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2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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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附城区下桥管理区的土地使用权及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负一及地上二至六层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6741

6058.08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7
起始日期
699平方米
建筑面积
8.6668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654.4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058.087万元
  • 单价:8.6668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东莞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6-08-17
  • 结束日期:2026-08-18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699号
  • 评估价:8654.4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9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空置装修情况豪华(
    空置情况:空置
    看样时间:看样者请于2026年8月11日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4-7东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清偿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公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
    配套情况:车库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执行标的调查情况表(不动产)案号(2026)粤19执恢45号承办法官胡法官书记员谢书记员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被执行人冯伟东、黄琼开、何雪清、翁燕云、吴玮、尹志扬、丁进德、陈炼、王启荣、钟志和、东莞市富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多林装饰有限公司、东莞市同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正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标的名称东莞市附城区下桥管理区的土地使用权及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负一及地上二至六层财产登记信息权利人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共有方式单独所有东莞市附城区下桥管理区的土地使用权宗地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终止)登记日期不动产权证书号4060.72/1995-4-7东府国用字(1995)第特105号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终止)登记日期不动产权证书号2743.21/2009-4-16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200004550号负一及地上二至六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终止)登记日期不动产权证书号14709.42/2009-4-16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200004551号标的现状类型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整栋楼层(层)7占有使用情况部分占有使用、部分空置装修情况豪华()普通(√)毛坯()欠缴费用有意向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此标的是否存在欠费及其明细其他财产情况部分物业有租户使用

首层做商铺使用,建有夹层,另有加建部分434平方米负一层主要用做停车库,局部用做仓库,二至六层做办公使用

首层单独办理产权登记,其余部分整体办理产权登记调查人及时间2026-5-22备注东莞市附城区下桥管理区的土地使用权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宿餐饮用地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土地:出让/房屋:自建房规划用途:商业服务负一及地上二至六层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土地:出让/房屋:自建房规划用途:工业';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东莞市附城区下桥管理区的土地使用权及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负一及地上二至六层的拍卖公告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7日10时至2026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9/04,户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东莞市附城区下桥管理区的土地使用权及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负一及地上二至六层,详见正中联行房字[2026]第10039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请自行下载查看

二、拍卖价格1.本次拍卖财产评估价格:86544100元,拍卖起拍价:60580870元

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2.拍卖保证金:6000000元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请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拍卖财产有优先受偿权的,非优先债权人参加竞买,应依法交纳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法院依法处理3.拍卖方式:整体增价拍卖,即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方式竞价,增价幅度:300000元

一人及以上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竞买人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自然人通过司法途径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需符合拍卖房产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

依法不得竞买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买的,依法追究其扰乱司法拍卖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发改财金【2018】370号文件,失信被执行人禁止参与竞拍,如不按规定参加竞拍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实名参加竞买

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没有委托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竞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本次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6.拍卖成交后,载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四、财产现状及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财产权利人为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东莞市附城区下桥管理区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为东府国用字(1995)第特105号,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200004550号,负一及地上二至六层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粤房地权证莞字第0200004551号

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负一及地上二至六层抵押权人为抵押权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

有意者请与法院预约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咨询看样及标的物详情、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咨询电话:0769-89811354意向竞买人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内容格式为“看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501508049作为参看登记(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报名是否成功以短信回复为准)

有意看样者请于2026年8月11日10时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即东莞市东城区东宝路699号首层集中

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3.本次拍卖财产存在以下情况:部分占有使用、部分空置

部分物业有租户使用土地登记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

首层做商铺使用,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建有夹层,另有加建部分434平方米

建筑物负一层及地上二至六层登记的规划用途是工业,负一层主要用做停车库,局部用做仓库,二至六层做办公使用

首层单独办理产权登记,其余部分整体办理产权登记有意向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此标的是否存在欠费及其明细

4.特别提醒: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在其它未披露的瑕疵,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标准及起止时间,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全面调查了解,对本次拍卖所公开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标的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及该财产有可能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水电费等)和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办证、过户等所有费用

除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外,其它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支付应支付的税、费等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核实,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鉴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垫付款项不参与案款分配

本次拍卖款经分配后有剩余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法院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凭完税凭证原件向法院书面申请代垫税费结算

如因本次拍卖分配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代垫税费或买受人因故无法在期限内申请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2.买受人必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

拍卖成交后纳税、支付相关费用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不及时足额缴付税费,导致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余款的支付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余款转账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城区支行,账号:442710010400289610000021701]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6)粤19执恢45号案件拍卖款,并将缴款凭证提交给法院

特别说明:1.除向上述指定账户汇款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缴款;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财产交接与过户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安排专人通知买受人办理有关财产和凭证的交接手续

买受人有义务亲自到法院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保持联系电话畅通,送达地址正确有效

2.买受人办理相关材料交接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法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书自行接收标的物

3.根据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须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因资格限制产生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八、辅助服务告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院已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包括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委托竞买手续的办理、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等工作均由该公司协助完成

九、其他提示1.司法拍卖的保证金、剩余款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因付款数额问题竞买人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完成支付的情形,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充分了解银行充值和转账的限额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和安排,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

3.法院已将本次拍卖事项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被执行人陈炼、何雪清、东莞市同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多林装饰有限公司、冯伟东、钟志和、吴玮、东莞市聚富有限公司、翁燕云、尹志扬、丁进德、东莞市富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正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王启荣、黄琼开、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法院在此再次予以通知和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相关人员4.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者撤回拍卖,在拍卖竞价过程中,有权依法暂缓或中止拍卖

十、联系方式执行法官:胡法官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咨询电话:0769-89811354法院监督电话:0769-89811270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9/04,户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特别提示如下: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充分调查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信息,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拍卖规则及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必须遵守拍卖规则,履行相应义务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行对照了解是否符合参与本次竞买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发改财金【2018】370号文件,失信被执行人禁止参与竞拍,如不按规定参加竞拍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竞买人须实名参加竞买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没有委托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载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三、法院已将本次拍卖事项依法通知相关当事人

法院在此再次予以通知和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相关人员主张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本次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四、拍卖财产以现状拍卖

竞买人应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价规则: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方式竞价,一人以上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拍卖成交的,拍卖财产竞得者即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支付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六、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所有税费(包括已经拖欠或者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缴付手续

应支付的税、费等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核实,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拍卖公告的要求付清拍卖余款,并将缴款凭证提供给网拍辅助机构

特别说明:1.除向上述指定账户汇款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缴款;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照上述期限及时足额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付款后,须在5日内主动联系网拍辅助机构,并按通知携带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未及时足额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负责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送达给买受人,买受人应自行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或者变更手续

拍卖财产的办证和过户等具体事项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

法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执行法官联系办理财产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可能产生的仓储、保管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则,合法参与竞买,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和送达地址

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买受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真实或无效,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法院向上述地址邮寄有关法律文书即视为有效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任何人发现拍卖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69-89811270十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本院已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包括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委托竞买手续的办理、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等工作均由该公司协助完成

标的物服务咨询电话:0769-89811354本院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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