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财产调查表法院名称兰溪市人民法院案号(2026)浙0781执2772号拍品名称兰溪市云山街道紫岩路1188号云栖居5幢1202室权证情况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出让腾空/租赁情况未腾空,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腾空(详见评估报告)配套情况权利限制情况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1、拍品介绍:本次拍卖对象位于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紫岩路1188号云栖居5幢1202室的住宅房地产,登记所有权人为黄**,房屋建筑面积118.39M2,1个产权证未载地下车位(车位号为G023),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7M2,[权证号码: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01000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动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88年11月23日止
];本次评估的范围包括上述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室内外现状不可拆卸或拆除后明显损害使用价值的装饰装修、格力中央空调以及与该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供水、供电、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
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无形资产等其他权益
形资产等其他权益未腾空,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腾空(详见评估报告)
2、权证号码: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01000号3、税费等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
(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
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
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
5、区位情况:拍卖对象坐落于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紫岩路1188号云栖居5幢1202室,该小区所在区位东至锦云路,南至玉泉路,西至紫岩路,北至纬四路
有22路、23-A路、23-B路等多路公交路线经过,交通条件便利
附近有兰庭国际公馆,北辰花苑,翡翠园,中亚·东方名都等住宅区,居住环境较好
周边有兰溪市城北小学,兰溪市第八中学,云山幼儿园,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兰溪市中医院,兰溪汽车北站,中石化加油站,邮政储蓄银行、兰溪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网点,超市、饭店、药店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备
';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兰溪市云山街道紫岩路1188号云栖居5幢1202室的拍卖公告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6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对象位于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紫岩路1188号云栖居5幢1202室的住宅房地产,登记所有权人为黄**,房屋建筑面积118.39M2,1个产权证未载地下车位(车位号为G023),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7M2,[权证号码: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01000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动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88年11月23日止
];本次评估的范围包括上述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室内外现状不可拆卸或拆除后明显损害使用价值的装饰装修、格力中央空调以及与该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供水、供电、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
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及债权债务、无形资产等其他权益
形资产等其他权益未腾空,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腾空(详见评估报告)
二、权益状况:拍卖对象坐落于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紫岩路1188号云栖居5幢1202室,为黄**的住宅房地产,根据拍卖人员向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的《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等相关资料载明的信息,其相关权益状况如下:1.不动产登记状况:权证号码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权第0001000号所有权人黄**不动产坐落云山街道紫岩路1188号云栖居5幢1202室不动产状况权利性质所在层总层数用途建筑面积(M2)土地使用权面积(M2)建筑年份建筑结构出让/动迁房1218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118.397.72021钢筋混凝土结构附记自产权证办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登记日期2023-02-15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88年11月23日止2、他项权利情况: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载明,拍卖对象设有他项权利,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3)兰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941号,抵押权利人为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山支行
3、查封情况:根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载明,拍卖对象被兰溪市人民法院查封
4、物业费情况:拍卖对象之前物业费不详,现由金华铭城物业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据了解,拍卖对象自2025年6月1日起未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标准为1.2元/M2·月,车位物业费360元/年
(欠费情况为拍卖人员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咨询了解,仅供参考
由于该欠费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拍卖结果不考虑原产权人拖欠的物业费、能耗费、水电费等费用
请拍卖报告的相关使用者在使用中给予注意)5、目前使用情况:至价值时点,拍卖对象正常使用中,使用状况良好
三、实物状况:1、土地实物状况(1)拍卖对象土地坐落: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紫岩路1188号云栖居5幢1202室
(2)土地使用权面积:7.7M2
(3)宗地四至:所在楼幢东至绿化,南至绿化及围墙,西至小区绿化及道路,北至小区绿化、道路及非机动车道
(4)宗地形状、地势:形状规则,地势平坦
(5)临路状况:位于小区内,临路状况良好
(6)地质、水文:地质水文条件无不利影响,满足建设要求
(7)土壤、地基:没有迹象表明土壤受过污染
地基坚实,承载力适于建筑(8)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该宗地基础设施达到“六通一平”(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气、通路、通讯及场地平整)
2、建筑物实物状况:(1)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为118.39M2
(2)建筑年份:2021年
(3)建筑层次:总层数为18层,所在第12层
(4)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5)建筑用途:成套住宅
(6)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基本齐全,总体维护良好
(7)层高:正常层高,适合居住使用
(8)空间布局:空间布局合理
(9)装饰装修:拍卖对象所在楼幢外墙真石漆、中空玻璃铝合金窗等
所在单元1层3户,有消防楼梯及2部电梯至拍卖对象楼层拍卖对象由防盗门入户,入口处设有鞋柜,室内有格力中央空调,户型设计为3室2厅1厨2卫带阳台等
客厅采用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背景墙,装饰柜等
餐厅采用地砖地面,造型吊顶,装饰柜等南阳台采用地砖地面,中空玻璃铝合金窗围护,设有装饰柜、水槽等
厨房采用地砖地面,瓷砖墙面,板材吊顶,组合橱柜,移门等卫生间为干湿分离,采用地砖地面,瓷砖墙面,部分板材、部分集成吊顶,设有卫洁设施等
室①采用木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造型吊顶,设有衣柜,室内门等室②采用木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设有装饰柜、固定床,室内门等
室③采用木地板地面,乳胶漆墙面,造型吊顶,设有衣柜,带卫生间:采用地砖地面,瓷砖墙面,集成吊顶,设有卫洁设施,室内门等
拍卖对象带有1个产权证未载地下车位,车位号为G023房屋装饰装修等描述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10)建筑物朝向、部位:南北朝向,中间套
(11)建筑功能:符合居住建筑物所需要的基本功能
(12)维护保养情况及完损程度:建筑物建筑年份为2021年,地面、墙面、门窗保养维护正常
建筑物结构构件基本完好,维护保养状况良好生效判决文书:(2025)浙0781民初7942号评估价:83万元,起拍价:59万元,保证金:5.9万元,加价幅度:0.4万元及其倍数
买受人未在公告第十三条确定的时间内缴清余款的,即为悔拍由法院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农润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八、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
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
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存在优先购买权,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三、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9月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8173194;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五、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
联系人:陈羿琨13064658713/0579-88883650;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
联系人:王彩良13606792125/0579-88905136;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
联系人:李响18157925701;王巍慧:15345896503;4、浙商银行联系
联系人:童健15067931311(企业);倪君琳15888979768(个人);.5、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方志珣18857969511(工业房地产类);王跃飞15058558160(个人房地产类)
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除首付款外余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5日,但银行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证明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9288512;0579-88920392法官咨询电话:0579-88922551
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兰溪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拍卖须知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6日10时至2026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50.NpBXeS&user_id=9123372036854771300(执行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兰溪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兰溪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8月14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8月12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9月6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8173194,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买受人在全部缴纳完毕后请及时电话告知本院或者网拍辅助机构,联系电话:水法官:0579-88922551,网拍辅助机构:4009288512
法院查实后即出具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并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携相关材料前来法院办理相应手续,同时领取相关材料,买受人需携带并提交办证所需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9288512;0579-88920392法官咨询电话:0579-88922551
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室):0579-8892729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兰溪市人民法院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