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2 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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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滨海新城壶江路南侧,漳江支路东侧,东站南路西北侧地块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5412

28405.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9
起始日期
42365.2平方米
建筑面积
0.670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550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8405.6万元
  • 单价:0.6705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福州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7-29
  • 结束日期:2026-07-30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壶江路
  • 评估价:3550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2365.2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附记:1、不动产取得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分割);2、2021.09.10批准用地;3、原不动产权证:闽(2021)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131132号;4、宗地四至:东:界址线邻东站南路,西:界址线邻漳江支路,南:界址线邻东站南路,北:界址线邻规划路;5、分割地块A、B、C、D为整体产权,各地块土地使用条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合同补充条款执行;6、开发商应协助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并提供必要证明文件;7、建(构)筑物竣工后一个月内,须报知不动产登记机关前往现场核验;8、本宗地块D内商业、商务办公产权需整体自持,不可转让、销售;9、2022.4.15受分割产业;10、根据规划条件函分为A、B、C、D地块,D地块与A、B、C地块为同一宗地的整体产权,应整体处置;11、整体处置后,竞得人应按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12、林某某、林某就本地块上的售楼部及样板房建筑安装工程在工程款670559.4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其他详见宗地流程号:Z3501002021060733、Z350100202102169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合同补充条款(合同编号:35018220210524P013)以上土地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参考价:35507万元(评估产生),起拍价(保留价):28405.6万元,保证金:1704.336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本次拍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的成交裁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以便本院从拍卖款中拨付给买受人

逾期未提交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垫付的税费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对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1天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预约看样电话:0591-87073268,法院咨询电话:0591-87073268(林法官)】,如有人预约看样,本院将统一安排看样;如无人预约看样,本院将不安排看样

竞买人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实地了解不动产现状、面积、方位、占用情况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委托书、双方身份证件等),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参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网络司法拍卖须知》详细了解竞买规则

竞买人必须具备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买受人明知不符合竞买资格或者条件依然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本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的,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不低于保证金)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五、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本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恶意竞买的,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17120181200002018045844),并在交纳后经本院通知持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465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办理相关手续

本院负责办理标的物的解除查封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院文书于解封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被其他单位查封的,本院不负责协调

七、标的物相关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特此公告附:1.网络司法拍卖须知;2.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三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如过户过程出现特殊情况需要退还拍卖款的,法院将无息退还

十、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暂缓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48小时前与本院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五天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本院已于本公告发布三天前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在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五日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591-87073268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壶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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