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博兴县博城五路博爱家园4号楼1单元301室及储藏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拍品所有人拍品现状资产性质备注1、如需了解详情请咨询公告中所留电话
2、该房产未办理登记,待拍卖完成后在行办理登记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已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材料
2、评估报告:山宏评报字(2025)第177号拍品介绍:该房产不动产权号(证明):T20111116;主房面积为111.66平方米,储藏室面积为18.92平方米,所在楼房为地上7层,首层为储藏室,该资产位于第四层,有电梯
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水、电、暖、气齐全
';变卖公告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5日10时起(变卖期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543/03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博兴县博城五路博爱家园4号楼1单元301室及储藏室
评估价格:654439元,起拍价:366485.84元,保证金:3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购买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行使有关权利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天提交申请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前1日止接受咨询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变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承担,具体项目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博兴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账号:6228401847822838868)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本次变卖已经通知上述资产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变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三、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2025)鲁1625执恢210号拍卖裁定书
十四、评估报告:山宏评报字(2025)第177号
法院咨询电话:舒法官:15066926861/17754345322(双休日、节假日休息)联系地址:博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新城一路与博城二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博兴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20日变卖须知博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5日10时起(变卖期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543/03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购买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自动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博兴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账号:6228401847822838868),并在付清全部价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博兴县诉讼服务中心)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变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承担,具体项目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本院负责变卖财产的交付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法院咨询电话:舒法官:15066926861/17754345322(双休日、节假日休息)联系地址:博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新城一路与博城二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博兴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