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span><\/b><\/p><\/td><\/tr>标的名称<\/span><\/b><\/p><\/td>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前山三台石路西、粤海西路北侧(S20)土地使用权<\/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b><\/p><\/td>拍卖依据<\/span><\/p><\/td>(2021)粤04破27号<\/span><\/p><\/td><\/tr>权证号码<\/span><\/p><\/td>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216544号<\/span><\/p><\/td><\/tr>地ÂÂÂ<\/span>号<\/span><\/p><\/td>D1211068-18<\/span><\/p><\/td><\/tr>登记日期<\/span><\/p><\/td>2013-10-09<\/span><\/p><\/td><\/tr>标的<\/span><\/b><\/p>所有人<\/span><\/b><\/p><\/td>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span><\/p><\/td><\/tr>标的现状<\/span><\/b><\/p><\/td>证载用途<\/span><\/p><\/td>住宅、商业、写字楼、酒店、仓储、教育<\/span><\/p><\/td><\/tr>土地性质<\/span><\/p><\/td>国有<\/span><\/p><\/td><\/tr>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span><\/p><\/td>出让<\/span><\/p><\/td><\/tr>自用面积(㎡)<\/span><\/p><\/td>28638.9<\/span><\/b><\/p><\/td><\/tr>土地用途<\/span><\/p><\/td>住宅用地自(2010-12-20至2080-12-20止);商业服务业自(2010-12-20至2050-12-20止);写字楼自(2010-12-20至2060-12-20止);酒店自(2010-12-20至2060-12-20止);仓储自(2010-12-20至2060-12-20止);教育自(至止)<\/span><\/p>1、<\/span>本地块属[2009]准字第074号建设用地批准书,地字第200904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批准宗地的一部分,需按照批准规划方案建设
<\/span><\/p>2、有抵押,抵押权人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注:此为不动产权证书附记,目前抵押权人为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span><\/p>3、幼儿园土地使用权年限为未定期
<\/span><\/p><\/td><\/tr>Â<\/span><\/p><\/td>其他<\/span><\/p><\/td>S20地块上存有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面积为803.07平方米的原前山国土所回迁安置房权益,任一买受人竞得该地块,均应在开发建设中保障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面积为803.07平方米的回迁权益
<\/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b><\/b><\/p><\/td>查封<\/span><\/p><\/td>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重法院轮番查封<\/span><\/p><\/td><\/tr>抵押<\/span><\/p><\/td>S20<\/span>地块抵押权人为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span><\/p><\/td><\/tr>标的物估值<\/span><\/b><\/b><\/p><\/td>标的评估总价<\/span><\/p><\/td>711,457,350<\/span>元<\/span><\/p><\/td><\/tr>税费承担方<\/span><\/p>Â<\/span><\/p><\/td>拍卖成交后,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其他相关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span>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span><\/span>其他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咨询买受人在承担相关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也不得向管理人追索赔偿或者要求退差价等
<\/span><\/p><\/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8月6日10时至2026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处置平台(处置单位: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如购买土地及在建工程的资格等)、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不动产权登记中心、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金额,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买受人不满足购买土地资格仍参与竞拍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转让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其他相关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其他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及承担主体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抵押、查封,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可以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如有未尽事宜,管理人及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6.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发拍机构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请联系管理人进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7.拍卖标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内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管理人及法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拍卖标的土地用途等内容与发证时相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建设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二、竞拍标的物1.标的物名称: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前山三台石路西、粤海西路北侧(S20)地块土地使用权(详见《评估报告》,编号:珠荣正[2022]估字第A0001号)S20地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权属人为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登记时间2013年10月09日,权证号码为粤房地权证珠字第0100216544号,地号:D1211068-18,自用面积为28638.9㎡,土地性质为国有,证载土地用途整体项目功能为“住宅/商业服务区/写字楼/酒店/仓储/教育”,实际用途为酒店用地
2.起拍价:258,173,643.17元;保证金:52,000,000元;增价幅度:1,300,000元及其倍数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不负责清场,由买受人自行清场如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三、咨询看样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编辑短信(姓名+身份证号+标的标题)发送至139-2377-4214(看样仅接受短信书面申请)联系预约具体看样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仍参加竞买的,按悔拍处理并没收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网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委托关系证明;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可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珠海市香洲区三台石路心海中央商务中心首层102)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企业参拍注册账号流程及操作教程: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30566&knowledge=20288247&language=zh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尚无优先购买权人申请
2.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竞拍时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单位: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税费及其他费用:拍卖成交后,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其他相关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其他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咨询
买受人在承担相关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也不得向管理人追索赔偿或者要求退差价等
3.软件服务费: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一)保证金1.买受人在竞拍前,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按照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处置平台系统提示报名并一次性在线缴纳保证金,竞价前系统将锁定该笔款项
2.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其他未竞买成功者的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二)余款支付1.买受人可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5850010010120100054069)并备注:卡都海俊公司S20土地使用权拍卖尾款
若买受人未能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拍卖尾款的,管理人不会进行催款通知且对逾期交纳拍卖尾款的行为视为悔拍,依法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
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有权重新组织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且原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重新拍卖的,仍按原拍次进行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管理人将依法向原买受人追索
3.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前往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成交材料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物的所有权转由买受人享有,拍卖物的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收款收据,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
3.管理人不对“能否过户”“过户时间”“过户税费”等过户事项做出承诺与保证
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标的物的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过户失败、无法过户等任何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一、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上存有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面积为803.07平方米的原前山国土所回迁安置房权益,任一买受人竞得地块,均应在开发建设中保障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面积为803.07平方米的回迁权益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面积、装修的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请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前往地块所在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为竞买人提供参考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对拍卖标的物作充分了解、调查、并进行现场查看,且应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公用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国土、规划、建设、建管、房管、税务、人防、水利、消防、环保、供用电、给排水、燃气、有线、电信等)详尽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四至及红线范围,土地使用现状,地上物及使用现状,过户条件及程序,所涉规划手续等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买受拍卖标的物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管理人及法院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4.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等情况已经公示(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可协助办理解除查封、抵押,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应充分考虑解除查封所需时间对标的物过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如果因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或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已经公示披露的权利瑕疵及风险,竞买人仍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本标的物权利瑕疵及风险的确认,责任自负
5.本拍卖标的存在抵押、查封的情况,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向法院申请尽快解除抵押、查封,但不能承诺解封时间
买受人不得因解封时间期限问题向管理人主张权益及主张竞买无效,更不得因此要求管理人赔偿、退差价等
6.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须知、标的详情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范律师:135-8067-9099咨询看样:淘小拍:139-2377-4214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8月6日10时至2026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及特别提醒
管理人及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特别提醒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或未查阅政府文件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珠海市卡都海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账号:5850010010120100054069】,汇款时请备注:卡都海俊公司S20土地使用权拍卖尾款
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原件)前往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成交材料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
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有权重新组织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且原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
重新拍卖的,仍按原拍次进行
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管理人将依法向原买受人追索
九、买受人付清本须知第七条规定相关款项后应配合管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为出卖方净得价,成交价不包括标的物所涉的一切税、费
因拍卖、协议转让本身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其他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建议竞买人提前与税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沟通拍卖标的欠税、费情况
上述提及的所有税收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办理申报和缴纳手续,管理人根据竞买人的请求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一、管理人不对“能否过户”“过户时间”“过户税费”等过户事项做出承诺与保证
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标的物的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违章建设的情况,需由买受人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自行拆除相关违章建筑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得要求管理人及法院承担相应费用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