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天津恒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权利来源(2015)辰民初字第2435号民事调解书权证情况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质押不详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介绍:天津恒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具体情况请自行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公司名称:天津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598740651C住所:天津双港工业区丽港元12号楼34-10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7月27日经营期限截止日期:2032年7月26日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标的物价格经合议庭合议,确定以1787.57万元的价格作为参考价以上情况仅供参考';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恒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拍卖公告(一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7日10时至2026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天津恒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
天津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7月27日,公司住所地天津双港工业区丽港元12号楼34-107,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天津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现状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起拍价:1341万元,保证金:2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天津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经营状况请自行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咨询,一经报名本次拍卖,即视为已对入股条件了解清楚,如发生不能入股等情况,其责任由竟受人自行承担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8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相关行政登记机关登记为准,股权所在单位的经营状况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权过户时需遵守入股资质、限购等政策,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被持股公司、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股权过户、持股资质、是否符合入股条件等问题,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需自行承担因未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批准而无法获得股东资格的风险,与本院无涉
竞买人需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风险
1.本次拍卖按现状进行,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税费等情形,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单位调查核实
除办理股权转移登记有关的税款外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3.拍卖标的转移登记环节产生的应由天津恒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缴纳的税款,天津恒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无法缴纳,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申请本院从拍卖款中进行返还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7日(节假日休息)之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账号:62284000273289370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易迩鼎泽(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102005041;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司法拍卖须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7日10时至2026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天津恒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
起拍价:1341万元,保证金:2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天津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经营状况自行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咨询,一经报名本次拍卖,即视为已对入股条件了解清楚,如发生不能入股等情况,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法律文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7日(节假日休息)之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5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文件,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股权过户时需遵守入股资质、限购等政策,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被持股公司、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股权过户、持股资质、是否符合入股条件等问题,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需自行承担因未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批准而无法获得股东资格的风险,与本院无涉
竞买人需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风险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费用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账号:6228400027328937065),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1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易迩鼎泽(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102005041;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