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法院特别说明: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法院;2.本次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办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被执行人所有的融资租赁标的物一批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法院司法查封(扣押)存放地点拍品现存放于玄武法院指定场所拍品所有人****租赁股份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本案系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标的物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分别存放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厦门市同安区两处物流中心提供的文件成交确认书、付款凭证拍品简介及重要提示特别说明:1.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展示、交易平台,本院已在拍卖公告、须知、标的物调查表将标的物相关信息及法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予以公示,便于有意向竞买人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咨询
2.本标的物现状及后续交付事宜,敬请有意向竞买人,详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竞买)公告》第五条、第八条;(法拍标的,敬请有意向购买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30日10时至2026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所有的融资租赁设备一批起拍价:267.2万元,市场价:475.9736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需委托他人(共同)参与竞买或未开设淘宝账户等情形的,须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接受咨询、报名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第二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止接受咨询、预约看样
本套拍品已委托南京市南京公证处负责咨询、预约看样,有意者请在上述时间段内预约后,由南京公证处另行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非工作时间不予接待
看样咨询电话:025-83185028、18851757226(陈)、18851755513(张)、18851752025(朱)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同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说明:标的物市场价系案件当事人依法议价确定,无专业评估机构对标的物进行评估鉴定,明细可查阅本院在拍卖页面中公示的《附件:设备清单》、《议价明细表》
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质量、真伪及能否使用等保证,交付以实物为准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品成交付款后,仅限买受人本人持有效证件,按法院通知,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自行提取、运输标的实物(标的物分两地存放,一处位于本市雨花台区某物流中心内、二处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某物流中心内)费用自理,法院不提供其他交付方式
在领取标的物时,需向两处物流中心缴纳仓储保管费,截止2026.5.31南京地区费用约为6.4万元,截止2026.6.30厦门地区费用约为20.61万元,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的品种、数量等以本院在网拍页面中上传的《附件:设备清单》、《议价明细表》记载为准
标的物品种、数量在交付期间,如少于《附件:设备清单》、《议价明细表》中记载的,按实际品种、数量交付
未交付的标的物的价值,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扣除扣除的金额是该项标的物的评估净值乘以本批次标的物成交价与起拍价之比
未交付标的物的价值不超过总成交价10%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有效性,买受人不可据此要求撤销本次拍卖或悔拍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万元以上)支付应缴纳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万元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七、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本院已开通“一案一账号”功能,在公告中已经公示本院主账号及子账号(法院账号的后六位数为子账号),买受人可放心按本院公告中公示的帐号进行余款缴纳
除在开拍前有委托外,余款缴纳人,须与竞买成功人姓名等个人信息一致
如在缴纳余款过程中因法院账号原因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直接联系玄武法院负责咨询、看样的工作人员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6年8月2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和会街支行,账号:088660201092183499210384),拍品处置法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送达成交确认书、拍卖款收款票据等文件材料,并交付标的实物
九、请谨慎参拍
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案件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yTs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对实际买受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咨询、监督电话:025-83185194、18114473279(周)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258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技术咨询:025-83522925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0571-88158198网址: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26年7月17日拍卖须知(第二次拍卖)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30日10时至2026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7月27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如非本人前往法院交接标的实物的,需通过法定程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后,方可前往本院进行实物交接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买受人应自行申请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期间产生的运输、快递等相关费用买受人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5-83185194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258号技术咨询:025-83185194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0571-8815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