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2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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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一笔应收账款(租金),金额为人民币30,621,219.90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7006

2143.485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30
起始日期
2026-07-3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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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143.485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东莞市
  • 用途:无形资产
  • 起始日期:2026-07-30
  • 结束日期:2026-07-31
  • 地址:(破)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一笔应收账款(租金),金额为人民币30,621,219.90元
  • 评估价:2143.485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206室
    小区:城碧桂园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交通:车站
    环境:车站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序号债务人金额账龄追收情况1东莞市鸿和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0,621,219.90元5年以上1.2026年4月13日,管理人书面发函追收,未回复;2.2026年6月3日,管理人至东莞市鸿和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调查,已无留守人员

起拍价21,434,853.93元,保证金:4,286,970.79元,增价幅度:5,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买受人条件(一)买受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买受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到处置单位处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处置单位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拍卖平台账户实名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三)买受人需自行审定购买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三、咨询时间与方式(一)因拍卖标的为对外应收债权,故本次拍卖不组织现场看样,如需了解债权具体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

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管理人在咨询时间接受买受人的咨询,(二)咨询联系人:彭律师,咨询电话:1342195102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要求优先购买权人:无

如买受人认为自身是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6年7月27日前向处置单位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进行资格确认及登记(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未经处置单位确认登记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本次竞拍

五、当事人公告情况处置单位已就本标的物网络拍卖事项通知了能通知到的相关当事人,未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示期满之日视为已完成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如符合竞买条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方式增价拍卖,不限制买受人数量

1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具体以拍卖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八、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一)买受人需在第一次出价前,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竞价前系统将锁定该笔保证金

(二)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保证金将自动释放,保证金被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保证金将转入处置单位指定账户

若流拍,所有竞买者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三)竞得者需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支付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至处置单位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账号:8110901011701991783]

填写汇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破产】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拍卖款

(四)竞得者逾期未清拍卖尾款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处置单位可以重新拍卖标的物

建议竞得者在汇款前联系处置单位彭律师,联系电话:13421951025,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五)竞得者在支付拍卖余款后,应将付款凭证提交处置单位

处置单位将在核对汇款信息及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竞得者

竞得者应于收到处置单位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凭付款凭证、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处置单位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以办理交接手续

买受人逾期未办理成交、移交手续的,成交款不予退还,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贬值等后果,并承担竞得者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处置单位与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将管理人接管到的合同复印件等材料移交给竞得者

九、特别提示(一)特殊情况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金额来源于处置单位接管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银行流水等材料后计算得出,不排除与实际应收账款数额存在差异的风险,处置单位未接管到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对账单、完整发票、所有付款凭证、催收记录等文件,无法对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可回收性作出任何保证

2.该笔应收账款距今账龄已超过五年,如诉讼追收存在败诉可能

3.该笔应收账款被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给债权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有权对该笔应收账款的拍卖款项实现优先受偿

4.处置单位已于2026年4月13日向已知联系方式的债务人发出《关于限期缴纳拖欠费用的通知》,通知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处置单位履行相关债务,债务人未予以回复

5.处置单位已于2026年6月3日至东莞市鸿和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调查,发现上述注册地址内已无留守人员

买受人应对应收账款的权利状态、具体金额、能否追收、回收风险、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调查

处置单位不提供任何应收账款准确及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应收账款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以及回收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请参拍人员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报名,慎重决定

(二)处置单位声明:标的按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拍卖时点标的的法律状态、权利状态、金额、能否追收、回收风险等现实状况

买受人应自行对标的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处置单位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

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应收账款完全了解,并接受应收账款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本次拍卖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并缴纳

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四)根据拍卖平台的规则,平台将向竞得者收取技术服务费

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竞得者直接向平台支付,非处置单位收取

具体规则请咨询平台,竞得者于拍卖成交后应按规定尽快缴纳(五)竞得者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款后,若标的需至相关部门办理恢复权利、转让变更手续的,由竞得者自行办理

标的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恢复权利、转让变更手续等风险,由竞得者承担

竞得者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处置单位可予以必要的配合

可能存在通知不到债务人的风险,相关风险竞得者应当充分考虑,由竞得者承担

(六)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已在淘宝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上拍机构已就前述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买受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买受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买受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买受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七)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认真了解本次拍卖的竞买规则和拍卖平台的出价规则,每一次出价均视为买受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因不熟悉或误解相关规则导致的后果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如果对拍卖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于竞拍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处置单位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阿里资产破产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处置单位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买受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买受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买受人和处置单位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买受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处置单位发布的竞买须知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处置单位咨询电话:彭律师,13421951025;处置单位联系地址:广东省南城街道车站路16号南城碧桂园湾区国际2号楼1201-1206室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7月14日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30日10时至2026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单位: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符合资格或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并成交的,处置单位将没收其支付的保证金

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如有未能开设拍卖平台账户等原因,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前两个工作日联系处置单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处置单位约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拍卖平台账户实名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的购买资格由竞买人自行审定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全过程

六、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2026年7月27日前向处置单位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处置单位确认登记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碰到银行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各大银行支付的限额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查询八、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处置单位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移交、转让或权属变更登记时双方的一切税金;拍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缴纳,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移交、转让或权属变更登记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手续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如标的物需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处置单位给予必要的协助,能否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及办理二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处置单位不作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其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处置单位可以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处置单位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竞买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及送达地址准确,以便于拍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

上述联系方式视为竞买人指定的联系方式,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处置单位联系确认更改

竞买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竞买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的后果,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贬值等后果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竞买成功后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处置单位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寮步支行,账号:8110901011701991783]

汇款前请联系处置单位(彭律师,1342195102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破产】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拍卖款

逾期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则视为竞得者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当将付款凭证提交处置单位,处置单位在收到全部款项后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处置单位指定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八、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处置单位与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将管理人接管到的合同复印件等材料移交给竞得者,法院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处置单位仅提供必要协助

十九、因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有关款项、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等)造成标的物无法顺利移交的,处置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拍卖

如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不予退还保证金,保证金纳入破产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二十、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次拍卖的财产:(一)负责审理的人民法院及本案指定的管理人;(二)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二、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

处置单位咨询电话:彭律师,13421951025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7月14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破)东莞市金展物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一笔应收账款(租金),金额为人民币30,621,21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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