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详见报告及拍卖公告';拍卖公告(第一次)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3日10时至2026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1,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中电投汕头松山热电有限公司10%的股权
起拍价人民币7304263.4元,增价幅度人民币36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46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电话:0754-88933118、0754-88933087、13929636139(郑同志)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说明:1、竟买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标的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资格的有关规定,并自行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核实是否具备受让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隐性债务、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等已知和未知瑕疵,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竟买人一经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瑕疵,自愿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3、本院未接管标的公司的全部财务账簿及经营资料,对标的公司的实际资产负债、经营状况及潜在法律风险无法全面掌握,亦不对标的公司的市场价值作出任何保证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调查结果不实或判断失误的风险
4、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对本次拍卖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目前,标的公司的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申报行使优先购买权,本院确认该司系优先购买权人
其他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享有优先购买权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5、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依法中止或撤回本次拍卖
因上述原因导致拍卖终止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本院不对竞买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6、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净价,股权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以及法律规定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税费标准及缴纳方式,由竟买人自行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咨询核实
7、拍卖成交后,本院仅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股权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前往有关部门申请办理
能否办理、办理时限及所需材料均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作任何承诺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公告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的,视为悔拍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海滨支行,账号:4405016526010000000300792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5)粤05执恢98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929636139上(短信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请详阅拍卖公告及标的物照片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933087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韩江路33号)
网址:http://www.stcourts.gov.cn/相关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7月14日拍卖须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3日10时至2026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4/01,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中电投汕头松山热电有限公司10%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房地产、车辆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办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办证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海滨支行,账号:4405016526010000000300792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5)粤05执恢98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929636139上
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房地产类: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产权证原件若未取得,则由买受人自行登报作废,费用自理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韩江路33号)网址:http://www.stcourts.gov.cn/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0754-88933087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7月14日温馨提示:1、看样的时间和集中地点详见《竞买公告》
请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2、现场预约看样:请您联系0754-88933118、0754-88933087、13929636139(郑同志),如未接电话也可将咨询问题列明发到该手机号码
3、请您确保您的浏览器版本为IE8以上,否则您可能无法浏览标的的视频、具体情况描述等重要信息
4、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未出房产证的房屋,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6、对于本院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车辆、设备等动产,保管费用为按天收取,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涉及的搬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请竞买人详细咨询保管方,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悉及同意上述收费标准
7、拍卖款余款的支付: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款尾款直接汇入本院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海滨支行,账号:44050165260100000003007928),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为拍卖款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款项汇入上述账户后,请将转账凭证拍照并发送至13929636139,以便本院核查到账情况
咨询方式: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9:00-21:00人工在线):400-822-2870
本院司法网拍热线:0754-88933087官方网站: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www.stcourts.gov.cn/汕头市交警信息服务网:http://www.gdst110.gov.cn/jiaojing.html汕头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stgtj.gov.cn/汕头市地方税务局:http://st.123662.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