀洲支行,联系电话:阮经理:15857335497秀洲德商村镇银行秀洲支行,联系电话:俞经理:15757104805潘经理:15967393302嘉兴银行秀洲支行,联系电话:杨经理:13216313333湖州银行嘉兴分行,联系电话:杨经理:15905728948李经理:18606851135邮储银行嘉兴市分行,联系电话:徐经理:057382051252工商银行嘉兴秀洲支行,联系电话魏经理:13575302322钱经理:1877931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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