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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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磐安新城区高头十二号地块工业房地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8613

30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6
起始日期
1063.63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84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43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02.4万元
  • 单价:0.2843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金华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6-08-16
  • 结束日期:2026-08-17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
  • 评估价:43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63.63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年龄装修情况入户卷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监督电话:0579-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有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镇人民政府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磐安县磐安新城区高头十二号地块工业房地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浙0727执968号房屋产权证浙(2020)磐安县不动产权第0054546号土地产权证评估鉴定基准日2026年5月25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工业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经营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有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2551.95平方米,宗地红线内的无证建筑物(实测建筑面积约1063.63平方米)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入户卷闸门,铝合金窗;室内水泥地面(其中二层为钢架地面),墙面彩钢板、砖墙围护,顶棚钢屋架

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房屋户型大开间房屋楼层总层数为2层房屋朝向主大门大致朝北周边配套距磐安县新渥镇人民政府直线距离约6.2千米;主干道:估价对象主干道为永安东路,道路为水泥或沥青路面,路面宽整度一般,交通流量较大;特别提醒一、限购、过户情况: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可参加竞买

2、标的物能否过户,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拍卖人不承担拍卖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现场查看为准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

二、税费负担: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买受人应及时并自行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在取得过户材料之日起30天内办理,买卖双方按照税法等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执行法院在拍卖款中扣划后直接交付税务部门,也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三、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四、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五、欠缴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或支付

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自愿支付

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432万元费用总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应由相应主体负担

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应当由被执行人依法负担

(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拍卖公告磐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6日10时至2026年8月17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磐安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磐安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9/1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15.44c31319G6JFPJ,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该房屋坐落于磐安县磐安新城区高头十二号地块工业房地产,财产范围为房屋所有权及其合法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室内固定装修等相关权益

总层数为地上2层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2551.95平方米,宗地红线内的无证建筑物(实测建筑面积约1063.6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至2065年01月28日止

以浙中桥房评报字(2026)第07-421号报告为准评估价:432万元,起拍价:302.4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不统一安排,请自行前往

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

联系人:0579-84880819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六、税费负担及过户情况: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执行法院在拍卖款中扣划后直接交付税务部门,也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七、请各竞买人关注公告更新,若拍卖信息有更新,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一周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8月11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依法予以保护的承租人同等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6年9月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磐安县人民法院9558851208018060076)

十二、淘宝网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竞买人如需银行贷款,请自行向相关银行咨询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579-84880819(拍品详情、看样)监督电话:0579-84880863;联系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188号;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磐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竞买须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磐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6日10时至2026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磐安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能否过户,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磐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磐安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5日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8月11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通过本人账户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通过电话通知磐安县人民法院(0579-84880819),等待承办法官电话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法院领取过户材料,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请见拍卖公告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与以下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1.浙江磐安婺商村镇银行:联系人:羊兴,联系电话:18257957522、627522.联系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北镇街2号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支行,联系人:陈良杰,联系电话:18258902212,联系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中街68号3.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徐红天,联系电话:18967995995、692899,联系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兴街185号

磐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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