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b><\/span><\/span><\/p>拍品名称<\/span><\/span><\/p><\/td>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资产<\/span><\/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span><\/p><\/td>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起拍价<\/span><\/span><\/p><\/td>Â5600万元<\/span><\/td>增价<\/span><\/span><\/p>幅度<\/span><\/span><\/p><\/td>Â20万元及其倍数<\/span><\/span><\/p><\/td>保证金<\/span><\/span><\/p><\/td>600万元<\/span><\/span><\/p><\/td><\/tr>拍品现状<\/span><\/span><\/p><\/td>以现场情况为准<\/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span><\/p><\/td>有查封、有抵押<\/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p><\/td>1、《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span><\/p>2、协助执行文书
<\/span><\/span><\/p><\/td><\/tr>拍品介绍<\/b><\/b><\/span><\/span><\/p>一、拍卖对象:本次拍卖的对象为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资产,上述资产经丽水新时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印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作出丽新评咨字〔2025〕4号估值报告、浙印资评字〔2025〕第0591号估值报告
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的资产评估价值总计为9125462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值为60175200元、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31079420元;机器设备的评估价值为12653600元,其中:自行车喷涂及装配线的评估价值为11760000元、环保设备的评估价值为349600元、变压器及配电设施的评估价值为544000元
详见评估报告及拍卖公告
<\/span><\/span><\/p>二、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现场实地查看,遂昌县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span><\/span><\/p>三、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变更手续,相应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span><\/span><\/p><\/td><\/tr><\/table><\/div>Â<\/p>Â<\/p><\/span><\/div><\/div><\/div><\/div>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31日10时至2026年8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遂昌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拍卖处置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下称“壹佰科公司”或“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标的物现状、入园要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拍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4、本次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现场实地查看,遂昌县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务必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如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参拍的标的竞价成功(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拍受人应按照规则的标准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6、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如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8、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有关产业政策、规划、环保、税费、园区/开发区准入等问题买受人应向有关的当地政府、发改、规划、环保、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如因上述问题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过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四、拍卖标的及拍卖价格(一)拍卖标的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遂昌工业园区洋浩区块的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资产
具体如下(附简表):1、建筑物(在建)情况①1#组装车间,3层,钢混结构,审批建筑面积22,153.68平方米,层高分别为:1楼内高约6.7米、2楼内高约5.3米、3楼内高约5.4米,主体完工,未完工、未安装包括:1楼内墙腻子及乳胶漆未施工、门未安装,2楼内墙腻子及乳胶漆未施工、2楼地面环氧树脂地面未施工、2楼部分窗玻璃未安装,3楼内墙腻子及乳胶漆未施工,屋面找平层及防水未施工等
②1#成品仓库,2层,钢混结构,审批建筑面积5,982.16平方米,层高分别为:1楼内高约6.7米、2楼内高约5.9米,主体完工,未完工、未安装包括:外墙面面漆未施工、门未安装、内墙乳胶漆未施工、楼梯间墙面及天棚未施工、挡烟垂壁未完工
③门卫,审批建筑面积78.74平方米,工程进度:仅地基、承重柱完工
④喷涂车间,单层,钢、钢混结构,审批建筑面积5,183.72平方米,檐口高度约9.1米,装修概况:水泥地面、内墙抹灰刷白饰面、刚性防水屋面(钢梁、保温型材屋面)
未完工、未安装的包括:外墙面真石漆面漆未施工、窗及玻璃部分未安装、门未安装、自流平地面及环氧树脂地面未施工
上述建筑物(在建)权属依据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1123202200001号)
建筑工程项目明细单名称建筑面积(≈㎡)层数合计面积(≈㎡)地上地下地上地下①1#组装车间22153.68231.553022385.23②1#成品仓库5982.160205982.16③门卫78.7401078.74④喷涂车间5183.720105183.72合计33398.3231.55--33629.852、土地使用权登记情况土地使用权2宗,位于遂昌县工业园区洋浩区块P(2021)31号地块、遂昌县工业园区洋浩区块P(2021)3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66,676.00平方米,土地性质及用途为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分别为2071年9月14日、2071年9月3日
地块周边有围墙宗地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较好,土地较平整,地势、地质、水文状况良好,权证号分别为浙(2021)遂昌县不动产权第0005517号、浙(2021)遂昌县不动产权第0005516号
序号土地权证号土地位置性质终止日期面积(㎡)1浙(2021)遂昌县不动产权第0005516号遂昌工业园区洋浩区块P(2021)32号地块其他工业用地2071/9/3319902浙(2021)遂昌县不动产权第0005517号遂昌工业园区洋浩区块P(2021)31号地块其他工业用地2071/9/1434686-----666763、机器设备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存放于壹佰科在建厂房内,主要为自行车喷涂及装配线、环保设备、变压器及配电设施,详见《评估报告》
拍卖标的物评估详情请下载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查看
上述资产评估价值总计为103908220元,其中:建筑物(在建)的评估价值为60175200元;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31079420元;自行车喷涂及装配线的评估价值为11760000元、环保设备的评估价值为349600元、变压器及配电设施的评估价值为544000元
特别提示:1、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有关产业政策、规划、环保、税费、园区/开发区准入等问题买受人应向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公告中有一定内容的阐述),如因上述问题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过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请意向竞买人审慎购买!2、对于有权属证书的房地产(目前均为在建项目),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破产企业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门对房产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权属证书上的面积或者破产企业实际占用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资产拍卖成交价格,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物在房地产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
