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6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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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533号5+5年租赁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9047

301.7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2
起始日期
266.7平方米
建筑面积
1.131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01.754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01.75万元
  • 单价:1.1314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7-22
  • 结束日期:2026-07-23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368号
  • 评估价:301.754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266.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免租装修期6个月,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04室
    小区:限公司区府
    竞价周期:)。竞价周期内若无人出价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电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租<\/span><\/div>物业类型:<\/span>其他用房<\/span><\/div>建筑面积:<\/span>20696.48平方米<\/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标的编号<\/b><\/b><\/span><\/span><\/p><\/td>标的名称<\/b><\/b><\/span><\/span><\/p><\/td>所在层<\/b><\/b><\/span><\/span><\/p><\/td>建筑面积<\/b><\/b><\/span><\/span><\/p><\/td>首年租金<\/b><\/b><\/span><\/span><\/p>起始价<\/b><\/b><\/span><\/span><\/p><\/td>竞价<\/b><\/b><\/span><\/span><\/p>保证金<\/b><\/b><\/span><\/span><\/p><\/td>租赁履约<\/b><\/b><\/span><\/span><\/p>保证金<\/b><\/b><\/span><\/span><\/p><\/td><\/tr>1<\/b><\/span><\/span><\/p><\/td>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533号5+5年租赁权<\/b><\/span><\/span><\/p><\/td>1-18<\/b><\/span><\/span><\/p><\/td>约20696.48㎡<\/span><\/span><\/p><\/td>3017547元<\/b><\/span><\/span><\/p><\/td>100万元<\/b><\/span><\/span><\/p><\/td>60万元<\/b><\/span><\/span><\/p><\/td><\/tr>注:1、前5年租金不变,第6-10年租金在第5年租金基础上增加1%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2、免租装修期6个月,不计算租金及租期内;3、无不动产权证;4、业态用途:办公用房;5、本次标的范围不包含金蟾大道533号1层101、102、103、104室(合计面积约266.7㎡)

<\/span><\/span><\/p><\/td><\/tr><\/table><\/div><\/span><\/span>Â<\/p><\/span><\/div><\/div><\/div><\/div>定于2026年7月22日上午10时至2026年7月23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温州市瓯海区农村产权网络竞价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增价式公开竞价,具体竞价事宜详见《竞价须知》及《房产租赁合同》(样本)等相关文件,现就相关竞价事宜公告如下:一、标的情况标的编号标的名称所在层建筑面积首年租金起始价竞价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1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533号5+5年租赁权1-18约20696.48㎡3017547元100万元60万元注:1、前5年租金不变,第6-10年租金在第5年租金基础上增加1%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2、免租装修期6个月,不计算租金及租期内;3、无不动产权证;4、业态用途:办公用房;5、本次标的范围不包含金蟾大道533号1层101、102、103、104室(合计面积约266.7㎡)

二、交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被列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名单(以本公示期内“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结果为准)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1、有意者,个人凭身份证,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携公章及公告所需材料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办理后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交纳竞价保证金2、成交者,须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另向淘宝缴纳软件服务费,竞价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款;未成交者,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由淘宝网自动无息退还

四、特别提醒有意者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其他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咨询

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2楼东首(行政审批中心9、10号电梯直达)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下午4时(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577-86673173、胡先生13587653629网格监督电话:18989723695瓯海中心网址:www.ohnccq.com温州市瓯海新桥街道西湖村经济合作社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2026年7月15日现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遵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标的物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竞价活动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

竞价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竞价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有权了解相关标的物具体情况,有权查看相关标的物的资料

敬请各位竞价人认真咨询,自行了解一切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并仔细阅读本次竞价活动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须知,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物情况和《竞价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一旦进入竞价活动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物情况,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等理由提出异议或反悔三、本次竞价采用60分钟倒计时的网络增价方式,竞价期间一旦有人出价,竞价即进入60分钟倒计时(例:如7月3日12:00有人首次出价,系统进入60分钟竞价结束倒计时,7月3日13:00前,若无人再出价,竞价活动自动结束

60分钟倒计时内,其他竞价人也可出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价周期内若无人出价,本场竞价流标此次竞价不设保留价,加价幅度20000元,每档加价幅度须为整数倍,竞价人可超档叫价,但不能低于一档,否则叫价无效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价人,可按年租金起始价成交四、竞价人参加竞价前,应先前往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前缴纳对应的竞价保证金即为报名成功

