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2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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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朝阳北路8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构筑物、建筑物(包含固定装饰、装修)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408703

1493.61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1
起始日期
5893.8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53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133.7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93.611万元
  • 单价:0.2534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垫江县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8-11
  • 结束日期:2026-08-12
  •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朝阳北路24号
  • 评估价:2133.7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893.8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饰、装修)权利来源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提供的文件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023-
    建筑类别:办公楼
    房屋结构:钢结构
    租赁情况:有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容积率:米,建筑容积率规划不高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标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1、标的物实际位于:垫江县朝阳北路81号,据评估报告显示:产权证号:渝(2017)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1099479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证载土地面积为24122平方米,建筑容积率规划不高于1.5,不低于0.7,建筑密度不低于30%,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7年09月17日

地上建构筑物共3项,经现场勘验,“3号厂房已作为违建拆除”,1、2号厂房已出租作为工业用房使用,均建成于2019年,目前均已投入使用

1号厂房坐落于垫江县朝阳北路81号1号,未办证,所在楼层为1层(共1层),建筑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5893.85㎡,配备水、电、讯等,有行车,层高约17米,跨度约23米,建筑外观:彩钢板,形象较好,现已租赁给重庆渝盛阀门有限公司,具体租赁情况见租赁合同,租金已缴纳至2025年12月20日,被执行人在厂房内自行搭建部分办公区域,未进行规划许可,可能系违建;2号厂房坐落于垫江县朝阳北路81号2号,未办证,所在楼层为1层(共1层),建筑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2007.29㎡,配备水、电、讯等,有行车,部分层高约9米,部分约6米,跨度约23米,建筑外观:彩钢板,形象较好,现已租赁给重庆巨鼎玻璃有限公司,具体租赁情况见租赁合同,租金已缴纳至2026年2月,2026年2月-2027年2月的租金已支付5万元,剩余未支付

经现场勘验,2号厂房外部由承租人修葺的彩钢结构风雨棚、员工食堂及两层砖结构办公楼为违章建筑,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地上违章建筑物若存在补偿问题,由买受人与承租人协商解决;2号厂房长边一侧彩钢结构风雨棚部分位置不在本次拍卖地块上,存在土地租赁权纠纷;2号厂房后方变压器为承租人自行添置,所有权归承租人所以,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1、2号厂房的租赁合同系承租人、被执行人、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方签订,买受人应承继租期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义务;3号厂房已作为违建拆除

2、本次拍卖范围其中包含垫江县朝阳北路8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构筑物、建筑物(包含固定装饰、装修,但不包括本公告特别说明的相关情况)

地上杂草、杂树、农作物等附着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地上树木、农作物等附着物若存在补偿问题,由买受人与种植者协商解决

3、特别提醒:(一)关于土地出让具体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17)(垫江)第017号】第十六条规定“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开工,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十三条规定“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10‰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核实并了解,若后续涉及违约需要补缴、支付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承继被执行人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17)(垫江)第017号】所载明的权利、义务,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关于过户登记:本次拍卖标的物部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综合备案,能否进行产权登记、过户及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时间、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关于土地开发利用:该宗地块的开发建设与利用、规划建筑设计等要求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应当自行到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核实并全面了解标的所涉及的规划问题

该宗土地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配套税费以及涉及后续办理相关产权证时的手续和应补缴的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或联系法院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

(四)地上杂草、杂树、农作物等附着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地上树木、农作物等附着物若存在补偿问题,由买受人与种植者协商解决

(五)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六)标的物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或联系法院向相关部门核实;成交后所涉及欠缴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法院以现状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67781971(限工作时间)、19923772554(微信预约)(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

地上建构筑物共3项,经现场勘验,“3号厂房已作为违建拆除”,1、2号厂房已出租作为工业用房使用,均建成于2019年,目前均已投入使用

1号厂房坐落于垫江县朝阳北路81号1号,未办证,所在楼层为1层(共1层),建筑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5893.85㎡,配备水、电、讯等,有行车,层高约17米,跨度约23米,建筑外观:彩钢板,形象较好,现已租赁给重庆渝盛阀门有限公司,具体租赁情况见租赁合同,租金已缴纳至2025年12月20日,被执行人在厂房内自行搭建部分办公区域,未进行规划许可,可能系违建;2号厂房坐落于垫江县朝阳北路81号2号,未办证,所在楼层为1层(共1层),建筑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2007.29㎡,配备水、电、讯等,有行车,部分层高约9米,部分约6米,跨度约23米,建筑外观:彩钢板,形象较好,现已租赁给重庆巨鼎玻璃有限公司,具体租赁情况见租赁合同,租金已缴纳至2026年2月,2026年2月-2027年2月的租金已支付5万元,剩余未支付

经现场勘验,2号厂房外部由承租人修葺的彩钢结构风雨棚、员工食堂及两层砖结构办公楼为违章建筑,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地上违章建筑物若存在补偿问题,由买受人与承租人协商解决;2号厂房长边一侧彩钢结构风雨棚部分位置不在本次拍卖地块上,存在土地租赁权纠纷;2号厂房后方变压器为承租人自行添置,所有权归承租人所以,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1、2号厂房的租赁合同系承租人、被执行人、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方签订,买受人应承继租期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义务;3号厂房已作为违建拆除

2、本次拍卖范围其中包含垫江县朝阳北路81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构筑物、建筑物(包含固定装饰、装修,但不包括本公告特别说明的相关情况)

地上杂草、杂树、农作物等附着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地上树木、农作物等附着物若存在补偿问题,由买受人与种植者协商解决

3、特别提醒:(一)关于土地出让具体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17)(垫江)第017号】第十六条规定“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之前开工,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十三条规定“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10‰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核实并了解,若后续涉及违约需要补缴、支付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承继被执行人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渝地(2017)(垫江)第017号】所载明的权利、义务,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关于过户登记:本次拍卖标的物部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综合备案,能否进行产权登记、过户及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时间、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关于土地开发利用:该宗地块的开发建设与利用、规划建筑设计等要求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应当自行到重庆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核实并全面了解标的所涉及的规划问题

该宗土地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配套税费以及涉及后续办理相关产权证时的手续和应补缴的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或联系法院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

(四)地上杂草、杂树、农作物等附着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地上树木、农作物等附着物若存在补偿问题,由买受人与种植者协商解决

(五)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六)标的物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或联系法院向相关部门核实;成交后所涉及欠缴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法院以现状交付,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2098.61万元(已扣除已灭失3号厂房的价值),起拍价:1493.611万元,保证金:140万元,增价幅度:7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781971、19923772554(微信预约)

二、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向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珠峰拍卖安排

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781971、19923772554(微信预约)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无人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部分有租赁

已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优先购买权人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完成标的物的权属变更及交付程序

2、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建筑物固定装修、构筑物,以及共有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动产,不包括本公告特别说明的相关情况

3、本次拍卖标的物若存在违建,因违建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物有租赁

5、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8、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因划拨土地而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由买方承担

9、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含物管欠费、水电气欠费等)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水、电、气户头能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不负责过户,相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垫江县人民法院确认

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3、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8月2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指定法院账户(开户单位:垫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垫江支行;账号:955885310001563254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8、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19、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珠峰拍卖咨询电话:023-67781971、19923772554(微信预约)

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处置组:023-74512631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经办人:廖法官023-74523025垫江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4637233

垫江县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南大道276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543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垫江县人民法院2026年7月10日竞买须知垫江县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08月11日10时至2026年08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垫江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4,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七、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指定法院账户(开户单位:垫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账号:955885310001563254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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