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1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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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7幢515室不动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2512

16.36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06
起始日期
59.3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75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9.219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6.363万元
  • 单价:0.2757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常州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8-06
  • 结束日期:2026-08-07
  •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7幢
  • 评估价:29.21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9.3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构、装修及内在质量
    钥匙:过户钥匙有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515室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变卖)标的调查表名
    楼栋总数:7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不动产拍卖(变卖)标的调查表名称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7幢515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苏0492执668号之一不动产权证号常房新字0052864土地使用权证号(2008)0270306所有人黎**、王**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商办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办公租赁情况无优先购买权人过户情况可过户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无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7幢515室,建筑面积59.34㎡,所在层5层,总层数6层

2.限购情况: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贷款情况:具体联系银行

4.税费负担情况:原则上分别承担,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因特殊事由无法在规定期间内提交完税凭证的,需提前三日向本院递交延迟申请,本院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做出是否准许延迟的决定

5.物业情况:物业、水、电、气等费用缴纳情况不明,具体金额需买受人与物业、水电气公司自行核实

如存在欠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6.特别告知: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现状为准,如参与竞拍,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充分知晓并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有意竞买者务必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现状

(详情参见《拍卖(变卖)标的调查表》)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网上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7月16日10时至2026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204538元;保证金:4万元;加价幅度:1500元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8月6日10时至2026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163630.4元;保证金:3万元;加价幅度:1500元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

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天(并且受托人报名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接受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范女士:18021988896

统一看样时间:2026年8月4日14:10-14:30,有意者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后自行前往看样地点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3w.6688509.a214xi8.1.C1lvOg&path=sf-hc-right-content3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天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常州剑湖支行,账号:32050162676500000010-27843),并在缴纳尾款后根据法院要求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8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汇款务必备注简要标的或竞买人名称以供查询十三: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须知线下贷款申办流程:1.提出申请: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取得法院该拍品竞拍号后,在公告期内可与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联系并申请个人贷款,逾期不予办理

目前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仅为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商铺,具体是否符合贷款标准,由银行进行审核

银行客户经理接受您的贷款申请并收集所需全部资料,银行初审通过后将通知您,您可以至银行网点领取《贷款意向书》;2.补足首付:您参加竞拍,如竞拍成功,请您在一周内向法院补足首付款,并与银行客户经理联系,至银行网点提交补充资料;3.贷款签约:银行对正式材料审核通过后,双方将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同时银行向法院出具《工作联系函》,并协助法院与您一起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并办理放款手续;4.贷款放款:银行通知您相关放款信息,请您至银行网点领取相关贷款文本

5.特别约定:非因法院或银行原因造成贷款不成,须由买受人期限内补足余款后自行办理贷款,相应损失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超过法院指定期限付款的,按悔拍处理

6、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地址:常州市经开区东方东路189号

联系人:姚经理电话:(0519)88771785手机:18205026425陈经理电话:(0519)88771216手机:13915099771中国工商银行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地址:常州市延陵东路168号联系人:张经理电话:(0519)88771520手机:13337881518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联系人:姜经理电话:1381501900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联系人:黄经理电话:17798910579平安银行常州分行联系人:彭经理手机:13715878711法院拍品情况咨询电话:苏州农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范女士:18021988896;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18021988896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19-69801526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85号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拍卖须知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就有关拍品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7幢515室不动产网上司法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品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品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品,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品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本院仅对权证登记面积出具司法文书,无证房屋部分存在法律风险

四、对拍品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品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列入本拍品拍卖黑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拍品,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拍品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品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600号7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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