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拍品名称<\/span><\/span><\/p><\/td>位于<\/span>靖江市西来镇泥桥村7组(田园生活农贸市场)的商业用房及自建房<\/span>资产<\/span><\/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span><\/p><\/td>破产清算<\/span><\/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span><\/p><\/td>靖江市兴隆置业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Â<\/span><\/span><\/p>提供的文件<\/span><\/span><\/p><\/td>1.<\/span>破产<\/span>裁定书、<\/span>指定管理人<\/span>决定书;<\/span><\/span><\/p>2.<\/span>房地产估价报告<\/span>;<\/span><\/span><\/p>3.<\/span>成交确认书<\/span><\/span><\/p><\/td><\/tr>拍品介绍<\/span><\/span><\/p>一、标的物详细情况Â<\/span><\/span><\/p>(<\/span>一<\/span>)<\/span>商业用房<\/span><\/span><\/p>兴隆公司有商业用房104套,建筑面积为3478.91㎡,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
具体详见公告<\/span><\/span><\/p>因兴隆公司在田园生活农贸市场二三层自建钢结构等原因,导致上述商业用房现场划界不清晰,竞买人需依据<\/span>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对应的平面图明确界限
<\/span><\/span><\/p>(二)自建房<\/span><\/span><\/p>ÂÂÂÂÂ<\/span>兴隆公司在<\/span>靖江市西来镇泥桥村7组(田园生活农贸市场)<\/span>外部一层南侧自建了门市房和车棚、在楼顶露台自建了办公用房、在市场内部二、三层自建了钢结构
上述自建房均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属无证建筑经评估机构<\/span>江苏昌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现场<\/span>确认,<\/span>自建房中的门市房和车棚<\/span>不在土地测量图红线内<\/span>
鉴于管理人未接管到门市房和车棚实际占用土地的任何资料,无法确认门市房和车棚是否占用第三方土地
<\/span>具体详见公告<\/span><\/span><\/p>二、瑕疵及特别说明<\/span><\/b><\/b><\/span><\/p>1、拍卖成交后,涉及拍卖的商业用房等权属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竞买人办理并申请税务管理部门代开发票,管理人予以配合
竞买人应当自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相关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开票及缴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
<\/span><\/b><\/b><\/span><\/p>2、所有拍卖标的物(包括商业用房及自建房等)均以成交后交接时的实物现状和实际现有数量为准,管理人与竞买人进行书面交付,不再对接现场实物交付或验收
房地产估价报告及附件拍卖资产明细表等资料描述内容可能不准确,仅供参考,不作为双方交接拍卖标的物依据
破产企业及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任何瑕疵责任
<\/span><\/b><\/b><\/span><\/p>3、<\/span><\/b>靖江市西来镇泥桥村7组(田园生活农贸市场)商业用房及自建房内有<\/span><\/b>占用人,<\/span><\/b>占用人的机器设备、产品、生活用品等物资物品由<\/span><\/b>占用人行使取回权,竞买人自行与<\/span><\/b>占用人交接
<\/span><\/b>关于被占用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自行与占用人协商后续安排
竞买人如需清退<\/span><\/b>占用人,由竞买人负责清退,管理人依法提供协助
<\/span><\/b>商业用房及自建房内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费等欠费由竞买人承担
<\/span><\/b><\/span><\/p><\/span><\/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靖江市兴隆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靖江市西来镇泥桥村7组(田园生活农贸市场)商业用房及自建房的竞买公告靖江市兴隆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07月27日10时至2026年07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的处置单位:靖江市兴隆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靖江市人民法院
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管理人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及评估报告等说明,务必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情况、已知或可能发生的未知瑕疵、权利转移登记限制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的,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请理性参拍
(三)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标的物在过户过程中应缴纳或补缴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
因拍卖形成的税费或其他关联费用按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规定由竞买人与破产企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在办理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破产企业负担的税、费,然后竞买人凭垫付的票据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退还手续,由管理人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并退还
上述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四)管理人将配合竞买人办理交付手续,产生的交付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估价报告及附件拍卖资产明细表等)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物价值的最终依据,且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成功后在该地块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划用途和相关产业政策,竞买人应在竞拍前向当地政府咨询是否符合要求,如购买后不符合政府规划及产业政策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拍卖依据(一)受理案件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二)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财产管理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三、拍卖标的物介绍(一)标的物概述本次拍卖标的物:靖江市兴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公司”)位于靖江市西来镇泥桥村7组(田园生活农贸市场)的商业用房及自建房资产
上述标的物为整体拍卖相关资产信息及评估价值,详见附件江苏昌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昌宏(扬州)估字(2025)第Z007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若上述房地产估价报告中的资产情况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标的物详细情况1、商业用房兴隆公司商业用房104套,建筑面积为3478.91㎡,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
