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2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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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7笔股东未实缴出资债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4165

7.503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06
起始日期
2026-08-0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503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海淀区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6-08-06
  • 结束日期:2026-08-07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
  • 评估价:0.000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抵押、质
    看样时间:看样(一)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100.0
    法定代表人:张骞
    座位数:座16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起拍价。<\/spa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p>基本情况介绍:截至破产受理之日,债务人企业注册资本为100<\/span>万元

经管理人核实,确认股东已实缴出资906,206.00<\/span>元;剩余出资金额93,794.00<\/span>元,未见验资报告或银行往来凭证

管理人依法追收,股东张骞对6<\/span>家股东的未实缴出资予以否认,称已完成实缴并提交相关证据

管理人经审查后对股东张骞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但由于无英鑫科技债权人明确同意垫付相关诉讼费,无法启动诉讼追收

<\/span><\/u><\/b><\/p><\/p>标的可能存在瑕疵或缺陷,以至于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span><\/p>1.<\/span>标的未经评估,管理人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以应收款账面金额的80%<\/span>确定本次拍卖起拍价

<\/span><\/p>2.<\/span>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span><\/p>3.<\/span>因债务人移交的资料不完整,以上所述的标的物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管理人不详

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项目的情况、现状和瑕疵,然后再参加竞拍卖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竞买人须充分了解标的资产详情,具体明细规定请竞买人自行查询相关政策,以各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信息为准

管理人及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拍卖资产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span><\/p>5.<\/span>管理人不能保证该标的是否可能存在其他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

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应由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

瑕疵说明1、查封、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情况不详

2、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

3、在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拍卖标的对应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相关债务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权利限制情况/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及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档案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同《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买公告2025年4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鑫科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25年6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英鑫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英鑫科技”)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22】日【10】时至2026年【8】月【6】日【24】时(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https://susong.taobao.com/)公开对英鑫科技的部分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资产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二)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各项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为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东未实缴出资,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

15.无法完成交割及无法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转让通知等风险

(五)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

(六)在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拍卖标的对应债务人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相关债务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

二、拍卖标的(一)拍卖标的: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7笔股东未缴出资权93,794.00元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金额实缴出资金额未缴出资金额1张骞279,251.80226,877.6052,374.202杨鸣27,576.3722,404.375,172.003王童27,576.3722,404.375,172.004宁波保税区谷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729.9236,340.748,389.185宁波保税区盈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259.0140,020.399,238.626北京黑马拓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9,639.6040,329.609,310.007陈旭22,063.2317,925.234,138.00合计1,000,000.00906,206.0093,794.00基本情况介绍:截至破产受理之日,债务人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经管理人核实,确认股东已实缴出资906,206.00元;剩余出资金额93,794.00元,未见验资报告或银行往来凭证

管理人依法追收,股东张骞对6家股东的未实缴出资予以否认,称已完成实缴并提交相关证据

管理人经审查后对股东张骞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但由于无英鑫科技债权人明确同意垫付相关诉讼费,无法启动诉讼追收

(二)特别说明标的可能存在瑕疵或缺陷,以至于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标的未经评估,管理人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以应收款账面金额的80%确定本次拍卖起拍价

2.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因债务人移交的资料不完整,以上所述的标的物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管理人不详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带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进行拍卖

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该项目的情况、现状和瑕疵,然后再参加竞拍卖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竞买人须充分了解标的资产详情,具体明细规定请竞买人自行查询相关政策,以各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信息为准

管理人及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拍卖资产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5.管理人不能保证该标的是否可能存在其他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

(三)起拍价:人民币75,035.20元,保证金:7,503.52元,增价幅度:2,000.00元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6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路律师,联系方式:17610275093)

三、咨询看样(一)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二)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鉴于已知标的存在多项风险,管理人强烈建议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与管理人联络,获取相关材料以充分评估风险,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上述委托手续必须在2026年8月6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委托竞买、联合竞买、法定代理人代为竞买等特殊情况,均应在开拍前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在网络拍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无相关手续的,竞拍行为一般视为竞拍人自己的行为

(四)竞买人是否符合各项过户、转让、登记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确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本次拍卖保留价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有明确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买受人在竞买前可自行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二)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

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三)有关税费、过户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四)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本次标的物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8月11日18:00前(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三)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用于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竞价成功确认书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并非《拍卖成交确认书》十一、拍品交付(一)买受人可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领取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拍卖成交后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对必要的手续提供协助

(四)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提取标的物、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特别提醒(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手续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三)本公告中标的物转让登记、过户、补证、续展、抗辩(如涉及)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办理前述手续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及凭证,如有年检、过户、单证补换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八)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7610275093联系人:路律师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7月21日竞买须知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22日10时至2026年8月6日2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资产网络平台(处置单位: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北京英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7笔股东未实缴出资,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账面金额为人民币93,794.00元

四、竞买人条件:除明确规定不得参与的竞买的主体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须在淘宝网及支付宝平台上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150683&knowledge=1060202946&language=zh

八、本次拍卖是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并经询问英鑫科技债权人垫资诉讼意向后启动的,管理人就已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

交款方式、交款时间详见竞买公告买受人请于拍卖余款付清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管理人予以配合,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

拍卖成交所产生的税费(包括应由英鑫科技承担的部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有公证费、登记费用、网络服务费、软件使用费、拍卖佣金等其他费用产生,均由买受人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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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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