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span>物调查<\/span>情况表<\/span><\/p><\/td><\/tr>标的物名称<\/span><\/p><\/td>中山<\/span>市铭汇<\/span>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沙溪<\/span>镇豪吐村<\/span>的<\/span>1<\/span>宗土地使用权<\/span><\/p><\/td><\/tr>拍卖依据<\/span><\/p><\/td>(<\/span>2019<\/span>)粤<\/span>20<\/span>破<\/span>2<\/span>号决定书<\/span><\/p><\/td><\/tr>标的物所有权人<\/span><\/p><\/td>中山<\/span>市铭汇<\/span>房地产有限公司<\/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p><\/td>管理人未接收到任何原件<\/span><\/p><\/td><\/tr>标的<\/span>物介绍<\/span><\/p><\/td>坐落<\/span><\/p><\/td>土地证号<\/span><\/p><\/td>土地用途<\/span><\/p><\/td>土地面积<\/span><\/p><\/td>使用权性质<\/span><\/p><\/td>登记时间<\/span><\/p><\/td>使用期限<\/span><\/p><\/td><\/tr>中山市沙溪<\/span>镇豪吐村<\/span><\/p><\/td>中府国用<\/span>(<\/span>2013<\/span>)<\/span>第易<\/span>2401493<\/span>号<\/span><\/p><\/td>工业<\/span><\/p><\/td>5681.6<\/span>㎡<\/span><\/p><\/td>出让<\/span><\/p><\/td>2013-03-20<\/span><\/p><\/td>2048-06-21<\/span><\/p><\/td><\/tr>特别说明<\/span><\/p><\/td>1<\/span>、标的物的相关产权信息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记载内容进行披露,仅供参考
本次拍卖标的物公示的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付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土地的登记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土地的外观、土地四至、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现状与发证时<\/span>及相关权利登记部门登记或验收不一致的,以实际为准,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建设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span><\/p>2<\/span>、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局<\/span>2024<\/span>年<\/span>5<\/span>月<\/span>16<\/span>日出具的《关于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情况的复函》中显示:<\/span>该用地证载用途<\/span>(<\/span>工业<\/span>)<\/span>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相符,无法直接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对于上述情况存在的情况:<\/span><\/p>(<\/span>1<\/span>)规划信息以政府最终生效文件及实际审批为准,管理人仅如实披露现有文件内容,不对规划调整的最终落地、实施时效及政策稳定性<\/span>作出<\/span>任何承诺
<\/span><\/p>(<\/span>2<\/span>)<\/span>地块证载用途<\/span>与规划用途的历史差异,可能涉及后续用途变更、手续补办等流程,相关费用、办理周期及审批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由竞买人自行核实评估
<\/span><\/p>(<\/span>3<\/span>)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人民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地块报建条件、限制要求及后续合<\/span>规<\/span>使用的全部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咨询、核实或协助义务
<\/span><\/p>(<\/span>4<\/span>)因政策变动、规划调整、审批限制等任何原因导致地块无法按竞买人预期使用或报建的,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span><\/p>(<\/span>5<\/span>)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本披露文件中的全部风险提示,自愿承担因参与本次拍卖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p><\/td>1<\/span>、查封情况:<\/span>有<\/span>;<\/span><\/p>2<\/span>、抵押情况:<\/span>有<\/span>;<\/span><\/p>3<\/span>、以有关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财产现状为准
<\/span><\/p><\/td><\/tr>优先购买权人<\/span><\/p><\/td>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尚无人向管理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span><\/p><\/td><\/tr>评估情况<\/span><\/p><\/td>一、评估价:人民币<\/span>9,374,640.00<\/span>元<\/span><\/p>二、评估报告:<\/span><\/p>(<\/span>1<\/span>)出具方:广东正达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span><\/p>(<\/span>2<\/span>)报告文号:正<\/span>达房评<\/span>字第(<\/span>2<\/span>024<\/span>)<\/span>0<\/span>9043<\/span>号;<\/span><\/p>(<\/span>3<\/span>)<\/span>报告使用有效期:<\/span>自报告<\/span>完成日<\/span>2<\/span>025<\/span>年<\/span>0<\/span>8<\/span>月<\/span>1<\/span>8<\/span>日起一年;<\/span><\/p>(<\/span>4<\/span>)上述报告仅供参考,管理人不对上述报告所涉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span><\/p><\/td><\/tr>税、<\/span>费承担<\/span><\/p><\/td>1<\/span>、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拍卖所涉其他有可能存在的费用(如交易手续费、办证费、工本权证费、恢复和测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span><\/p>2<\/span>、<\/span>重要提醒:关于本次拍卖展示的评估报告中,关于税、费的描述仅供参考,包括不限于计算标准、金额、税费征收类别等,管理人不对上述报告内容<\/span>作出<\/span>任何保证和承诺,相关税费的具体金额以最终相关部门审定的为准
<\/span><\/p><\/td><\/tr>成交后提供<\/span>的文件<\/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p><\/td><\/tr>其他事项<\/span><\/p><\/td>详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span><\/p><\/td><\/tr><\/table>Â<\/p>Â<\/p>Â<\/p>Â<\/p>Â<\/p><\/span><\/div><\/div><\/div><\/div>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30日10时至2026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税费及负担方式、权属状况、权利负担、有无占有使用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要求及尾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拍卖所涉其他有可能存在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附件文件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或保证,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请联系管理人进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法院与管理人、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一)标的名称: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沙溪镇豪吐村的1宗土地使用权
坐落土地证号土地用途土地面积使用权性质登记时间使用期限中山市沙溪镇豪吐村中府国用(2013)第易2401493号工业5681.6㎡出让2013-03-202048-06-21详情请参考《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附件等
(二)起拍价:7,499,712.00元,保证金:1,499,942.4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及其整倍数
(三)特别说明:1、标的物的相关产权信息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记载内容进行披露,仅供参考
本次拍卖标的物公示的土地面积、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付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土地的登记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土地的外观、土地四至、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现状与发证时及相关权利登记部门登记或验收不一致的,以实际为准,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建设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2、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5月16日出具的《关于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情况的复函》中显示:该用地证载用途(工业)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相符,无法直接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对于上述情况存在的情况:(1)规划信息以政府最终生效文件及实际审批为准,管理人仅如实披露现有文件内容,不对规划调整的最终落地、实施时效及政策稳定性作出任何承诺
(2)地块证载用途与规划用途的历史差异,可能涉及后续用途变更、手续补办等流程,相关费用、办理周期及审批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由竞买人自行核实评估
(3)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人民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地块报建条件、限制要求及后续合规使用的全部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咨询、核实或协助义务
