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1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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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蹇家三巷101号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3654

26.62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05
起始日期
128.96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06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6.626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6.6268万元
  • 单价:0.2065万元/平米
  • 区域:湖南省 永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8-05
  • 结束日期:2026-10-04
  •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蹇家
  • 评估价:26.62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8.96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数6装修情况简装土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右)钥匙无权利限制
    查封情况:查封蓝山县人民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二房
    小区:向相关政府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蹇家三巷1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湘(2021)蓝山县不动产权第0003046号】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湘1127执376号之二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湘(2021)蓝山县不动产权第0003046号标的所有人骆颖询价基准日2026年04月30日标的现状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性质自建房宗地面积134.6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20.58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房屋结构混合结构使用情况出租(用于仓库,租金5000元左右)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蓝山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面积128.96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07.99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0.97平方米所在层数1总层数6装修情况简装土地使用期限起2002-12-31土地使用期限止2052-12-30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询价总价475476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燃气费、其他费用';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山县支行与被执行人骆颖、骆格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6年8月5日10时起(竞价顺延除外)在蓝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46/09)对被执行人骆颖的财产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蹇家三巷1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湘(2021)蓝山县不动产权第0003046号】

起拍价:266268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变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没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五、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蓝山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湖南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2014200000004104900016679),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通信、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申请法院退还垫付的税(费),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信息(拍卖公告中房产信息一致),买受人在领取法院执行裁定书之日起7日内应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缴纳税(费),在取得相关垫付税(费)票据之日起7日内(以票据开具日期为准)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网拍辅助机构:湖南鸿昱达拍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400-840-210018374672540曾女士本院监督电话:0746-299900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蓝山县塔峰镇永连公路旁,蓝山县人民法院420室蓝山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20日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竞买须知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拍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变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变卖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以实名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交纳等同于起拍价的变卖预缴款报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在债权数额范围内予以免交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预缴款经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起拍前三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

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变卖成交;变卖期60日内无人出价的,本次变卖流拍

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变卖预缴款将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剩余价款应当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从所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变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

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报名时需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变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结束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客服;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监督电话:0746-2999005本院咨询电话:0746-2991091(对标的物咨询及看样请联系公告上的电话)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三)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已在变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变卖物的真伪或品质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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