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6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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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吉润科技(宁波)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波市科技园区邵家村地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8795

823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7
起始日期
10288.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288.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230.8万元
  • 单价:0.8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宁波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7-27
  • 结束日期:2026-07-28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科技园区
  • 评估价:10288.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0288.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查封情况:查封、地役等他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7月15日
    限购和资质:不限购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市人民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18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见评估报告)<\/span><\/p>2.权证编号情况:甬科国用2003字第006号

<\/span><\/p>3.土地用途: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span><\/p>4.评估价:10288.5万元<\/span><\/p>5.限购情况:不限购

<\/span><\/p>6.税费负担情况:<\/span><\/b>(<\/font>1)<\/font><\/span>本次土地转让所需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各自承担;(<\/font>2)其他与土地相关但法律、法规及政策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如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并付清

<\/font><\/span><\/b><\/b><\/p>7.其他情况(瑕疵披露)<\/span><\/b>:<\/span><\/p>(<\/font>1)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国家高新区GX01-GX08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以及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的情况,本宗土地规划用地性质已调整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故存在竞得本宗土地后不能按原工业用地用途使用的风险,关于竞得本宗土地后的开发建设问题,建议竞买人参拍前先行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买受人竞得土地后需自行与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开发建设事宜,清算组仅履行必要协助义务,对该事项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font><\/span><\/b>买受人需自行承担<\/span><\/b>土地开发建设瑕疵<\/span><\/b>风险<\/span><\/b>(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按原土地用途使用、不能变更土地用途、以及变更土地用途后补缴土地出让金等)<\/span><\/b>

<\/span><\/b><\/b><\/p>(<\/font>2)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宁波市科技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科园土[2001]15号),本宗土地存在未按期开发建设、土地闲置等问题,因此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逾期开发建设违约金、支付土地闲置费以及土地被无偿收回)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font><\/span><\/b><\/b><\/p>(<\/font>3)属地原国土资源局于2003年6月7日就本宗土地出具过《国有土地使用证》[甬科国用(2003)字第006号],但清算组接管到的权证上有手写“注销”字样及涂划痕迹,后清算组于2024年3月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入簿登记

鉴于土地控规已调整,对于买受人能否按照原工业用地用途或新土地规划用途重新办理土地权证,清算组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买受人需自行处理及承担风险

<\/font><\/span><\/b><\/b><\/p>(<\/font>4)本宗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截至评估报告时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27.49年,土地使用年限不足50年的瑕疵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font><\/span><\/b><\/b><\/p>(<\/font>5)本宗土地相关资料缺失严重,清算组仅有<\/font><\/span><\/b>《宁波市科技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span><\/b>(复印件)、<\/span><\/b>《国有土地使用证》<\/span><\/b>(有手写<\/span><\/b>“注销”字样及涂划痕迹<\/span><\/b>)、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盖有<\/font>“不动产登记查档专用章”)等资料,相关资料不完整及缺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font><\/span><\/b><\/b><\/p>(<\/font>6)本宗土地地面有杂草、树木等杂物,买受人需自行清理并承担费用;地下可能进行过桩基施工,清算组目前未掌握相关情况及资料,该事项对土地使用的影响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font><\/span><\/b><\/b><\/p>(<\/font>7)本宗土地相邻周边地块均已开发建设,后续若需要重新测绘定址、确定四至范围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实测面积不足风险)

(详见评估报告)权证号甬科国用2003字第006号不动产座落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与河清北路交叉口,宁波大家中心北侧(证载地址为科技园区邵家村地块)用途工业用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6月17日面积21412平方米特别提醒(瑕疵披露):(1)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国家高新区GX01-GX08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以及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的情况,本宗土地规划用地性质已调整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故存在竞得本宗土地后不能按原工业用地用途使用的风险,关于竞得本宗土地后的开发建设问题,建议竞买人参拍前先行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

买受人竞得土地后需自行与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开发建设事宜,清算组仅履行必要协助义务,对该事项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买受人需自行承担土地开发建设瑕疵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按原土地用途使用、不能变更土地用途、以及变更土地用途后补缴土地出让金等)

(2)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宁波市科技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科园土[2001]15号),本宗土地存在未按期开发建设、土地闲置等问题,因此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逾期开发建设违约金、支付土地闲置费以及土地被无偿收回)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属地原国土资源局于2003年6月7日就本宗土地出具过《国有土地使用证》[甬科国用(2003)字第006号],但清算组接管到的权证上有手写“注销”字样及涂划痕迹,后清算组于2024年3月向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入簿登记

鉴于土地控规已调整,对于买受人能否按照原工业用地用途或新土地规划用途重新办理土地权证,清算组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买受人需自行处理及承担风险

(4)本宗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截至评估报告时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27.49年,土地使用年限不足50年的瑕疵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宗土地相关资料缺失严重,清算组仅有《宁波市科技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手写“注销”字样及涂划痕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盖有“不动产登记查档专用章”)等资料,相关资料不完整及缺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宗土地地面有杂草、树木等杂物,买受人需自行清理并承担费用;地下可能进行过桩基施工,清算组目前未掌握相关情况及资料,该事项对土地使用的影响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宗土地相邻周边地块均已开发建设,后续若需要重新测绘定址、确定四至范围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实测面积不足风险)

评估价:10288.5万元,起拍价:8230.8万元,保证金:1646万元,增价幅度:8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须在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清算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清算组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统一看样时间:2026年7月20日14时30分至16时30分,有意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574-87190694、15957484992(师律师)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携带身份证现场进行看样登记,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次土地转让所需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各自承担,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其他与土地相关但法律、法规及政策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如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并付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清算组联系,联系电话:0574-87190694、15957484992(师律师)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十三、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10日)将拍卖余款缴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吉润科技(宁波)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账号:50010122001716836),竞买人亦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十四、成交后,需另支付0.5%的软件服务费

收费标准: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缴费方式: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具体咨询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清算组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清算组认定其悔拍并申请法院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六、拍卖成交后出现以下情形,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纳入本案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内: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签署拍卖成交文件或者不接管(接收)拍卖标的物的;3.其他严重违背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规定的主要义务的情形

悔拍后,清算组将申请法院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八、拍卖成交后,清算组将联系拍卖平台领取相关后台数据

咨询电话:师律师15957484992,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国际金融中心E座18层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吉润科技(宁波)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2026年7月15日竞买须知吉润科技(宁波)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将于2026年7月27日10时至2026年7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处置单位:吉润科技(宁波)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清算组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清算组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清算组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申请法院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未按要求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申请法院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5天前向清算组提出申请,经清算组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并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五、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10日)将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吉润科技(宁波)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账号:50010122001716836),竞买人亦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十、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拍卖成交后出现以下情形,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纳入本案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内: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签署拍卖成交文件或者不接管(接收)拍卖标的物的;3.其他严重违背本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规定的主要义务的情形

悔拍后,清算组将申请法院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清算组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决定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清算组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清算组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吉润科技(宁波)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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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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