五、如参与竞价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2楼东首,行政审批中心9、10号电梯直达)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价,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竞价前竞价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价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七、成交者,竞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账户,未成交者,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由淘宝网自动无息退还

八、竞价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九、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价人(代理人)资格由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负责确定及审核,如发现竞价人(代理人)有涉嫌串标行为的,则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权撤销其竞价资格(拒绝其报名)

十、竞价活动的相关规定1、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在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费用

3、本次竞价活动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价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的瑕疵

十一、成交款缴纳与标的交割:1、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竞价保证金交付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有效证章到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

2、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向淘宝网缴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标准见下表:淘宝网交易软件服务费计算方式:竞价成交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备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1%软件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各个标的单独计算,不可累计;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上限200万

1000万元以上0.5%例:某标的竞价成交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软件服务费收费金额为15万元=1000万*1%+(2000万-1000万)*0.5%3、本次竞价采用线下支付尾款方式

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户名:温州市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1000319007567000009,开户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繁荣分理处)付清剩余应付成交款,竞价成交后须支付交易服务费

成交后,其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交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款(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齐)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额(人民币)收费标准备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2%1、根据5年租金总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服务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计算;3、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开具服务费发票给竞得人

50-100万元(含100万元)1.5%100-500万元(含500万元)0.8%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1000-200万元(含2000万元)0.4%2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3%5000万元以上0.2%注:竞得人在本协议项下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因后续《标的合同》的履行状态而改变

无论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的《标的合同》因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或双方违约、协商一致解除、或被确认无效、撤销等)提前终止,竞得人已向本中心支付的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特别注意:本次竞价页面显示的尾款支付时间为“通过淘宝订单支付”的时间,不适用本次竞价

本次竞价尾款支付方式及时间按本须知第十一条执行4、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

5、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对竞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现的纠纷概不干涉,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1、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如委托人无法移交标的,全部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赔偿竞得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成交价款等义务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除竞价保证金不作退还外,标的再行竞价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服务费

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改变竞价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成交标的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不能对抗竞价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5、参加竞价的人应当遵守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特别说明1、本次租赁权竞价的出租房产按现状、现功能进行出租,面积以现场看样为准,不影响成交租金

地上房屋结构、质量以现状为准,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不承担房屋破损、漏裂等保证责任

竞价人也已充分了解该建筑的面积、位置、现状、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委托人及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所接受

竞价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本标的页面展示的所有的竞价资料及竞价文本无异议

2、竞得人在租赁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确保租赁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安全完整、功能完好

3、租赁期间,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租赁税等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并自行结算(含委托人因租赁关系需向税务等有关部门缴纳的一切税费)

4、免租装修期6个月,不计算租金及租期内

若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租赁期未满5年,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满或租赁期满5年提前终止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结清所有应缴费用后无息退还

若承租人需要装修的,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退租时将不退还装修费用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承租人已投入的装潢装修,除可移动设施外,其余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委托人所有,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5、租赁期内,竞得人必须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如因竞得人使用不当所发生的一切风险与安全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承租人能否办理标的租赁备案、装修审批、消防验收、环保评估、卫生行政许可、工商登记等审批或备案手续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以相关资料不齐或没有等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审批无法通过造成损失为由,向委托人提出解除合同及任何赔偿损失的要求

面积以实际使用为准,如有差异不再对租金进行多退少补7、租赁履约保证金60万元,待租赁期满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至承租人

租赁期间,若承租人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委托人有权不予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租期5+5年,如有成交先签订5年租赁合同,租赁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5年

前5年租金不变,第6-10年租金在第5年租金基础上增加1%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次年起租金需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付清

9、业态用途:办公用房

竞得人如需变更业态用途的,应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0、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房产整体或部分转租,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

11、竞价人一经出价,不得反悔

当其他竞价人有更高出价时,其出价即丧失约束力12、所有因租赁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委托人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13、本次竞价标的如因法定事由在竞价结束前中止或撤回委托的,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14、因竞价人使用的电脑、手机等操作系统遭受功击、网络故障、电力中断、软硬件故障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竞价人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或者竞价人的网络竞价账号丢失、被他人冒用、盗用的,由竞价人自行负责,委托人及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不承担责任

咨询、报名地址: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2楼东首(行政审批中心9、10号电梯直达)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下午4时联系电话:0577-86673173、胡先生13587653629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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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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