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6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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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的工业房地产及厂房内排管、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内的土地使用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8798

3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01
起始日期
173.95平方米
建筑面积
1.862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2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24万元
  • 单价:1.8626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宁波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8-01
  • 结束日期:2026-09-30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
  • 评估价:32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73.9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况无钥匙/配套情况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房产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7月17日
    房屋结构:混合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浦港产业社区
    容积率:.9%,容积率需≥1.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经济类型:国有
    营业收入:2334700.0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
    楼栋总数:4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1.拍品介绍: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的工业房地产及厂房内排管

1.房地产(1)土地使用权详见拍卖公告

(2)房屋建筑物详见拍卖公告

(3)权属状况详见拍卖公告

2.排管本次委托拍卖的排管安装于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房屋内,铁材质,据估测共计约20吨,本次拍卖现场勘查时,拍卖排管安装使用多年,已超设计使用寿命,成色较差,尚可勉强使用,整体状况差

上述排管安装于拍卖房屋内,未取得购买合同、发票等相关权属资料以及规格、重量等详细资料

委托拍卖对象和拍卖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拍卖对象和拍卖范围一致1.拍品介绍: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内的土地使用权详见拍卖公告

案外人使用,拍卖成交后两个月内搬离(一)1.根据权籍调查,部分建(构)物未登记且局部超出土地使用权界限外,按实测689.94平方米和土地使用面积1785.82平方米处置;建(构)筑物未登记且超界线外,由买受人签署未登记建(构)筑物暂时保留的承诺书后予以办理转移登记;2.本宗工业用地纳入《象山县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管理,竞得人须与属地镇乡街道全区签订新《“标准地”协议》

根据《象山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2022版)》的通知,该地块尚企业行业代码为1361,属于水产品冷冻借工,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需≥270.24万元/亩,土地产出380万元/亩,亩均税收需达到9.4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至需≥1.5万元/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需≥233.47万元/吨,R&D经费支出占营业额收入之比需≥0.9%,容积率需≥1.0

该地块位于环石浦港产业社区(产业带),其主导产业为海工装备,细分行业为新能源装备,轻型海工装备,海洋生物,现代渔业,海洋信息等;3.该冷库的制冷机器设备已另案拍卖,本次拍卖不包含氨机等制冷机器设备,仅包含冷库内排管

买受人需与大华路28号产权人协商制冷机器设备的使用,如协商不成,需自行购置制冷机器设备;(二)1.渔港北路57号内土地使用权按实测面积173.95平方米进行处置,建(构)筑物未登记且超出土地使用权界线外,由买受人签署未登记建(构)筑物暂时保留的承诺书后予以办理转移登记;建议竞买人务必现场看样,了解超出土地使用权范围,未登记建(构)筑物情况,道路通行,相邻户共同使用范围等问题,避免竞买成功后产生相邻纠纷

2.权证编号情况:详见拍卖公告介绍

3.税费负担情况:本次拍卖税费交付按照法院规定,具体详见拍卖公告

4.物业情况:不详

5.所在区域情况:不详

1.房地产(1)土地使用权共1宗,位于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具体为:名称权证号坐落土地使用权面积(㎡)用途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宗地一象国用(2006)第02-0133号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1,788.91工业用地国有出让2052/6/25根据现场查勘,拍卖宗地一形状近似呈L型,地面平整,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东侧部分临内部道路,距华达路约60米,小路进出,进出便利度稍差

(2)房屋建筑物房屋建筑物共4幢,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约2,083.77平方米,其中02厂房由“象房权证石浦镇字第2006-020780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房屋建筑面积852.23平方米,根据《象山***厂(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编号:2020027SF),02厂房实测建筑面积小计689.94平方米

无证房屋建筑面积小计约1,393.83平方米房屋建筑物详见下表:href="#RANGE!C37"title="点击后,返回目录"序号权证编号名称建筑面积(㎡)结构楼层建成时间备注1象房权证石浦镇字第2006-020780号02厂房656.78混合1/1约建于1988年外墙水泥砂浆,内墙、顶棚涂料,地面水泥砂浆,塑钢窗,钢门,平屋顶233.16混合楼梯间;外墙水泥砂浆,内墙、顶棚涂料,地面水泥砂浆,平屋顶3无证01工业用房1,097.76棚房、简易房1/1外墙水泥砂浆、彩钢板,内墙涂料、彩钢板,顶棚塑扣板,地面水磨石,塑钢窗,卷帘门,彩钢板屋面4142.11棚房、简易房1/1宗地红线外;外墙水泥砂浆、彩钢板,内墙涂料、彩钢板,顶棚塑扣板,地面水磨石,塑钢窗,卷帘门,彩钢板屋面5无证04工业用房5.02简易1-2/2外墙水泥砂浆,内墙、顶棚涂料,地面水泥砂浆,塑钢窗6108.81简易1-2/2宗地红线外;外墙水泥砂浆,内墙、顶棚涂料,地面水泥砂浆,塑钢窗703工业用房40.13混合1/2宗地红线外;外墙水泥砂浆,内墙、顶棚涂料,地面水泥砂浆,塑钢窗合计2,083.77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象山***厂(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编号:2020027SF),结合现场勘查,序号1、2、3、5的房屋建筑物建于宗地一之上,序号4、6、7的房屋建筑物建于宗地红线外