(4)因政策变动、规划调整、审批限制等任何原因导致地块无法按竞买人预期使用或报建的,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5)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本披露文件中的全部风险提示,自愿承担因参与本次拍卖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3、标的物截至2026年5月22日,有查封、有抵押,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解除,但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无法保证办理期限
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以及其他明确或潜在的权利瑕疵及过户风险,且应充分考虑涂销抵押、解除查封所需时间对标的物过户可能产生的一切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如果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4、标的物对应权益(如租赁、使用、占用费、正在履行的合同权益等)自拍卖成交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转移,并由买受人自行向第三方主张,拍卖成交前所对应的标的物权益归属于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竞买人对此不持异议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5、标的物现状为空地,竞买人自行尽调核实闲置相关情况,若涉及土地闲置,成交后所有闲置处置费用与法律风险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三、咨询看样1.咨询电话:0755-25777588/18688821775(辛先生)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接受咨询
3.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7月23日上午10:00
需要预约看样的,请编辑短信将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18476017603
4.看样集中地点:中山市沙溪镇申明亭下朗小区(原杨氏集团大楼)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看样,请于2026年7月22日24点前通过短信预约登记(发送“看样人名称+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至18476017603),并于规定时间按时到达看样地点看样,未按规定时间看样的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如无人报名,将不组织本次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资产过户对买受人的资质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淘宝账户,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本次拍卖不设置委托参拍,有意向竞买者应使用本人的淘宝账户进行参拍,不使用本人淘宝账户参拍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后续无法出具对应文书等后果,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2.负责承办案件的管理人;3.网络拍卖平台服务提供者;4.网络拍卖辅助服务提供者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企业参拍注册账号流程及操作教程: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30566&knowledge=20288247&language=zh五、优先购买权人(一)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第三方向管理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本次网络拍卖事项,因优先购买权人(下落不明或无联系方式或经联系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经通知本次拍卖事项
六、拍卖方式及延时(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若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一)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二)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拍卖所涉其他有可能存在的费用(如交易手续费、办证费、工本权证费、恢复和测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等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拍机构及拍卖平台索偿或者要求退差价
(三)重要提醒:关于本次拍卖展示的评估报告中,关于税、费的描述仅供参考,包括不限于计算标准、金额、税费征收类别等,管理人不对上述报告内容作出任何保证和承诺,相关税费的具体金额以最终相关部门审定的为准
(四)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以上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淘宝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三)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7日内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拍卖成交尾款,支付成功后,尾款会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户名: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627572296694]
若买受人未能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拍卖尾款的,管理人不会进行催款通知,且对逾期交纳拍卖尾款的行为视为悔拍,依法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四)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将依法向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因企业处于破产清算中,可能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
(五)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
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依法向悔拍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价九、拍品交付(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并经管理人确认该款项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8号远洋广场1幢6楼;联系人:陈秘书;电话:18476017603)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或者未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成交材料的,管理人无需进行催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成交款不予退还
(二)拍卖成交并签署及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管理人按照现状将拍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物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管理人可提供必要协助
(三)管理人未掌握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物品或文件资料(无标的物不动产证原件);拍卖成交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管理人可协助向破产法院申请成交裁定书及协执文书(能否出具及出具时间以法院要求为准,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
具体过户办理流程、条件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由买受人先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询,对于可能存在的标的物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管理人不对“能否过户”“过户时间”和“过户税费”等过户事项作出承诺
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
如本次拍卖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不能如期交付或办理过户手续的,或因买受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质而无法办理过户的,管理人及拍卖平台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风险提示(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法律权属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
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三)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属性等予以确认,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
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领交付(四)拍卖标的物的属性、抵押、查封、占有、租赁等情况可自行了解或向管理人了解,上述情况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准等情形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向拍卖标的所在地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权属、能否转让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其他须注意事项进行咨询,以及对实物现状进行核实,充分核实和评估因此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因此导致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无法办理过户以及补缴各类税费的风险和责任,买受人亦不得因此而主张拍卖无效及其他赔偿
(五)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以及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均由竞得者承担(包括负担相关费用等)
十一、其他事项(一)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二)由于拍卖标的情况复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全部内容,竞买公告与竞买须知、信息采集表等文件均为本次拍卖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理性参拍
(三)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陈秘书18476017603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中山市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一、本《竞买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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