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2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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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逸翠街10号303房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6516

41.86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24
起始日期
82.07平方米
建筑面积
0.510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2.326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861万元
  • 单价:0.5101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8-24
  • 结束日期:2026-08-25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意名苑北区翠意阁
  • 评估价:52.326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82.07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为准装修情况不详,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
    钥匙:况有钥匙无租赁情况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6年8月20日
    电梯:电梯情况有
    租赁情况:无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03房
    小区:现状介绍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开发商: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标的现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空调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名称广州市从化区逸翠街10号303房执行案号(2026)粤0117执恢159号标的物所有权人黄钦标的评估信息评估价523263.55元询价/评估机构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标的现状介绍小区名称越秀·逸泉映翠房屋户型不详,无法入内,以交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装修情况不详,无法入内,以交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电梯情况有钥匙无租赁情况不详欠费情况不详,具体实际欠费情况(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过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在司法拍卖环节所产生的应由原权利人负责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其余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拍卖环节外产生的前手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税务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并持垫付税费的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上述先行垫付的司法拍卖环节所产生的税费的退税费手续

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预留相应退税费款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备注1.如因本院在实地走访调查时,未能进入标的物内部勘察,导致无法精准掌握标的物的实际户型、朝向、装修情况的,标的物的具体户型、朝向、装修以本院交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

若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户型、朝向、装修有要求的,请谨慎竞买;2.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同时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应提前详细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示已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评估价:523263.55元,起拍价(保留价):418610.84元,保证金:80000.00元,增价幅度:400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交付【标的物若有装修的,交付内容仅限房屋及屋内水、电、气、门、窗、墙体(含护墙板等附着物)、地板、天花(不含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吊顶、插座等现有基本附属设施,不包含独立于拍卖房产且移转不损及房产和不影响房屋外观、结构和内在质量的其他财物】

另,因属强制执行,成交后需预留一定时间给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及交付,本院不确定交付时间,特别提醒,急需用房者请谨慎竞买

2.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依法作出裁定,需待裁定送达相关协助执行单位,并收到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回执后,再送达买受人,耗时可能较长,急需裁定完成产权变更者请谨慎竞买

如标的物在异地,耗时可能更长,请更加谨慎竞买3.本院不负责提供标的物前手及第一手房产买卖的相关发票

4.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5.标的物在司法拍卖环节所产生的应由原权利人负责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其余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拍卖环节外产生的前手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税务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并持垫付税费的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上述先行垫付的拍卖环节所产生的税费的退税费手续

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预留相应退税费款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煤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7.标的物拍卖成交后能否办证、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办理条件、办理所需费用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应风险

若能办理过户手续,但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其他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产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此引致的相关风险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标的物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缴地价及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补缴面积差价,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最后核定为准,相关费用及相应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10.如因本院在实地走访调查时,未能进入标的物内部勘察,导致无法精准掌握标的物的实际户型、朝向、装修情况的,标的物的具体户型、朝向、装修以本院交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如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户型、朝向、装修有要求的,请谨慎竞买

11.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同时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应提前详细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示已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3.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实名注册并开设账户,如竞买人未能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内共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如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网络服务提供者处无法注册联名账户,故联名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内共同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委托竞买或联名竞买的,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不符合竞买条件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

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本院已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和权利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欲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0-83007949),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现场看样时间统一安排为2026年8月20日下午15:00

报名截止时间为看样前两个工作日,请竞买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如无预约,法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标的物看样现场情况与实际交付现状不一致的,以本院交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

阿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咨询电话:400-8284666拍卖方式:1.在保留价基础上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拍卖流程1.竞买人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一次性缴纳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2.竞买成功的,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9月4日前缴纳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账号:4400156160105018899255584,行号:105581021017,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6)粤0117执恢159号”,以便法院查收】

3.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逾期未补齐差价而使得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即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被执行人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同时,本院可以裁定对标的物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职能部门,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办理标的物解封和产权变更相关手续

买受人应自收到拍卖成交法律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后果

5.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有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可自行下载

6.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撤销拍卖

七、注意事项1.本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佣金或看样费用,本院亦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中介公司对本标的物作任何宣传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3.凡发现拍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7931法院咨询电话:020-83007833(周法官)、020-83007906(李书记员)法院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628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24日10时至2026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拍卖标的物:广州市从化区逸翠街10号303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4269]的房产,评估建筑面积:82.07平方米,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四、【注册用户、保证金】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五、【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0-83007949)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0-83007949)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优先购买权申报】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0-83007949)

九、【成交价款缴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十、【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十一、【悔拍】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7931

法院咨询电话:020-83007833(周法官)、020-83007906(李书记员)法院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628号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意名苑北区翠意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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