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大道以北、新浦路以西(NJJBd030-08-08)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现有工程、附着物(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拍品所有人南京宝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拍品现状房屋用途房屋性质1.商服用地
2.出让
租赁情况无租赁钥匙情况无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抵押情况: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标的详情,请见附件:土地评估报告、登记簿信息
2.税费负担情况: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3.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特别提醒:竞买人竞得后应当按照原《出让合同》、《投资发展协议》等约定的规划条件及建设内容与地块所在平台中央商务区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并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后续按照相关协议约定进行开发建设,且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保证投资监管协议得到有效落实
4.请有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查看了解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特别提醒:竞买人竞得后应当按照原《出让合同》、《投资发展协议》等约定的规划条件及建设内容与地块所在平台中央商务区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并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后续按照相关协议约定进行开发建设,且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保证投资监管协议得到有效落实
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5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大道以北、新浦路以西(NJJBd030-08-08)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现有工程、附着物(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
起拍价:47955.2万元;评估价格:85633.7708万元;保证金:3000万元;加价幅度:2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房产、土地是否受当地限购政策的限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该条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是指执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南京海拓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25-58935677(曹助理)非工作时间不接受来电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拍卖只需1位或1位以上竞买人报名且出价即可成交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完全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8月2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账号:1035700000070152206331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买受人申请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等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双方各自承担,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标的物过户变更登记后7日内持垫付票据至本院执行局,由法院审核后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
十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费、管理费等欠费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名下的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其他票据或凭证(包括与缴纳相关的票据或单证)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自行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25-58935677(曹助理)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58935586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6年7月20日拍卖须知(第二次拍卖)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房产、土地是否受当地限购政策的限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标的物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该条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是指执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在2026年8月2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支行,账号:10357000000701522063316),并在缴纳尾款后七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十、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气、物业费、管理费等欠费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25-58935677(曹助理)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58935586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