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2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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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乐锦达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96197股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5377

73.933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5
起始日期
2026-07-26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6.682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3.933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三明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7-25
  • 结束日期:2026-07-26
  •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福建将乐锦达木业有限公司
  • 评估价:106.682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基金、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乐锦达木业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名称福建将乐锦达木业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明燕评报字[2025]第041号拍卖名称福建将乐锦达木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96197股股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标的所有人福建将乐锦达木业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冻结;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0日特别说明:本次为股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竞买人是否符合购买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信等问题)需自行向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了解情况,未了解的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详情参见附件评估报告起拍价:739334元,保证金:73930元,增价幅度:7390元,评估总价:1066824元一、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嘉华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400-870-8508(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二、竞买人条件:该股权为法人股,本次拍卖仅限法人购买

境内非金融机构成为本联社股东的,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3.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境内非金融机构属重组改制的,重组改制后,该企业主营业务、主要控制人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其重组改制前的经营年限及业绩可连续计算;5.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占全部资产在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7.具备补充资本的能力,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8.入股资金应当使用自有资金,且确保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9.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根据“有限参与、远离破产、长期承诺”原则,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国家限控行业企业以及非法人企业不得入股本联社

(注:具体事项请到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咨询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价成功)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产生的税按法律规定缴纳,卖方应缴纳的税从拍卖款支付,买方应缴纳的税和过户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方缴纳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优先购买权人主张优先购买

十、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将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华信用社,账号:391400000001000121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需通过贷款方式延迟一个月缴纳尾款的,应于开拍前三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拍卖成交7日内向法院提供首付款缴清证明,并提交法院认可的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交款时间可放宽至30日,否则应于拍卖成交7日内缴纳尾款

贷款未及时发放不能免除买受人的缴款义务,买受人未在30日内将拍卖余款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仍按悔拍处理)拍卖贷款:如需代办(咨询)产权过户及过户相关税费缴纳、银行按揭贷款事宜

请联系三明阳光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52807157590598-5028193地址:将乐县碧水庄园小区5#一层08店“阳光房产”买受人在办理贷款前需了解自身征信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如因此造成贷款受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拍卖款项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络拍卖咨询电话:18259888975(肖法官、嘉华拍卖有限公司)18960526926(邓女士、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乐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10日拍卖须知将乐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7月25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将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将乐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股权为法人股,仅限法人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将乐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06月20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0011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拍卖成交价七日内将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将乐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华信用社,账号:39140000000100012126),并在交清全部余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将乐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龙井路20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法院将负责标的物的腾退

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98-2337159网络拍卖咨询电话:18259888975(肖法官、嘉华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龙井路206号18960526926(邓女士、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乐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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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福建将乐锦达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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