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2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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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现代之窗大厦裙楼3A32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6336

24.33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06
起始日期
13.8平方米
建筑面积
1.7633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4.33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4.333万元
  • 单价:1.7633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深圳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8-06
  • 结束日期:2026-10-05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与振华路
  • 评估价:24.33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3层装修情况未符合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居民户口本、社保或
    查封情况:查封)权利负担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建筑类别:大厦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一拍
    居室数:32房
    小区:公、单身公寓
    竞价周期: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品牌:现代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
    配套情况:电视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不动产土地情况土地用途商业、办公、单身公寓宗地面积6769土地所有权来源查档结果未体现土地所有权来源,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核实

土地使用年限50年,从1995年10月06日至2045年10月05日转移方式继承登记情况登记单元类型土地和房屋(房屋)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建筑面积13.8平方米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商业、金融、信息登记日期2013年4月23日登记价406272元房屋状态现势(抵押、查封)权利负担情况居住权设立情况无居住权涤除情况无租赁情况本院未收到有关该房产租赁合同,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核实

租约期限无租金情况无租约押金情况无租约涤除情况无查封情况本案轮候查封,首封法院已移送本院本案中执行

待司法拍卖成交后,该房产有多项查封,过户时均予以涤除抵押权情况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林理辉(本案申请执行人)

抵押登记待司法拍卖成交后,过户时予以涤除物业费详见附件《物业费缴纳情况报告》

具体支付金额需竞买人成交过户后自行与物业公司进行确认,本院仅负责披露当日调查情况

附着物现状房屋建筑总楼层25层房屋所在楼层3层装修情况未符合入户条件、物业亦未提供装修详情,需竞买人自行确认

本院未收到任何主体就涉案房屋装饰装修的债权申报

不对装修价值、造价、质量、新旧程度、维修翻新作出任何承诺保证户型情况未符合入户条件、物业亦未提供户型图,需竞买人自行确认

请意向竞买人实地查看打通合并情况、房屋朝向、结构、改造情况及使用情况等

使用人员情况案外人李启田占用中,已提供搬迁承诺书交易税费情况该房产为深圳市福田区房产,相关交易税费情况请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了解

最终金额以主管机关认定为准如有疑问,请自行询问

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经本院依据一拍起拍价向税务机关函询,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反馈详见附件《预核税结果》,该预核税结果是以一拍起拍价进行的税费预核算,仅供参考,成交后的过户税费需以成交价重新核算,如有疑问,请自行询问预核税结果函的作出单位

其他拍卖须知1、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

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室内装修附加物及软装、动产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房屋内存放的全部家具、家电、生活用品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待该房产拍卖成交后且相关法律程序完备后,买受人可依据生效法律文书,通知相关物品权利人在限期内腾退清空房屋内全部家具、家电、生活用品等

逾期不腾退清空相关物品,由此产生纠纷的,买受人可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并应符合不动产所在地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2)法院仅出具过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是否存在其他瑕疵,需买受人自行核实2、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承担

3、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4、以上房产信息均为系统调查与现场调查得出,各类调查均为有限调查,因客观原因无法掌握的信息,需竞买人自行了解及确认,如有信息需进行更新,请联系法院处理,电话:0755-21981578';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变卖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与振华路交汇处现代之窗大厦裙楼3A32房产的公告(变卖)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6日10时至变卖期60日当天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备注:占用人已提供搬迁承诺书,承诺房屋拍卖、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自行搬离

变卖预缴款:243330.43元(含保证金:24000元),增价幅度24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755-21981578

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产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

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实条件

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竞得人在竞买成功后、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该业务可在线上办理:竞得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服务事项,进入申办页面后,竞得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要求上传《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居民户口本、社保或个税缴纳明细等申请材料

竞得人也可预约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

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

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法院,法院审查后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如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买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变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法院不负责清偿交付七、变卖成交时,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

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因税务机关要求“先税后证”的,司法变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的,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应先行垫付原产权人应当承担的税费,垫付税费不计入抵债金额,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清偿

变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燃气、管理费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自理

详情请买受人自行核实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期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得人须在变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深圳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844994929),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76996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578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福田法院执行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竞买须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6日10时至变卖期60日当天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挂网平台»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科苑支行,账号:9902001844994929),缴款时请注明“网络变卖”字样和变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应在缴纳变卖成交全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福田法院执行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接收变卖标的物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根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16]18号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三)第(一)至(二)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一、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司法拍卖标的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中依法履行审判、审判辅助、司法行政职能的在编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

近亲属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98157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5-21981578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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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与振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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