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6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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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南路东37-302号(新华书店三楼)78平方米闲置房屋三年租赁权(首年租金)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9075

2.1万元
用途
99.72%
折扣率
2026-07-22
起始日期
3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56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0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1万元
  • 单价:0.0568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金华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7-22
  • 结束日期:2026-07-22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人民南路37号
  • 评估价:2.10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9.72%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3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现有装修、物品、设
    空置情况:闲置
    租赁情况:有出租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开发商:拍卖支付。尾款支付操作可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出租<\/span><\/div>物业类型:<\/span>商业用房<\/span><\/div>房屋用途:<\/span>商铺<\/span><\/div>建筑面积:<\/span>2230.00平方米<\/span><\/div>房源类型:<\/span>二手房<\/span><\/div>商铺类型:<\/span>其他<\/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该标的位于人民南路37-302号,同庆街新华书店三楼

三楼面积共2230平方,本次拍租其中78平方

该房产出租区域不得经营餐饮业<\/span>本次竞拍三年租赁权(首年租金),<\/span>租金逐年<\/font>递增5%

租赁保证金:5000元联系人:邵先生,13705790814

短号:550814<\/font><\/p><\/span><\/div><\/div><\/div><\/div>该标的位于人民南路东37-302号,同庆街新华书店三楼

三楼面积共2230平方米,本次拍租其中78平方

该房产出租区域不得经营餐饮行业本次竞拍房产三年租赁权(首年租金)

竞价起始价21060万元/首年租金递增幅度:每年递增5%,即第二年年租金在第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三年年租金在第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租赁保证金5000元联系人:邵先生,13705790814,短号:550814

竞买须知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22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竞价项目的出租方: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出租标的:兰溪市人民南路东37-302号部分房产(租赁面积:78㎡)三年租赁权,竞价起始价21060万元/首年

房产目前闲置(本次竞价仅为房屋租赁使用权,不包含现有装修、物品、设施设备等可移动物)

竞价起始价:21060元/首年竞买保证金:5000元

本次加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产权方: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产权状况:有房产证相关要求:该房产出租区域不得经营餐饮业

免租金装修期:无参考租期:自2026年8月1日时至2029年7月31日止(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租赁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协议》样本

租金递增幅度:每年递增5%,即第二年年租金在第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第三年年租金在第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3.竞价时间:于2026年7月22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22日22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具体保证金交付流程可咨询淘宝客服,客服电话:400-822-2870

5.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1)线下银行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7月29日17时前在线下将竞价尾款缴入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溪支行,账号:1208050009025006128)

线上支付宝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线上竞价尾款支付截止时间为竞价结束后5个自然日,买受人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尾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买受人在2026年7月29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6.竞价成交后,平台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标的物竞价成交后,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平台服务费,买受人须在2026年7月29日17时前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买受人支付平台服务费后,保证金将转至处置主体的指定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价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买受人须按约定时间支付软件服务费,若因买受人未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造成竞价保证金不能及时转入处置主体指定账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7.标的竞买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PDF成交报告买受人须按规定时间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平台服务费,并按约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完成标的交接

买受人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到产权方所在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地址:兰溪市同庆街1号新华书店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8883503《房屋租赁协议》样本附后

8.竞价成功后,若原承租人竞买成功,所有款项交清后,租赁期自现租赁到期后顺延

若非原承租人竞买成功,买受人所有款项交清后15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负责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有关标的交割事项按《房屋租赁协议》有关约定进行交割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产权方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

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9.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0.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1.标的出租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可以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2、标的特别说明:1、本次标的出租人承诺有出租权

2、本次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竞价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竞价结果

3、标的所示面积为资产评估报告所记载面积,标的分割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竞价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竞价成交价

4、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产权方的意见,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产权方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

6、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产权方的书面同意

7、未经产权方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产权方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标的房屋内部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产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经产权方确认的优先承租权人,须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参拍

优先承租权人在竞价过程中,可以以普通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应价,如没有更高出价,该标的归优先承租权人;如有更高出价,而优先承租权人不作表示的,该标的归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得

浙江兰溪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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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人民南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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