具体详见下表:序号不动产权证号房号所在层结构建筑面积(㎡)1靖国用(2016)第802318号10231钢混62.772靖国用(2016)第802323号10271钢混32.233靖国用(2016)第802268号20162钢混28.754靖国用(2016)第802269号20172钢混28.755靖国用(2016)第802270号20182钢混39.436靖国用(2016)第802272号20272钢混29.527靖国用(2016)第802273号20282钢混29.528靖国用(2016)第802274号20292钢混29.529靖国用(2016)第802282号20542钢混55.9410靖国用(2016)第802283号20552钢混28.231120562钢混26.712靖国用(2016)第802285号20572钢混26.713靖国用(2016)第802286号20582钢混26.714靖国用(2016)第802287号20592钢混26.715靖国用(2016)第802288号20602钢混30.8116靖国用(2016)第802289号20612钢混28.6217靖国用(2016)第802290号20622钢混28.6218靖国用(2016)第802291号20632钢混28.6219靖国用(2016)第802292号20642钢混26.720靖国用(2016)第802293号20652钢混26.721靖国用(2016)第802294号20662钢混26.722靖国用(2016)第802295号20672钢混28.2323靖国用(2016)第802296号20682钢混41.9624靖国用(2016)第802297号20692钢混26.725靖国用(2016)第802298号20702钢混26.726靖国用(2016)第802299号20722钢混26.727靖国用(2016)第802300号20772钢混41.9628苏(2017)靖江不动产权第0013640号3013钢混28.25293023钢混26.72303033钢混26.72313043钢混26.72323053钢混28.64333063钢混28.64343073钢混28.64353083钢混30.81363093钢混26.723730103钢混26.723830113钢混26.723930123钢混26.724030133钢混27.874130143钢混51.854230153钢混28.774330163钢混28.774430173钢混28.774530183钢混38.234630193钢混29.544730203钢混29.544830213钢混29.544930223钢混29.545030233钢混38.445130243钢混38.445230253钢混38.445330263钢混38.445430273钢混29.545530283钢混29.545630293钢混29.545730303钢混29.545830313钢混38.445930323钢混59.216030333钢混38.416130343钢混41.196230353钢混41.196330363钢混35.686430373钢混35.686530383钢混41.196630393钢混41.176730403钢混59.216830413钢混38.446930423钢混38.447030433钢混38.447130443钢混38.447230453钢混59.217330463钢混41.177430473钢混41.197530483钢混35.687630493钢混35.687730503钢混41.197830513钢混41.197930523钢混38.418030533钢混59.218130543钢混55.988230553钢混28.258330563钢混26.728430573钢混26.728530583钢混26.728630593钢混26.728730603钢混30.838830613钢混28.648930623钢混28.649030633钢混28.649130643钢混26.729230653钢混26.729330663钢混26.729430673钢混28.259530683钢混41.999630693钢混26.729730703钢混26.729830713钢混26.729930723钢混26.7210030733钢混26.7210130743钢混26.7210230753钢混26.7210330763钢混26.7210430773钢混41.99合计104套3,478.91因兴隆公司在田园生活农贸市场二三层自建钢结构等原因,导致上述商业用房现场划界不清晰,竞买人需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对应的平面图明确界限
2、自建房兴隆公司在靖江市西来镇泥桥村7组(田园生活农贸市场)外部一层南侧自建了门市房和车棚、在楼顶露台自建了办公用房、在市场内部二、三层自建了钢结构
上述自建房均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属无证建筑据评估机构江苏昌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现场确认,自建房中的门市房和车棚不在土地测量图红线内
鉴于管理人未接管到门市房和车棚实际占用土地的任何资料,无法确认门市房和车棚是否占用第三方土地
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建筑物位置结构面积(㎡)所在层/总层数1门市房一层南侧夹心彩钢瓦房429.661/12车棚一层南侧夹心彩钢瓦棚35.991/13车棚一层南侧夹心彩钢瓦棚28.831/14办公用房楼顶露台混合81.901/15钢结构二、三层中间钢结构钢结构2,450.00合计3,026.38(三)价格情况(1)上述商业用房评估价值为789.54万元,自建房评估价值为144.68万元
据此,标的物评估价值合计:934.22万元,快速变现价合计653.95万元;(2)本次拍卖起拍价:457.77万元;(3)加价幅度:2万元及其整数倍;(4)本次拍卖需交纳的保证金:90万元
四、有关瑕疵、风险、交付等注意事项的特别说明(一)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不超过竞买公告及房地产估价报告明细表中列明的范围;商业用房、自建房及附属物等均以拍卖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无证房产因产权瑕疵,按现状进行处置
管理人将协助竞买人办理无证房产及附属物的书面交付手续,不再对接现场实物交付
占用人的机器设备、产品、生活用品等物资物品由占用人行使取回权,竞买人自行与占用人交接
管理人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对于后续能否办理权属证书不做担保
(三)管理人对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对附着物的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数量以及绿化数量等情况不作担保;均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现场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因上述差异和瑕疵等产生的投资风险等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部分商业用房、自建房及附属物可能闲置时间过长,法院、管理人及辅助机构不保证其完整、不保证其可以使用、不保证其性能,法院、管理人及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次拍卖资产的任何质量和瑕疵保证责任,由竞买人自行判别
昌宏(扬州)估字(2025)第Z007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的价值时点为2024年5月20日,报告描述的内容不一定准确,可能会存在与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不符情形,所以房地产估价报告及附件拍卖资产明细表等文件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标的物移交的依据
本次拍卖所附的商业用房、自建房及附属物照片,仅供竞买人参考,管理人不保证所附房地产估价报告及明细表中对商业用房、自建房、附属物相关情况的记载完全准确
管理人声明:管理人所附的商业用房、自建房和附属物照片只是为了说明其大概情况和位置,如产生争议,由管理人单方解释和确定,竞买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拍卖标的所在地位于靖江市西来镇,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与相关部门进行接洽、了解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定,如因竞买人不作充分了解导致在竞买后的投资项目不符合产业规划而无法实施,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标的物所在田园生活农贸市场范围内仍有较多占用人未搬离,且管理人无法掌握准确的占用人信息,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再对接现场实物交付
因占用人无法及时清场或其他原因导致相应部分商业用房、自建房及附属物被占用等,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关于被占用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可自行与占用人协商后续安排
