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6 20:23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生活区24B组团4A幢51室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生活区24B组团4A幢51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8792

6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7
起始日期
48.8平方米
建筑面积
1.33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2.502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5万元
  • 单价:1.332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8-17
  • 结束日期:2026-08-18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梧田街道龙霞街道组团
  • 评估价:92.502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8.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简装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况无钥匙有配套情况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08月10日
    限购和资质:不限购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51室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1、住宅/非居住2、商住用地,出让/存量房腾空情况已腾空租赁情况无钥匙有配套情况有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被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查封

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面积:8.94平方米,用途:商住用地,土地性质:出让/存量房,终止时间:2054年12月13日,权属人:胡某名下所有

坐落于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生活区24B组团4A幢51室房产,权证号(证明号):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89111号,登记时间:2022年07月19日,1层非居住建筑面积:45.58平方米,用途:非居住,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简装

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面积:8.35平方米,用途:商住用地,土地性质:出让/存量房,终止时间:2034年12月13日,权属人:胡某名下所有

2、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所有税费由买受人先行代缴,凭单据本院再予以退回,买受人应自收到房地产证之日起五日内,将税费单据原件及房地产复印件交至本院,逾期本院将不再受理

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限购情况:不限购

4、本拍卖标的物处置依据:(2026)浙0304执3143号一案

坐落于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生活区24B组团4A幢51室房产,权证号(证明号):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89111号,登记时间:2022年07月19日,2层住宅建筑面积:48.8平方米,用途:住宅,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简装

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面积:8.94平方米,用途:商住用地,土地性质:出让/存量房,终止时间:2054年12月13日,权属人:胡某名下所有

坐落于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龙霞生活区24B组团4A幢51室房产,权证号(证明号):浙(2022)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89111号,登记时间:2022年07月19日,1层非居住建筑面积:45.58平方米,用途:非居住,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简装

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面积:8.35平方米,用途:商住用地,土地性质:出让/存量房,终止时间:2034年12月13日,权属人:胡某名下所有

瑕疵说明:1、该不动产用途为商业用地

2、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房屋交付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现场实地看样并确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并知晓

评估价:92.5024万元,起拍价:65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6000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立方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08月10日16时00分至16时20分

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0577-55888960

(注:按揭贷款请咨询:平安银行林经理:联系电话:13858807270;瓯海农商行周经理:15088998492;上海浦东银行温州分行:13695703321;工商银行瓯海支行张希希:13736348048、0577-88525677;温州建设瓯海支行姜经理:13732099691、0577-86367533)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九、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09月07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详细请咨询本院0577-55888960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立方助拍”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看样请联系“立方助拍”,电话:0577-55888960,淘宝技术咨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6年07月16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8月17日10时至2026年08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账户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08月14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08月14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09月07日前将尾款支付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致电:0577-55888960告知,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法院地址及联系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法院于三十日内完成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立方助拍”,电话:0577-5588896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6年07月16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梧田街道龙霞街道组团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