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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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永丰镇国藩路艺芳新城上苑18号楼102、117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3349

57.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05
起始日期
84.4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77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7.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7.2万元
  • 单价:0.6771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8-05
  • 结束日期:2026-10-04
  •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永丰镇国藩路艺芳新城上苑
  • 评估价:57.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4.4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一楼装修情况图片仅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有无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有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17室
    小区:芳新城上苑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后可提供的文件1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网拍标的情况说明(房产)执行案号(2026)湘1321执恢619号执行法官肖法官标的名称双峰县永丰镇国藩路艺芳新城上苑18号楼102、117室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湘(2018)双峰县不动产权第00012299、0001295号土地证号-标的所有人王交云认定价格(元)1019000元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两门面整体出租,租期至2027年3月10日)有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无抵押拍卖成交后可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m2)84.48专有部分建筑面积(m2)-分摊面积(m2)-房屋户型-房屋楼层一楼装修情况图片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竞买人实地看样为准

周边配套周边汇聚有曾国藩学校、双峰县艺芳学校、双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曾国藩广场等配套设施

优先购买权人无';双峰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变卖公告双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5日10时至2026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38/01)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双峰县永丰镇国藩路艺芳新城上苑18号楼102、117室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8)双峰县不动产权第00012299、0001295号,建筑面积合计为84.4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权属人为王交云

认定价格:1019000元,起拍价:572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联系人:张先生(18073856542)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

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始变卖前3个工作日向双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双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应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逾期不办理退返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负责退返,因此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在本院退返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气等开户(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租赁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物有权属异议的,请在开拍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执行局联系

九、对标的物享有优先竞拍权资格人,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申请优先竞拍权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竞拍权资格参加竞拍,逾期不申请或不提供合法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优先竞拍权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及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

双峰县人民法院地址:双峰县新行政中心八本街与富厚路交叉路口;邮编:417700;举报监督电话:0738-6829361,法院咨询电话:0738-6858987(肖法官)咨询、看样电话:18073856542(张先生)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双峰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20日变卖须知双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5日10时至2026年10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38/01)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双峰县永丰镇国藩路艺芳新城上苑18号楼102、117室

不动产权证号:湘(2018)双峰县不动产权第00012299、0001295号,建筑面积合计为84.48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权属人为王交云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申请优先竞拍权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竞拍权资格参加竞拍,逾期不申请或不提供合法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优先竞拍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

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572000元(包含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碰到因限额等原因致当天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提前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峰县支行,户名:双峰县人民法院,账号:76032489000073178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在合理的时间内竟买人不得提出索赔要求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应缴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产、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双峰县人民法院地址:双峰县新行政中心八本街与富厚路交叉路口;邮编:417700;举报监督电话:0738-6829361,法院咨询电话:0738-6858987(肖法官)咨询、看样电话:18073856542(张先生)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双峰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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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永丰镇国藩路艺芳新城上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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