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拍卖价格起拍价:5600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及其整数倍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等一切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拍卖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根据法律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五、咨询看样1、自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
2、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2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咨询联系电话:陈律师18767848692,余律师18767813677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拍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有关产业政策限制、园区/开发区准入等问题),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管理人了解,拍卖资产的园区入园标准如下:1)根据《遂昌县生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要求,该地块为二类兼容一类工业用地,仅限于工业用途,产业布局规划为金属制品和装备制造业;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的通知》(浙发改投资函〔2022〕98号)文件要求,金属制品行业“标准地”指导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6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7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1.7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1704.7万元/吨,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不低于1.72%;助动车制造业“标准地”指导性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30.5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8.6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4.8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5907.78万元/吨,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不低于2.26%;3)地块竞得者需按照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准入要求开展相关工业生产制造工作
有意向单位和个人可向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咨询了解联系人:华程林,联系电话:15215785979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后拟投资的产业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及产业政策,建议竞买人在参与竞拍之前自行了解清楚
竞买人如不符合竞买条件而强行竞得,自行承担因此产生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6年7月27日17时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有关过户的相关政策及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费用
拍卖成交后过户手续均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配合八、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买活动将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移交等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2、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转移登记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拍卖标的中的房产为在建工程项目,竞拍成交后的相关续建到竣备等有关投入均由买方自行承担(含重新测绘等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
同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相应的税费,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
3、买受人在不动产解除限制(如查封措施)后,应及时办理相关过户/接收手续
若逾期办理而造成一切损失的,买受人需承担相应责任4、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竞拍成功后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另外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00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拍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拍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拍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8月31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账号:3311241060000041161】
3、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拍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保留对悔拍人追索的权利
十三、在拍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四、为便于拍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拍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中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特别提醒1、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拍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公告
管理人咨询电话:陈律师18767848692,余律师1876781367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7月15日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31日10时至2026年8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上(处置单位:浙江壹佰科车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遂昌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加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竞买人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两人以上合伙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否则,将以参与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竞买人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有关产业政策、规划、环保、税费、园区/开发区准入等问题买受人应向国土、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如因上述问题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过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竞买人如不符合竞买条件而强行竞得,自行承担因此产生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六、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不动产及其他物品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如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有关过户的相关政策及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除依法应由出卖人应缴税费之外的一切费用
拍卖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实际办理,管理人予以协助配合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7月27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6年7月27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不作关于过户的任何承诺,除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外,出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有)
十四、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十五、有关过户的相关政策及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