竞买人如需清退占用人,由竞买人负责清退,管理人依法提供协助若管理人有需要在田园生活农贸市场范围内继续存放兴隆公司相关资产的,竞买人应配合管理人对相关物品进行存放、保管、协助看样、拆卸、运输、交割等工作,竞买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阻扰行为,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本次拍卖的竞买人承担因此给管理人造成的损失
(七)税费负担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按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规定由竞买人与破产企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在办理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破产企业负担的税、费,然后竞买人凭垫付的票据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退还手续,由管理人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并退还
上述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八)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可能涉及的水、电、燃气、物业等欠费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欠费
竞买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九)拍卖成交并交付后,对于田园生活农贸市场内遗留的无人认领的物品(包括废弃物、垃圾等)由竞买人负责清运处理并承担相关清运处理费用
(十)竞买人应自行调查核实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田园生活农贸市场内是否存在危险化学品、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的环保事项,若存在,由竞买人自行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单位按照当地环保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对于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及辅助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除本公告明确由管理人承担的费用外,在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生的软件服务费、拆卸以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其他一切关联费用均由竞买人承担
(十二)标的物可能存在法院查封或者抵押等权利负担,如有上述权利负担,管理人在拍卖成交后解除上述权利负担需要一定时间,敬请意向竞买人注意风险
(十三)请竞买人认真阅读上述内容,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以及上述情况完全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经接受了上述全部瑕疵、风险等说明事项以及有关拍卖标的物介绍等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费用等
(十四)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07月24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一)本次拍卖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在上述时间段内,电话联系看样,有意者请与蒋律师自行联系具体事宜,联系方式:13814250166
(二)竞拍人可选择参加集中看样或自行看样,并与管理人联系,签署相关文件
不论是否看样,竞拍成功者都要对成交结果负责,并承担本公告声明的相关风险
看样要求:要求实名制看样,请看样人携带身份证件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标的物所在地看样
特别提示:标的物的详情以实物现状为准,房地产估价报告及附件拍卖资产明细表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物价值的最终依据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或者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区的政府管理部门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日的3日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竞买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由其负责人到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所有竞买人务必现场看样,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署相关承诺书,未按要求签署相关承诺书者视为已知本公告全部内容和承诺书格式样本的全部条款内容,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竞买标的情况、本次竞买公告和相关承诺书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竞买标的、相关政策或对标的不了解、未看样等理由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优先购买权人(一)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但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07月2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先由管理人确认其优先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税费负担及其他费用负担(一)拍卖成交后,若涉及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规定由竞买人与破产企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在办理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破产企业负担的税、费,然后竞买人凭垫付的票据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退还手续,由管理人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并退还
上述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二)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垃圾清理费、保管费、水电费、维修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三)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竞买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四)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竞买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买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价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竞买人若不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或在拍卖余款支付截止日前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视同竞买人未支付相应的成交款项,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汇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靖江市兴隆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行,账号:932126013068858888】,汇款时备注:兴隆公司不动产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竞买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物价值较大,起拍价、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