拍卖房屋建筑物保养维护一般(3)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证》信息表权证编号房屋坐落结构房屋总层数建筑面积(㎡)设计用途象房权证石浦镇字第2006-020780号象山渔港北路57号混合1852.23厂房《国有土地使用证》信息表权证编号座落地类(用途)使用权类型终止日期使用权独用面积(㎡)象国用(2006)第02-0133号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工业出让2052/6/251788.91《象山县不动产登记情况证明(个人)》(编号:G20251125-0000317)具体登记情况:房产信息:权证号:2006-020780,建筑面积:852.23㎡,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用途:工业,登记时间:2006-05-26,抵押查封情况: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有查封,无抵押

土地信息:权证号:象国用2006第02-0133号,土地用途:工业用地,面积:1788.91㎡,登记时间:2006-03-14,抵押查封情况:宗地:有查封,无抵押

由“象房权证石浦镇字第2006-020780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02厂房)建筑面积852.23平方米,根据《象山***厂(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编号:2020027SF),上述证载房屋部分已拆除,部分实物现状与原登记存在差异,上述房屋(02厂房)实测建筑面积小计689.94平方米,本次按实测面积进行拍卖

纳入拍卖范围的01工业用房(建筑面积1,239.87平方米)、03工业用房(建筑面积113.83平方米)、04工业用房(建筑面积40.13平方米),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未提供产权证等权属资料,其面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象山***厂(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不动产司法处置测绘资料》(编号:2020027SF),经现场查勘核实后确定

其中,01工业用房部分建筑(建筑面积142.11平方米)、04工业用房部分建筑(建筑面积108.81平方米)、03工业用房全部(建筑面积40.13平方米)位于拍卖宗地红线外,上述房屋建筑物纳入本次拍卖范围,对应的红线外土地使用权不纳入本次拍卖范围

2.排管本次委托拍卖的排管安装于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房屋内,铁材质,据估测共计约20吨,本次拍卖现场勘查时,拍卖排管安装使用多年,已超设计使用寿命,成色较差,尚可勉强使用,整体状况差

上述排管安装于拍卖房屋内,未取得购买合同、发票等相关权属资料以及规格、重量等详细资料

委托拍卖对象和拍卖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拍卖对象和拍卖范围一致一、拍卖标的(二):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内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拍卖对象登记状况如下:土地使用权证象国用(2008)第01081号土地使用权人***座落石浦镇渔港北路57号内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173.95终止日期2072年6月25日案外人使用,拍卖成交后两个月内搬离

(一)1.根据权籍调查,部分建(构)物未登记且局部超出土地使用权界限外,按实测689.94平方米和土地使用面积1785.82平方米处置;建(构)筑物未登记且超界线外,由买受人签署未登记建(构)筑物暂时保留的承诺书后予以办理转移登记;2.本宗工业用地纳入《象山县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管理,竞得人须与属地镇乡街道全区签订新《“标准地”协议》

根据《象山县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2022版)》的通知,该地块尚企业行业代码为1361,属于水产品冷冻借工,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需≥270.24万元/亩,土地产出380万元/亩,亩均税收需达到9.4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至需≥1.5万元/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需≥233.47万元/吨,R&D经费支出占营业额收入之比需≥0.9%,容积率需≥1.0

该地块位于环石浦港产业社区(产业带),其主导产业为海工装备,细分行业为新能源装备,轻型海工装备,海洋生物,现代渔业,海洋信息等;3.该冷库的制冷机器设备已另案拍卖,本次拍卖不包含氨机等制冷机器设备,仅包含冷库内排管

买受人需与大华路28号产权人协商制冷机器设备的使用,如协商不成,需自行购置制冷机器设备;(二)1.渔港北路57号内土地使用权按实测面积173.95平方米进行处置,建(构)筑物未登记且超出土地使用权界线外,由买受人签署未登记建(构)筑物暂时保留的承诺书后予以办理转移登记;建议竞买人务必现场看样,了解超出土地使用权范围,未登记建(构)筑物情况,道路通行,相邻户共同使用范围等问题,避免竞买成功后产生相邻纠纷

起拍价:324万元,保证金:64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辅工作的社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悔拍人禁止参拍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信息技术科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31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本院统一定于8月12日(16:00-16:30)安排看样

请提前致电18969801135(刘)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3万元,起拍价即为变卖保留价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买受方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宁波象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228580299912093801),并在缴款后3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306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及领取变卖款收款收据,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公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市知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的报告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59120629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59120603(励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4-591825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网址:http://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16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日10时至结束在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4/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86.5b5c1a33WYMZrO,户名: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竞买条件的所有主体(具体咨询拍品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32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司法变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变卖,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0574-59120629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59120603(励法官)

监察室举报监督电话:0574-5918256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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