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标的名称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南正街财兴大厦01栋852属于王新洋的50%份额(权益)权证情况执行案号(2026)粤0402执8292号产权证号:湘(2018)湘乡市不动产权第0005297号标的所有人王新洋标的性质房屋用途成套住宅租赁情况无经营情况不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抵押无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04.71平方米房屋楼层位于第8层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65468元拖欠物业管理费拖欠金额:不详,具体金额以物业实际金额为准(仅供参考)';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26)粤0402执8292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7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6/04),户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标的物一: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海燕路3号1205房属于王新洋的50%份额(权益)该标的物变卖价格:询价结果:602327元,起拍价:481862元,预缴款:481862元(包含保证金:96300元),增价幅度:4800元
登记建筑面积:108.23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及产权证号码:产权人:王新洋、李旺;权证号码:C0578382、C0127512登记详情参见附件1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租赁有人使用
标的物二: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南正街财兴大厦01栋852属于王新洋的50%份额(权益)该标的物变卖价格:询价结果:165468元,起拍价:132375元,预缴款:132375元(包含保证金:26400元),增价幅度:1300元
登记建筑面积:104.71平方米登记产权人及产权证号码:产权人:王新洋;权证号码:湘(2018)湘乡市不动产权第0005297号登记详情参见附件1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租赁有人使用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系不动产的50%份额(权益),拍卖的不动产(房产50%份额权益)以实物现状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仔细审查拍卖涉及的标的不动产,研查所竞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及瑕疵等,本院不对拍卖标的物及所涉及的标的不动产的完整性、完好性、安全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也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因本次拍卖的系不动产的份额(权益),有意者请尽可能亲自实地看样,未(能)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问题及瑕疵且同意自行承担该风险)
若拍卖成交,本院仅负责办理过户交接手续,将拍品(对应拍卖不动产的份额)权益确权(过户)至买受人,不负责不动产物理分割、交付及使用(范围)、相关收益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与共有人就使用范围及收益分成)等方面问题(均由买受人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不由拍卖人处理)
原产权人、买受人与共有人或实际使用人就拍卖标的物的物理分割、交付、使用、收益等方面的全部争议等事宜发生争议的,由买受人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不由拍卖人处理)
参拍即同意自行承担该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相关部门送达成交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单位(部门)咨询自行查证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存质量、不动产内附设施及室内状况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对此作担保(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和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在参拍前全面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公告所标示的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或不动产管理部门实地丈量或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不动产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不动产结构、墙体改动及红线等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本次拍卖范围为红线内(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确认产权证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及地上建筑物(不包括不动产内遗留物品)的部分份额(权益)
红线外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买受人若因拍卖标的物涉及关联相关建/构筑物等权益存在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若存在无证建筑或未经审批改建建筑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的,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或恢复原状)后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买受人须按原出让范围、红线范围重新放样,确定四至、砌筑围墙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无证建筑交付后存在的拆改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以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结果为准,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如涉及违法违章及未经审批改建部分,买受人应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报批等,与本院无涉
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手续及办理权属(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法院在审查拍卖合法有效且买受人按拍卖公告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清全部价款后,将尽快出具(确权)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其他材料均由买受人自行完善
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买受人收到拍卖成交裁定文书后,应尽快自行前往税务部门办理过户缴税手续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逾期有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及过户风险,具体缴税期限由买受人自行征询税务部门
特别注意:本次拍卖确权过户交易环节涉及的相关非补缴的税费按各负各税原则处理【基于本次拍卖交易产权过户形成的税费,由原产权人、买受人依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被执行人应协助配合办理相关税费减免手续),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以税务部门确定为准,由买受人自行缴纳
原产权人应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自收到本院送达的确权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先行垫付及凭相关单据到法院支取
逾期未办理的,本院将不再预留相应的退税款项(若有垫付税费情况,权利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如符合“满五唯一”等免征税或少征税优惠政策的,原产权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原产权人自行承担)】,非在本次拍卖确权过户交易环节涉及的相关尚未缴清、需补缴的税费、滞纳金、违约金等的缴纳义务主体为买受人(涉拍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上手交易所欠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具体金额等应向相关单位(部门)咨询自行查证确认
因过户而涉及的相关公司是否能配合申报或开据相关票据、欠缴税费款是否能确定金额或补办相关票据或手续等,本院不作相关承诺,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情况,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单位(部门)咨询自行查证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相关部门送达成交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单位(部门)咨询自行查证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若有承租人,也享有该权利),本院现通知你方(共有人李旺、承租人等):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最迟于第一次司法拍卖开拍10天之前至本院网拍小组处[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022490656、13417723300、17666001003、15992698077]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未来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等相关权益(本院将按无附有合法权利状态实施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由此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二、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特别提醒:变卖标的物交易及过户按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照前款规定的,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向本院提交其具备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执行依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淘宝网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咨询电话:香洲法院网拍组18022490656(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执行依据:(2023)粤0402民初20777号、(2025)粤04民终3586号执行案号:(2026)粤0402执8292号五、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因变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本次变卖各付各税基于本次变卖交易产权过户形成的税费,由原产权人、买受人依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以税务部门确定为准,由买受人自行缴纳
原产权人应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自收到本院送达的确权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先行垫付及凭相关单据到法院支取
逾期未办理的,本院将不再预留相应的退税款项(如符合“满五唯一”等免征税或少征税优惠政策的,原产权人应自变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原产权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房产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与变卖房产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本标的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变卖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康怡支行,账号:44001642237053001022150737)上述款项到账后,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执行局办理有关手续,再自行前往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等手续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监督电话:0756-2683000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83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二○二六年七月十七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须知(2026)粤0402执8292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7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6/04)户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变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受托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受托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案件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郭法官,0756-2683589)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人应当在参加变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变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收缴、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低于起拍价的出价无效
网络司法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变卖成交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康怡支行,账号:44001642237053001022150737)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执行案号上述款项到账后,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执行局办理有关手续,再自行前往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等手续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变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地价款等)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6-268300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香洲法院网拍组:18022490656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二○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