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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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扬州市开发西路238号(鑫悦生活广场)公安栋号11号楼1207室不动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2956

22.33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05
起始日期
111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012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11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2.3328万元
  • 单价:0.2012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扬州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6-08-05
  • 结束日期:2026-08-06
  •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开发西路234号
  • 评估价:0.011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1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毛坯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无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
    抵押情况:无抵押
    居室数:1207室
    小区:与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转让方:江苏金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font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font><\/span><\/b>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该房地产的评估价<\/span><\/b>39.88<\/font><\/span><\/b>万<\/font><\/span><\/b>元

附件《评估报告<\/font>827<\/font>地块(鑫悦生活广场)》仅供参考,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调研该不动产的当前市场价格

<\/font><\/span><\/b><\/p>标的物所在地:<\/font><\/span>扬州市开发西路<\/font>238<\/font>号(鑫悦生活广场)<\/font><\/span>

<\/font><\/span><\/span><\/font><\/span><\/u><\/b><\/b><\/p>2、<\/span><\/span>该不动产现状为毛坯房,水、电等配套设施已接通,无查封,无抵押

<\/font><\/span><\/span><\/font><\/span><\/span><\/font><\/span><\/b>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需按扬州市的有关规定另行向管理人缴纳维修基金

<\/span><\/font><\/span><\/u><\/b><\/b><\/p>4、对827地块城际首站项目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或其推荐人员可参与本次竞拍

前述人员参与竞拍的,应在拍卖开拍时间<\/font><\/span><\/u><\/b>二日<\/font><\/span><\/u><\/b>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备案材料,所有备案材料经管理人核实登记后,方可参与对应房屋的网络竞拍

2、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将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被划扣等相关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因本次拍卖及交易产生有关税费的,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江苏金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管理人不承担破产财产(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江苏金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扬州市开发西路238号(鑫悦生活广场)公安栋号11号楼1207室不动产,具体明细如下:序号公安栋号所属功能区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万元)111办公11-120753.2739.88上述不动产的评估价为39.88万元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该房地产的评估价39.88万元附件《评估报告827地块(鑫悦生活广场)》仅供参考,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调研该不动产的当前市场价格

标的物所在地:扬州市开发西路238号(鑫悦生活广场)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坐落于扬州市开发西路238号(鑫悦生活广场),截至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时,本次拍卖的不动产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证明(扬备案【2026】字第7号),已可以正式网签备案和开具发票,后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手续将继续推进,但是拍卖的标的物是否具备初始登记条件、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决定为准,管理人不保证具体办证时限、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2、该不动产现状为毛坯房,水、电等配套设施已接通,无查封,无抵押

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需按扬州市的有关规定另行向管理人缴纳维修基金3、拍卖标的物属于预售房,因开发商目前正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开具购房发票、办理产证等手续管理人需与相关管理部门对接、处理,管理人不承诺开票、办证的时限,但将积极协调推进,开票、办证的最终落实可能需要较长的周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经充分知晓该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关后果

4、对827地块城际首站项目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或其推荐人员可参与本次竞拍

前述人员参与竞拍的,应在拍卖开拍时间二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备案材料,所有备案材料经管理人核实登记后,方可参与对应房屋的网络竞拍

【1.保证金处理:对827地块城际首站项目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或其推荐人员如以最高价竞得房屋的,则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该竞拍保证金作为拍卖价款的一部分纳入金鑫公司破产财产);对827地块城际首站项目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或其推荐人员如未能以最高价竞得房屋的,则保证金按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规则原路退还;2.拍卖成交价款的尾款支付:对827地块城际首站项目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或其推荐人员如以最高价竞得房屋的,则拍卖成交价的尾款(即拍卖成交价总额减去竞拍保证金后的金额)可以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债权人所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款债权予以冲抵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认可,责任由竞买人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破产企业所在地的房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门如对房产面积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为准,但不调整资产拍卖成交价格,管理人也不承担重新测绘的费用,重新测绘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误差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7、拍卖标的所在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与当地政府、国土、规划、土地管理、招商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接洽、了解相关产业政策和投资规定,有关风险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8、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9、税费负担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维修基金、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按法律规定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一切与财产交付相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10、本次拍卖按所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处置,拍卖成交后按所有拍卖标的现状将拍卖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

买受人依法解决可能存在的周边及其他矛盾11、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调查

实际存在的或可能涉及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开户(或过户)登记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

1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因拆卸、搬运、运输、吊装等对房屋及构筑物造成破坏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修复;买受人务必安排有资质的机构(或个人)负责拆卸、运输等工作;如买受人安排的人员在拆卸、运输等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13、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经接受了上述全部瑕疵说明以及有关拍卖标的物介绍等全部内容及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其他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费用等

特别提醒: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2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三、咨询看样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三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内接受电话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安排看样,管理人将统一安排看样,看样联系人:陈律师,电话:13390611622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条件及报名事项: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当地产业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

是否符合应自行至当地房屋管理、土地管理部门、招商部门等询问因不符合购买政策而导致购买后不能过户或使用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6年8月2日前(节假日除外)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标的物开拍前12小时,不再接受委托事项办理,买受人身份也将锁定,无法变更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8月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及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一切与财产交付相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水电费、维修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拍卖人无关

3.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除本次拍卖及交易的税费外,另外增加的税费及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4.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拍卖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8月15日16时前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金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广陵支行,账号:8110501013902420027】,汇款时备注扬州市开发西路238号(鑫悦生活广场)公安栋号11号楼1207室不动产拍卖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订单支付服务费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5.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竞买

在本公告确定的付款期内,款项未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联系管理人,在管理人通知后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自行提取拍卖标的

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不提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资产交易所涉及的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费,如果逾期不缴纳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调查

实际存在的或可能涉及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开户(或过户)登记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

十一、特别提醒(一)拍卖人对房屋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应由买受人负担的费用和税费,竞买人购买拍卖标的必须以全款现金或转账支付,如以“需以此标的过户后办理贷款”为由催促管理人,催促无效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六)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514-82931162咨询电话:陈律师1339061162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江苏金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竞买须知江苏金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

因拍卖的标的物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故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详见《拍卖公告》)六、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12小时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如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应于2026年8月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标的物放弃优先购买权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

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开发西路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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